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公益发展之路:观念变革与实践创新

2015-11-28 00:57:50
中国民政 2015年20期
关键词:慈善事业慈善公益

本刊记者 / 秋 是

我国慈善公益发展之路:观念变革与实践创新

本刊记者 / 秋 是

慈善改变中国

观察近30年来我国慈善公益发展之路,一个重要的结论就是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主要标志是:

——社会捐赠稳步增长。就捐赠总量看,2006年首次突破100亿元,2008年汶川地震引发全民慈善热潮,社会捐赠呈井喷式增长,突破千亿规模,常规捐赠也一路猛增,2014年再度突破千亿,相当于2006年的近9倍。从捐赠对象看,企业成为社会捐赠主力,个人捐赠大幅提高;从接受捐赠的主体看,各类慈善公益组织成为接受捐赠的主体。

——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迅速。作为公益慈善主体的社会组织发展很快,特别是基金会和在各领域提供公益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加迅速。非公募基金会突飞猛进地发展是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发展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0.6万个,全国基金会总数已达到4117家,而10年前仅有745家。

——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迅速普及。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是公益慈善最基础和重要的人力资源。近年来我国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发展迅速,已初步形成多样化志愿服务体系。仅2014年一年就有1095.9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2711.1万小时的志愿服务。与此同时,我国各层次专业社会工作得到极大普及,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已达16万人,成为支持公益慈善服务最重要的专业社会资源。

——公益创新空前活跃。各种形式的公益创新层出不穷,打破了传统的公益慈善边界并形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市场与公益之间涌现出大量社会企业,在移动互联网与公益慈善之间出现了如“微公益”等异军突起的公益平台,在媒体、新媒体和公益之间催生出信息公开的种种创新平台;在金融与公益之间诞生了一个个带着更强社会使命的金融工具:公益创投、公益信托、小额信贷、社会影响力投资等等。一种被称为“公益产业”的新业态正在酝酿形成。

——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加紧推进。在地方层面,各地纷纷出台与公益慈善、社会创新相关的指导意见、地方政策和法规,开展了降低登记门槛、放宽募捐条件、完善监管体系的探索实践;在各级民政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支持性政策渐成体系。在中央统一部署下,慈善事业法等法治体系建设和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构的进程在加紧推进。

——慈善公益组织作用逐渐显现。不仅在扶贫济困、灾害救援方面有出色的表现,2014年一年就有1694.9万人次困难群众从中受益;而且逐步将服务领域扩展到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初步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大慈善”格局。

慈善公益事业的迅速发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联系日益紧密。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研究估算得出,2013年全国社会组织通过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创造增加值等,对GDP贡献约4068亿元,慈善事业对经济建设产生直接促进作用;慈善组织实施了数百万个公益项目,受益人群达数亿人次,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补充。同时,作为一项体现爱心、良善和责任的道德行为,慈善事业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手段,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着潜移默化的重大影响。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大大提升了社会道德建设水平。可以说,慈善改造着社会生态,慈善正在改变着中国。

