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小菊
2015年4月27日,日美两国在纽约举行由双方外长、防长参加的“2+2”会谈,双方发布新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简称“指针”)。新“指针”对日美防卫合作的方式、范围、内容均进行了大幅调整,超越了《日美安保条约》的规定,是日美同盟成立以来在这一问题上最大的一次变革。与此同时,日本国内为此进行一系列防卫法制的配套修改,这将使日本突破“和平宪法”的约束,开启其海外军事力量部署的大门,从而对地区、国际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美国国会的演讲中信心十足地表示,新“指针”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并表示将争取在2015年夏季结束时使与“指针”相关的法案修订获得国会通过。①2015年4月29日安倍晋三在美国国会发表题为“迈向希望的同盟”的演讲。见日本首相官邸网站:http://www.kantei.go.jp/jp/97_abe/statement/2015/0429enzetsu.html.(上网时间:2015年5月10日)
作为明确日本自卫队与美军合作时双方分工的框架文件,《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最早的版本于1978年出台,前一次修订是在18年前的1997年。2013年10月,日美举行的“2+2”会谈确定:为提升日美同盟“能力”,计划于2014年内完成新一轮“指针”修订,并于2014年10月出台中期报告。后因日本众议院选举等原因,新“指针”出台时间被推迟到2015年上半年。②「日米安全保障協議委員会共同発表」,2014年12月19日,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isin/.(上网时间:2015年1月26日)新“指针”的内容在安倍访美期间公布,凸显出其对今后日美同盟关系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内容来看,新“指针”反映出当前日美同盟安保体制调整的几大特征。
第一,强化同盟协调机制,提升海洋安保“威慑”力。新“指针”将强化日美同盟内部协调放在重要位置,指出要强化“从平时到紧急事态所有阶段与自卫队和美军实施活动相关的政策和运用层面的协调”。为确保“同盟内部包括所有相关机构在内的政府整体的协调”,新设平时即能利用的同盟协调机制,“强化运用层面的协调和共同计划的制定”。③「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日本国内有评论指出,实际上美军与自卫队、特别是海上自卫队的一体化一直在推进,并且在运用层面已经能够共同作战。④柳沢協二「安保法制と日米ガイドラインは日本の抑止力を高めない(上)」,http://diamond.jp/articles/-/72398.(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新“指针”特别强调要在政策层面实现一体化,并且要制订“共同计划”,而此前旧“指针”只是将“共同计划”作为探讨对象。一般说来,制订共同计划的前提是假设各种可能出现的事态,但具体的计划内容和假设场景是秘而不宣的,这就给人以巨大的想象空间。如日本前防相森本敏宣称,“南海、东海、台湾海峡的军事平衡正在变得不稳定,如果出现紧急事态,日美如何进行合作?至今还没有明确的共同计划,今后必须着手(制订)”。①「森本敏元防衛相『島しょ防衛強化が最優先』」、『日本経済新聞』、2015年5月31日。加上新“指针”特别强调海洋安全保障,日本国内普遍推测,日美强化同盟协调机制是为了提升在东海和南海针对中国的“威慑”力。
事实上,新“指针”对于“威慑”的强调前所未有,“威慑”一词在新“指针”中的出现频率达14次之多。作为冷战期间美国对苏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威慑战略曾因冷战结束以及“9·11事件”而一度沉寂。但随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推出,“威慑”、“延伸威慑”等概念又开始在美国、日本等国的对外战略话语体系中被频繁使用,而针对的对象转向中国。早在数年前,美国战略界就有人主张针对俄罗斯和中国实施所谓“常规威慑”,即,对俄实施陆上威慑,对华实施海上威慑。对俄威慑主要由欧洲承担,对中国威慑则主要由美国自己负责,因为日本能力有限并且受和平宪法限制。