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第一期培训暨电子数据公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15-11-30 21:57
互联网天地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证处公证研讨会

6月4~5日,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第一期培训暨电子数据公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培训和研讨会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筹)承办,电子数据应用行业领先的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培训和研讨会以“打破真实性壁垒 开辟电子数据公证新纪元”为主题,以“浪潮 变革”、“开放 融合”、“创新 应用”为主线,探讨互联网浪潮给国家法治带来的变革,寻求互联网行业与司法行业的跨界融合,创造性地推动电子数据在公证行业的新应用。来自全国相关省份公证处人员、互联网企业代表、律师人员、电子数据领域研究机构专家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代表主办方主持培训会并做主题报告。他指出,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数据成为信息世界中新的“证据之王”,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他在报告中阐述了电子证据的概念与特征、最新司法解释出台背景、我国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介绍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在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的筹建背景和进展情况。

在此次培训和研讨会上,司法界、公证界、信息技术行业的专家汇聚一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庭长蒋志培,就电子数据证据应用的法律定位以及法律上常用电子数据的运用与收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论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从国际视角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审查与认定进行了阐述,并援引英、美等国的实例,介绍了国外对电子证据的审查规则、要求和做法。北京方圆公证处原主任、北京市公证协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吴凤友则聚焦于互联网对传统公证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并介绍了在电子公证项目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和实践体会。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徐家力从法律角度对互联网时代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进行了阐述,并对律师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进行了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周俊武以丰富的实际案例和律师从业经验,对电子数据取证的主要规则、难点进行了论证,并指出不客观记录公证过程的风险以及电子数据取证中的几种常见错误。此次会议协办方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构架师徐敏以“大数据云存储创造全新价值”为题,就电子数据存管与证明技术的研发以及司法应用的积极意义为与会者作了精彩演讲。

此外,来自成都公证处和方圆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在现场进行了电子数据公证创新应用展示及电子数据保全系统软件实操培训。公证处、法官、律师、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等就公证业在信息化浪潮下的变革、探索和实践进行了专题研讨。

多名学员表示,此次培训和研讨会主题丰富、前瞻性和针对性强、内容紧凑,不仅有助于人们及时了解电子数据公证的最新趋势和方向,也有利于解决在开展电子数据公证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为推动互联网与公证行业的融合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主办方还组织学员实地考察互联网企业奇虎360,近距离感受互联网技术、应用、产品的最新发展,交流电子数据安全防范措施。

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筹)简介

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目标,以维护虚拟世界秩序为己任,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为目的设立,是中国互联网协会从事互联网领域法律与政策研究的重要机构之一。研究院暂定设立二级分支机构——电子数据法律委员会、电子数据公证委员会、电子数据实践应用与技术委员会,立足于互联网电子数据法律政策研究前沿,通过课题研究、行业调查、技术支撑、会议组织等方式开展互联网电子数据法律、政策、技术等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司法审判、产业发展、行业自律、学术研究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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