观念变革引领实践创新

观念的转变乃是发展的先导,踏实的行动更是进步的先声。

分析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繁荣发展的原因,回望中国现代公益慈善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慈善事业与改革开放相伴相携、一路同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高速经济增长形成的巨大财富积累,为公益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社会转型积累的风险和引发的矛盾为公益慈善发挥作用提供了巨大的舞台;以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为公益慈善让渡了公共空间;全社会对公共产品的巨大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产生了公益慈善的现实需要。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慈善观念的巨大变革所引发的公众广泛参与为公益慈善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为慈善事业的精神支撑和内在动力,慈善理念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可以说,没有慈善理念的深刻变革,就不可能有慈善事业的繁荣发展。受儒家、佛教、道教等思想的影响,中国自古就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慈善理念和传统。晚清至近代,在欧风美雨和西学东渐的洗礼下,现代慈善流入中国,民间慈善组织活跃,教养并重、官绅商教多元参与的慈善模式初具规模。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慈善的社会地位和历史境遇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中国慈善事业一度走向停滞和中断。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的财富分配方式,剥夺了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国家对社会的强势干预和一系列的改组、接管、取缔措施,使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慈善组织;极“左”思潮和“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慈善被冠以“封资修”的罪名而饱受批判。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慈善成了贬义词,被主流政治全面拒斥。在此期间,中国社会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也没有出现组织化、规模化、经常性的慈善活动。与此同时,政府成为社会救济的唯一主体。在慈善事业不复存在的岁月里,政府救助成为慈善救助的代名词,社会福利资源几乎被政府垄断,社会救助功能完全由政府包办。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多以及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出现的社会问题逐渐增多,政府的社会治理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思想获得解放,中国政府借鉴国际经验,开始发掘利用民间资源共同应对各种危机。这些为慈善事业的复兴提供了契机。1981年,中国首家公益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辅助国家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它实施的“春蕾计划”和“安康计划”成为两项颇具影响力的公益项目。1987年,新中国第一张公益彩票突破层层阻力,谨慎登场,开启有奖募捐的历史先河。198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它发起的“希望工程”成为中国最知名的公益项目。1994年,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公益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成立,开展了救灾、扶贫、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等方面的慈善项目,形成了遍布全国、规模巨大的慈善援助体系。伴随着改革开放步伐,这些由特定事件串联起来的历史线索,闪耀着人性光辉、经历着风雨彩虹,构筑起中国慈善事业重回正轨的重要里程碑。

当代中国慈善观念的变革经历了三次浪潮,也有人称之为三次思想解放运动。对于慈善的认知,则走过了政府彻底否定、社会严厉拒斥到获得全面肯定、重返发展正途、政策强力推进的复杂历史过程。

为慈善正名

第一次浪潮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1994年2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为慈善正名》的评论员文章,吹响了重启慈善事业的号角:“社会主义需要自己的慈善事业,需要自己的慈善家”。在这篇旗帜鲜明、立场明确的评论中,《人民日报》公开为慈善“正本清源”:“我们与‘慈善’二字是久违了的。……积德行善、救困扶危,历来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我们世代传诵的行为规范之一。事实上,中国古代历史上就有行侠仗义、疏财济贫、助孤扶残、尊老爱幼的传统,有做这类善事的‘好人’和‘善人’,所谓‘史不绝书,代有传人’。在人类历史上,亦复如是。而在现代,它又与人道主义、尊重人、关心人、爱他人等美德联系在一起,成为维系人心向善从美的力量,成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一种精神与物质的动力”。这篇文章凭借主流媒体的影响力,一扫以往对“慈善”的妖魔化描述,褪去裹挟“慈善”的污名化外衣,让“慈善”公开重返政治舞台和公众视野。

“为慈善正名”和对慈善重新认知,具有重大转折意义。它让慈善卸去政治枷锁、洗脱政治污名、重获政治承认。它标志着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正式翻开了崭新的篇章。“为慈善正名”之后,慈善事业不再被当作“旧社会统治阶级麻痹人民的装饰品”“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而遭到全盘否定,转而成为民族美德和优良传统;不再被视为“封建毒素”“愚民工具”“伪善之举”而受到批判,而是华丽转身,成为维系人心向善、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不再是政治禁忌和社会禁区,而是可以公开谈论、自愿参与的公共议题。从此,慈善获得承认和新生,重启公益理念启蒙、公益行动探索的历史进程。处于全国慈善组织领军地位的中华慈善总会虽然刚刚成立,也深受思想僵化之苦。为了解放思想,总会决定将重新认识慈善作为一个重大主题在高层进行讨论,专门组织了若干次研讨会拨乱反正。其中一次高层研讨会的题目就是“慈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这次研讨会的纪要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予以刊载。这次思想解放运动理直气壮为慈善正名,旗帜鲜明澄清被歪曲的历史,被混淆的概念,对推动慈善认知的拨乱反正起到了重要作用。慈善身份的重获肯定,慈善观念的重获新生,不仅唤起了广大人民群众久违的慈善记忆,释放了社会的爱心能量和公众的慈善热情,而且赋予了慈善合法身份和合理角色,开启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黄金20年。