②Austin Long,Deterrence:From Cold War to Long War,RAND Corporation,2008,pp.59-67.但近年来,日本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安倍第二次执政以来,在推动国内安保法制改革以突破宪法约束方面力度空前,通过内阁决议修改宪法解释而解禁了集体自卫权,使得日本可以更少束缚地服务于美国战略,并且中日之间互不信任的加深也使得日本对起源于美国的威慑战略青眼有加。因此,日美强化同盟内部协调、突出强调针对海洋安全保障的“威慑”力,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日美两国战略趋同的态势。
第二,扩展自卫队活动范围,构建“全球”日美同盟。日美防卫合作将在地域和领域两方面大幅延伸。新“指针”在第一部分“防卫合作及指针的目的”中有如下表述:“为确保从平时到紧急事态的所有状况下日本的和平与安全,并促进太平洋及以外地区的稳定、和平与繁荣”;第四部分专设“日本以外的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时的应对”一项,明确自卫队可以在“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时”,“为了保全日本生存、保护日本国民”行使武力,“实施作战”。③「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而旧“指针”规定的日美防卫合作适用条件只是“平时以及当日本遭受武力攻击和出现周边事态之时”。④「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isin/.(上网时间:2015年1月26日)这表明日美军事合作将打破旧“指针”所规定的“日本有事”和“周边事态”的限制,实现了自卫队活动地理范围的大幅延伸。
新“指针”专设第五部分“为了地区及全球和平与安全的合作”。对于“全球”,日美同盟作了进一步描述:“日美两国政府为了向亚洲太平洋及其以外地区提供和平、安全、稳定及经济繁荣的基础,将与伙伴国家进行合作,发挥主导性作用。”⑤「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具体的合作领域包括:维和行动、国际人道援助及灾害救援、海洋安全保障、伙伴国家能力建设援助、非战斗人员的撤离、情报收集以及警戒监视和侦察、训练演习、后方支援,以及三国、多国间合作等。⑥「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上述合作领域在旧“指针”中有部分涉及,归属于应对“周边事态”部分,但“海洋安全保障”和“伙伴国家能力建设援助”、“三国、多国间合作”为新设项目,表明日美今后可能在东亚地区的海洋安全事务上更多地强化日美同盟合作以及与相关国家“合作”,包括对相对落后的“伙伴”国家进行“能力建设”,以及与美国的其他盟国间的三边、多边合作。
迄今为止,日美同盟在日本之外的区域进行的军事合作十分有限,尚不及美澳、美英等盟国之间的合作,原因在于日本国内法制等限制了其对外军事合作。随着“指针”修订及日本国内法制修改,日本不但能够在全球范围提升与美国间的军事合作,还使得其加强与美国其他盟国以及所谓“伙伴国”之间的军事合作成为可能。实际上,安倍第二次执政后,已经强化了美日澳、美日印、日印、日澳、日欧等双边及三边安全合作。日澳《物品劳务相互提供协定》生效,日法、日英也已开始相关谈判。日本将更深地融入美全球作战体系,为未来参与美国主导的多边军事行动积累经验、扫清制度障碍。
第三,覆盖“灰色事态”,“无间隙地”确保日本安全。新“指针”第四部分名为“无间隙地确保日本的和平与安全”,具体表述为:“持续以及新发生的国际威胁,有可能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构成深刻且直接的影响。鉴于这种复杂性日益增加的安全保障环境,日美两国政府,从平时到紧急事态的各个阶段都要采取无间隙的、确保日本和平与安全的措施,包括日本没有受到武力攻击的情况。”①「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无间隙”一词在新“指针”中出现的频率达5次之多,有评论称,新“指针”的副标题应该命名为“无间隙的日美同盟”。②井上正信「ガイドライン見直し中間報告を読み解く」、http://www.news-pj.net/news/8931.(上网时间:2015年1月26日)可见,“无间隙”是此次指针修订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虽然新“指针”未对“无间隙”进行直接定义,但从第四部分的内容以及中期报告第五部分的内容不难看出,“无间隙”所覆盖的,是“没有出现对日本的武力攻击”但又需要“迅速而强力应对”的情况,即日本所称的“灰色事态”。
在安倍内阁为解禁集体自卫权进行执政党内部协调之时,“灰色事态”就是其用于说服公明党同意解禁的主要题材。2014年5月,安倍内阁提出了“灰色事态”的3类共15种情形,其中第一类是“尚未达到武力攻击程度的侵害”,而这一类中的第一种情形就是“对离岛等的不法行为”③「グレーゾーン事態を議論」、『公明新聞』、2014年5月28日、https://www.komei.or.jp/news/detail/20140528_14078.(上网时间:2015年1月26日)。但仔细探究,这种“灰色事态”与行使集体自卫权之间并没有直接的逻辑关系。原因在于,安倍内阁在其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决议中称,“不仅在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时,在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时,若日本国家存亡受到威胁,国民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有从根本上被颠覆的明确危险”,均可行使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武力。④「閣議決定全文集団的自衛権」、[日]时事社、2014年7月1日,http://www.jiji.com/jc/c?g=pol_30&k=2014070101067.(上网时间:2014年7月2日)可见,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情形是在“其他国家”受到武力攻击之时。而“对离岛等的不法行为”这种“灰色事态”则显然是日本自身的安全问题,日本应通过行使“个体自卫权”而非“集体自卫权”进行应对。因此,用离岛防卫这样的“灰色事态”来证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必要性在逻辑上讲不通。安倍政权用“灰色事态”来为解禁集体自卫权辩解的做法因而受到广泛质疑。而新“指针”的出台正好补全了应对“灰色事态”与行使集体自卫权之间的逻辑链条。即,日本希望日美同盟的防卫合作覆盖“灰色事态”,从而使得日美防卫合作可以被用于应对日本最为关心的所谓“离岛遭受不法侵害”等问题,这需要通过对原有“指针”进行修改来实现,但美国希望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并且将此作为修改“指针”的必要条件,因此,安倍政权实际上是用解禁集体自卫权换取美国承诺共同应对所谓“灰色事态”。
第四,开辟日美防卫合作新领域。新“指针”第六部分名为“宇宙及网络空间的合作”,是针对近几年才出现的来自这两个领域的新的安全“威胁”,这是旧“指针”中所没有的内容。新“指针”宣称,在宇宙合作方面,“日美两国政府为提升能力,将在适当场合相互支援,共享有关影响宇宙空间安全、稳定和妨碍宇宙空间利用的行动和事件的情报”;⑤「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在网络方面,日美将“共享有关提升网络空间各种能力的情报”,并为实现有效的网络安全合作而实施联合演习等。⑥「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hishin/pdf/shishin_20150427j.pdf.(上网时间:2015年6月3日)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两个领域也成为修订“指针”的重要由头。实际上,冷战结束后,苏联这一原有的同盟“敌人”消失,国际环境发生变化,日美同盟也需要新的理由来向两国国民证明同盟本身存在的必要性。因此,“日美同盟再定义”成为上世纪90年代日本国内讨论安全保障的最主要议题。而现行“指针”酝酿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正好出现朝鲜核问题这一新的“威胁”,为强化日美同盟提供了恰逢其时的理由。同样,宇宙和网络空间安全也正好成为此次修订“指针”的绝佳理由。