在灾难救援中认知慈善

第二次浪潮出现在世纪之交。以1998年中国水灾和2003年抗击非典两场巨灾中的全民救援为标志,掀起了以公众行动为慈善正名的思想解放运动。

慈善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始于1998年特大水灾。在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面前,全民奋起抗灾,人人捐款,自发地兴起了1949年以来中国第一场几乎全民参与的慈善募捐社会运动。当时,中华慈善总会率先发出赈灾募捐的倡议,并联合中国红十字会一起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中国第一个电视募捐专场晚会。当晚就筹集了3亿多元的善款和物资。之后的3个月内,善款和物资上升到6亿多元。而1998年全国抗洪救灾的全民捐赠达到了历史空前的110多亿元。这一场全民大动员的集体英雄主义慈善行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慈善和慈善行为、慈善事业的观念,慈善因此成为一个迅速窜红的词汇并在报刊频频出现,“人人参与慈善”不再仅仅是理念而是化为大众的行动。志愿者行动也从此扩展到大灾中的公众紧急救援。慈善在得到大众的关注的同时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慈善组织可以成为国家紧急救灾中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1998年抗洪救灾开启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项促进措施迅速跟进的新篇章。

1999年6月28日,《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捐赠的原则、捐赠和受赠的程序、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捐赠的优惠措施等进行了规范,慈善捐赠从此有法可依。

2001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了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能够享受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003年,中国遭受突如其来的“非典”袭击,引起全社会甚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发出通知:“对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事业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突发性、特殊性公共卫生事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此次政策的出台对提高社会力量捐助积极性的作用显而易见,同时,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在这次突发性SARS公共卫生事件之前,包括1998年的抗洪捐赠在内的所有捐赠活动中,我国政府都没有如此彻底的税收优惠政策。最终非典捐赠善款接近40亿元。

全民抗击非典掀起的慈善捐赠热潮再次让人人参与慈善的理念和行动深入人心。经历了1998年抗洪和2003年抗击非典两次大规模的慈善募捐运动,社会公众在表达爱心的同时也认可和接受了慈善、慈善组织的理念,肯定和赞许了自己和他人的慈善行为,社会舆论对于慈善的认知变得积极和正面,慈善行为变得美好和高尚。更为重要的是,党和政府对慈善给予了公开的积极肯定。

2004年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当时的评论称,此举标志着停滞四年的基金会将重新开闸放水。

中国基金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出现了基金会热,但经过1996年社团清理整顿之后,基金会的发展基本停滞,非公募基金会更是基本为零。而自1999年以后,基本上就没有新设立基金会。2003年底,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接近1200家,其中鲜有正式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管理条例》首次提出了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意见,被视为非公募基金会的破冰性文件。自此,中国基金会行业尤其是民间基金会步入蓬勃发展时期。

而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之前,福特基金会是在中国大陆合法建立办事处的唯一一家境外非公募基金会。2004年7月7日,“温州市叶康松慈善基金会”获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自实施后全国首家获准设立的地方性非公募慈善机构。

紧接着,“上海福岛自然灾害减灾基金会”等4家基金会获得“出生证”,成为上海按法定程序审批成立的首批非公募基金会。

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在政策文件中将慈善事业定位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出现了“支持慈善事业”的提法,这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有了类似的提法。以此为契机,民政部先后出台了2006—2010年和2011—2015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对于新形势下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对于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在国家层面对慈善事业功能的肯定,同时也宣示了政府对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思想解放,没有市场意识、价值观念、社会思维的变革,就很难保证改革开放思想的实施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推动和落实。“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创举和理念的推广,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在慈善公益发展过程中,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思想文化条件。慈善事业在中国社会正逐渐被公众认可和接受。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等中国传统的慈善价值观正在恢复和光大;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正逐渐成为社会共识;通过人道关怀体现社会自我价值等开始成为人们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这些对于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帮助弱势群体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文化基础。

在全民关注中思考慈善

第三次浪潮发生在本世纪初。以2008年汶川地震引发的全民慈善热潮和随后一系列慈善热点事件引发的对中国慈善的全民思考为标志,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对慈善的认知。