从1978年首次拟定“指针”和1997年修订“指针”来看,每次新“指针”的出台实际上都是日美同盟调整防卫合作方向的结果。此次修订“指针”也不例外,它是日美同盟新一轮调整的产物,反映了日美双方的战略考虑和需求,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双方政治算计与相互博弈的结果。
一方面,美国希望日本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以支持其全球战略。2000年美发表的第一次“阿米蒂奇-奈报告”①以理查德·阿米蒂奇和约瑟夫·奈为首的美国跨党派研究团队提出的政策报告,题为“美国和日本: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主要提出了强化日美同盟的政策建议,对之后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产生了较大影响。2007年和2012年分别推出了第二次和第三次“阿米蒂奇-奈报告”。将同盟定义为“美国全球战略的中心”,敦促日本将美英之间的“特殊关系”作为日美同盟今后发展的蓝本。2001~2006年的小泉执政时期,日本实际上按照该报告所提示的内容,对美国的政策给予了积极支持,并调整国内法制以配合美国的海外军事行动,比如2001年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卫队给美军供油;2004年向伊拉克派遣陆上自卫队;2003年完善国内“有事法制”,引进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等。但日本国内对美国总统布什第一任期奉行“单边主义”批评较多,并且2003年开始的伊拉克战争也使日美同盟内部产生裂痕。②福田毅「日米防衛協力における3つの転機」、日本国会图书馆网站:http://www.ndl.go.jp/jp/diet/publication/refer/200607_666/066607.pdf.(上网时间:2015年3月2日)
2007年,在美国大选选战开始之际,第二次“阿米蒂奇-奈报告”出台,提出了日本修宪、设立美军和自卫队的共同作战司令部、缔结包括农业在内的日美FTA、强化两国军事产业合作等政策建议。该报告同时意识到美国实力下降,建议用活日本的软实力资源,帮助美国维持国际体系。③Richard L.Armittage,Joseph S.Nye,The U.S.-Japan Alliance:Getting Asia Right through 2020,http://csis.org/files/media/csis/pubs/070216_asia2020.pdf.(上网时间:2015年2月26日)但这一时期由于自民党政权不稳,首相频繁易人,日本难以推行大幅度的安保体制改革,日美同盟实际上没有得到报告所建议的强化。及至2009年日本民主党上台,从撤出印度洋对美供油开始,到提出“对等的日美同盟”、“东亚共同体”等概念,以及在驻日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问题上日美矛盾日益突出,日美同盟进入“冬季”,“同盟漂流”一词在日本媒体随处可见。尤其是普天间基地问题引起了日本国内反美情绪空前高涨,两国之间的相互不信任使得日美同盟走到了十字路口。④如「日米漂流:オバマ大統領来日を前に」、[日]『每日新闻』,2009年11月10日。这一情况直至民主党执政末期才有所改变。
随着国防开支的削减,美国要维持在地区、全球安全事务中的原有地位必须更多地依靠盟友的“责任分担”。奥巴马政权提出的“亚太再平衡”战略把美国在亚太的同盟体系置于更重要的地位,而日美同盟尤为关键,这对日本参与和分担美国的地区政策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出台的第三次“阿米蒂奇-奈”报告直接表示,日本对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限制是日美同盟的“障碍”,等于向日本提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要求。⑤Richard L.Armittage,Joseph S.Nye,The U.S.-Japan Alliance:Anchoring Stability in Asia,http://csis.org/files/publication/120810_Armitage_USJapanAlliance_Web.pdf.(上网时间:2015年2月26日)对美国而言,日本只有解禁了集体自卫权,才有可能在地区、国际事务上更多地投入力量,更好地为美国的全球和地区战略服务。日本只有解禁了集体自卫权才能实现“全球”的日美同盟这一新目标。因此,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实际上成为修改“指针”的必要前提。
另一方面,日本需要美国更明确的安全承诺。如果说一个“全球”的日美同盟更多地反映了美国方面的战略需求,那么日本方面对于同盟的需求则主要是美国承诺“无间隙”地确保日本安全。对日本而言,虽然一直在口头上强调要“强化”日美同盟,但由于政权的频繁更迭,重大安保事项一直没有提上政治日程。在民主党鸠山由纪夫担任首相时期,甚至提出了建设“东亚共同体”,通过拉近与亚洲邻国的关系来确保日本安全的倡议,以及“对等的日美同盟”的主张,而这些实际上是与强化日美同盟背道而驰的。但这一情形在2010年日本在钓鱼岛海域抓扣中国渔船和船长之后发生了改变,尤其在日本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前后,日本对于强化日美同盟的需求陡然上升。日本国内开始讨论中国非军队的武装船只对钓鱼岛进行“攻占”的假想情形,认为在这种“灰色事态”下美国未必会军事介入支援日本,这是日美同盟存在的“间隙”。
钓鱼岛问题使得中日关系高度紧张,日本不断敦促美国就《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进行表态。2010年10月,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公开表态,称《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2014年4月奥巴马访日时,承诺《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这是美国总统首次做出类似表态,被看作是对日方要求的“全额”回应。事后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奥巴马之所以做出上述表态,是因为日方反复要求,称日本国内对美国的立场抱有疑问,需要总统进行确认,而奥巴马表态目的是打消日本国内对美国立场的疑虑。①「米政権が見る東アジア」、『朝日新聞』、2014年7月5日(朝刊)。
除了表态之外,日本更希望将日美“协防”钓鱼岛落实到文件中,因此,日本对修改“指针”和强化日美同盟的态度转向积极。野田内阁时期担任副防相的长岛昭久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此次“指针”修订最早是应日方的要求,时机是在日本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前后,由当时的防卫相森本敏向美国防部长帕内塔提出要求,而长岛自己到华盛顿设定议题,开始“水面下”的工作。长岛并透露日本希望修订指针的目的是在钓鱼岛等“有事”时美军早期介入。②「対中戦略『米国巻き込まねば』長島元防衛副大臣に聞く」、『朝日新闻』デジタル2014年10月29日,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GBX6Q4XGBXUTFK01K.html.(上网时间:2014年11月1日)。安倍上台之后,日本政局趋于稳定,为解禁集体自卫权创造了条件,因此也使修订“指针”得以正式提上日程。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之所以长期在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上难做决断,与其不愿承担更多的防卫义务有关。日本清楚地认识到,正因为日本除了提供军事基地外对于美国没有安全义务,才使其避免了像韩国那样不得不参加美国的对越、对伊等战争。而解禁集体自卫权意味着日本对美国负有安全义务,有可能使日本卷入不想卷入的战争,特别是在中东地区。但日本决策层敏锐捕捉到了近年来的国际形势变化,认为即便解禁集体自卫权,卷入中东地区战争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森本敏称,“美国生产页岩气之后,对中东的能源依存度降低了三成。很难想象今后波斯湾会发生给美国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事态。像过去中东危机时美国要求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那样的事例将会减少。”③「森本敏元防衛相『島しょ防衛強化が最優先』」、『日本経済新聞』、2015年5月31日(朝刊)。
可见,虽然强化日美同盟的呼声已经持续十余年,但由于美国的政策变化以及日本国内情况的不确定性,从本世纪初开始的此轮日美同盟的调整一直未有重大突破。而在国际环境发生变化、尤其是中日关系恶化的情况下,日美两国找到了调整同盟的“最大公约数”。有评论认为,过去60年日美双方的目标往往不一样、甚至相互冲突,但现在美国和日本是地区的两大现状维持国,两国的利益受到来自崛起的新兴力量的挑战也将最大,这意味着美国和日本在面对中国时具有相似的利益。④Kenneth B.Pyle,“The U.S.-Japan Alliance in the 21st Century”,http://www.nbr.org/downloads/pdfs/PSA/Pyle_commentary_111312.pdf.(上网时间:2015年3月6日)可以说,中国因素是此次日美双方修订“指针”的重要考虑。
日美同盟成立之初,日本的军事力量不足以参与对美防卫合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日美同盟都是单向的。按照《日美安保条约》,美国单方面向日本提供安全承诺,而日本为驻日美军提供基地。此次“指针”修改后,日美同盟的防卫合作范围和深度均大幅扩展,日本在同盟中承担的“责任”也发生了变化,《日美安保条约》实际上被突破。但为回避国会审查,日美两国并未直接修改《日美安保条约》,而是通过修订“指针”的方式逐渐改变同盟性质。对比历次“指针”的出台背景,可以发现日美两国在处理同盟内部矛盾、因应国际环境变化、实现各自国家战略方面的调整和磨合,这也有助于厘清日美同盟发展至今的历史逻辑。三次“指针”的出台对应了日美同盟的三次调整。
第一次日美同盟调整的结果是1978年“指针”的制定,反映了19世纪70年代国际环境变化与日美两国的政策调整。19世纪70年代中期,日美防卫合作取得了急速进展,这与美国推出尼克松主义和美苏缓和有直接关系。1969年上台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在同年7月的“关岛谈话”中表示,美国将遵守条约上的承诺,当拥核国威胁到同盟国自由的时候将承担防卫义务,而在同盟国受到其他攻击时,则由同盟国首先负起防卫责任。这是美国在实力衰落的背景下,面对越南战争的泥沼化所推出的“缓和”战略。美国在东亚收缩力量,需要日本扩充实力。尼克松于1970年说,“日本同我们的伙伴关系将是尼克松主义在亚洲成功的关键”。①王缉思:“冷战时期美国对东亚政策思想的演变”,《世界历史》,1988年,第2期。
日本方面,1970年起担任防卫厅长官的中曾根康弘主张自主防卫,即自卫队构筑独立排除“间接侵略”的能力,降低对美依赖,通过确保美、日、中、苏间的均势来维持和平。这一自主防卫思想实际上也受到了尼克松主义和“缓和”战略的很大影响。②福田毅「日米防衛協力における3つの転機」、日本国会图书馆网站:http://www.ndl.go.jp/jp/diet/publication/refer/200607_666/066607.pdf.(上网时间:2015年3月2日)可见,美国对日本扩充实力的要求和日本的自主防卫思想正好契合。但当时日本的国内舆论对于日本扩军不利,因此,日本自身的防卫能力建设空间有限,这就使得强化日美间的防卫合作必要性上升。同时,作为美国盟国,日本也受“同盟困境”制约,即一方面担心被迫卷入盟国的战争,另一方面又担心被盟国抛弃。而在美国实施“缓和”战略时代,日本更担心被美国抛弃,这也是日本积极与美进行防卫合作、拟定1978年“指针”的重要原因。③土山實男『安全保障の国際政治学』、有斐閣、2004、313页。
1978年“指针”的主要内容是应对“日本有事”,即“在日本受到武力攻击时,为顺利实施共同应对行动,努力创造自卫队与美军间在作战、情报、后方支援等领域的合作条件”。并规定为了有效实施“作战”,将研究联合作战计划、实施联合演习和训练等。但在遭遇“有限的、小规模侵略”的情况下,原则上由日本“独力”排除,只有在规模、态势均超出日本独力应对能力的情况下,美国才参与进来。④「日米防衛協力のための指針」、日本防卫省网站:http://www.mod.go.jp/j/approach/anpo/sisin/.(上网时间:2015年1月26日)实际上,优先让日本承担自身的防卫义务这一思想也体现在其后的两版“指针”中,这也是日本对美国能否早期介入“灰色事态”心存疑虑的重要原因。
第二次日美同盟调整的契机是冷战结束。苏联“威胁”的消失使日美同盟存在的意义受到质疑,同盟面临“再定义”问题。此时,日美同盟的非对称性再次受到日本国内关注,即日本提供设施、美国军队负责日本防卫这一“人”与“物”间合作的非对称性,以及在日本防卫中,日美两国分工的非对称性。再加上20世纪90年代初的海湾战争中,日本虽然提供了130亿美元资金,占各国提供资金的20%,但由于没有出人参与军事行动,在1991年科威特政府向各国表示感谢之时,名单上没有日本。这使日本的“支票外交”饱受国内批评。1994年8月,日本首相的私人咨询团体“防卫问题恳谈会”向时任首相村山富士提交了名为“关于日本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的设想——面向21世纪的展望”的报告,即著名的“樋口报告”。该报告倡导日本“积极参与以维和行动为首的联合国框架下为保障国际安全的多边合作”,实际上将日美合作与多边安全保障合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引起了美国方面对于日本开始轻视日美同盟的担心。1995年2月,美国发表“东亚战略报告”,即以时任防长助理约瑟夫·奈命名的“奈报告”。报告指出,“没有比对日关系更重要的双边关系”,强调日美同盟对于“美国太平洋政策的安全保障政策以及全球战略目标两方面来说都是基础”,确认美军要在亚太地区维持10万人的前线兵力。这实际上明确了美国对亚太地区的重视,并再次确认冷战后也同样重视日美同盟。⑤山口昇「日米同盟再定義」、http://www.nippon.com/ja/features/c00204/?pnum=1.(上网时间:2015年1月26日)
在此背景下,1996年4月,时任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与美国总统克林顿在东京举行首脑会谈,发表“日美安保共同宣言”,高度评价了日美同盟在冷战时期的作用,并确认日美同盟在冷战后也具有重要价值。①福田毅「日米防衛協力における3つの転機」、日本国会图书馆网站:http://www.ndl.go.jp/jp/diet/publication/refer/200607_666/066607.pdf.(上网时间:2015年3月2日)宣言还指示两国修订1978年制定的“防卫合作指针”,探讨自卫队和美军深化实务合作。1997年9月,“指针”修订完成,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应对“周边事态”,即把日美分工分成平时、“日本有事”和“周边有事”三类,在“周边有事”时自卫队为美军提供“后方支援”。此后,日本相继制定《周边事态法》、《船舶检查法》等,以确保修改后的“指针”顺利实施。
此次新“指针”的出台是自本世纪初开始的日美同盟第三次调整的产物。从“指针”制定与两次修订情况来看,日美防卫合作的范围逐渐扩大,从最初的应对“日本有事”,发展到“周边事态”,再到覆盖“灰色事态”、打造“全球”的日美同盟,以及增加宇宙空间、网络方面的合作。日本在其中的作用也随之增加,从最初的单方面接受美国保护,发展到在“日本有事”时与美国“共同作战”,进而在出现“周边事态”时提供“后方支援”,直至解禁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美国一起插手地区和全球安全事务。不难看出,这背后的主要驱动力量是美国战略的变化,但日本的主体性逐渐上升,尤其是此轮“指针”修订,日本的积极推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过,对日本而言,在日美同盟中发挥更大作用也意味着付出更多成本。在日本政治精英看来,当前借助日美同盟插手东亚地区安全事务最符合日本利益,而在中东及其他地区与美国的安全合作更符合美国利益而不是日本利益。因此,可以预见,未来日本会更加积极地运用“指针”,在推动周边及东亚地区安全格局朝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方面不遗余力,例如钓鱼岛问题以及南海等问题。而在其他所谓“全球”安全事务方面,正如“伊斯兰国”人质事件所示,即便日本有意愿发挥“更大作用”,也可能因国内舆论反对等原因而变得消极。
随着日美同盟的调整,在日美战略利益交汇的东亚地区,尤其是东海、南海地区,日美同盟以及美国的同盟网络将出现新的整合,而建立在“威慑”基础上的新“指针”指导下的日美同盟调整,将使东亚地区出现更加复杂、危险的局面。实际上,新“指针”尚未出台时,日本媒体就透露日美两国政府正在探讨在南海进行联合“警戒监视”。而在日本为配合新“指针”进行国内安保法制修改之际,防相中谷元亲自向媒体证实日本正在探讨自卫队在南海进行“警戒监视”的可能性。②「中谷防衛相、南シナ海で自衛隊活動『日米で不断に検討』」、『日本经济新闻』,2015年5月26日(朝刊)。可见,打着促进和平、稳定旗号的新“指针”实际上将给地区增加不稳定因素,加剧紧张、对抗,其结果与日美所声称的目的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