2008年是中国慈善史上一座里程碑。巨大灾难引发海内外空前的慈善高潮,慈善捐助刷新纪录。2008年中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年初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的8.0级特大地震,造成严重损失。大灾引发了两场慈善捐助高潮。据统计,截至当年2月29日,全国接收各界冰雪灾害捐赠款物22.75亿元;截至当年12月初,全国接收各界地震捐赠款物751.97亿元。

汶川地震和奥运会引发中国志愿服务高潮。受北京奥运会、汶川地震等重大事件的需求激发,2008年中国志愿者队伍至少增加了1472万人。汶川地震发生后,据统计,深入灾区的国内外志愿者队伍总量在300万人以上,在后方参与抗震救灾的志愿者人数在1000万以上,其经济贡献约185亿元;另一方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召开,更是普及了志愿精神。统计显示,170万名奥运志愿者服务累计超过2亿小时,4名中国志愿者和北京志愿者协会还分别获得“联合国卓越志愿服务奖”及组织奖。

政府继续显示了对慈善事业的鼓励和支持。在鼓励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上,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捐赠免税额度由原来的3%提高至12%;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权限和程序等问题。

慈善文化建设得到极大推进。各类媒体对慈善领域的关注和宣传超越了以往任何一年。据统计,仅2008年1~10月,各类慈善文艺演出共计85场次。调查表明,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通过捐赠款物支持抗震救灾的市民达90%以上。

全民慈善热潮和志愿服务高潮的兴起,中国慈善迈进媒体宣称的“公益元年”,“中国式慈善”也获得井喷式发展。

如果说2008年是中国慈善跨越式发展的起点,那么接下来的2010年和2011年则是中国慈善热点频出、国人掀起“问责风暴”、引发全民关注慈善的极不寻常的年头。

随着中外富豪通过慈善进入公众视野,财富和慈善成为社会最热议的话题。“慈善”开始伴随着名人效应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论话题,甚至以一种“娱乐化”的形式成为更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2010年9月29日晚,美国两位富豪盖茨和巴菲特在中国举行慈善晚宴。这大概是2010年中国最受人瞩目的一顿饭局,其实,“巴比中国行”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沸腾”网络,媒体、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关注达到空前的热度。由于两人此前在美国曾成功说服40名富豪捐出一半财产用于慈善事业,媒体不免猜测此次盖茨与巴菲特的中国之行将对中国富豪进行“劝捐”。

慈善晚宴如期在北京昌平拉斐特城堡庄园举行,当天共有企业家等50多人出席,他们当中包括此前高调确认出席的王石、陈光标、余彭年、牛根生、冯仑、曹德旺,也有之前媒体猜测的柳传志、张朝阳、马云,还有“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以及几位部委官员。晚会现场并未出现之前有外界猜测的“巴比”劝捐,而是俩人各自畅谈了对于慈善捐赠的看法,而“中国首善”陈光标大谈“裸捐”成为慈善晚宴上热门话题。

陈光标其实早就以他特有的方式成功吸引了很多公众的关注。从西南抗旱到舟曲救灾,从在网上公布自己的“慈善成绩单”到宣布“裸捐”,从四川盈江“暴力慈善”到台湾之行“感恩之旅”,2010年,陈光标决意要把“高调慈善”进行到底。他的行为一方面有人叫好,另一方面也引发不小的争议。

另一位富豪、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则固执地要把慈善做得更专业、更透明。2010年5月,曹德旺、曹晖父子以个人名义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向云南、广西、贵州、重庆和四川五省区市贫困家庭捐赠善款2亿元,创下国内一次性个人捐赠最高纪录。5月4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与曹德旺签署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包括:资助92510户灾民,每户2000元,在当年11月30日前,分布在五省区市的农户要足额收到善款,否则曹氏父子将收回这笔捐助。此举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赠,亦被称为中国慈善“问责第一单”。

6月7日,曹德旺出资2000万元,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2011年4月13日,福耀玻璃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与河仁慈善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书》,两大股东将福耀玻璃的3亿股捐赠给河仁慈善基金会,用于慈善用途。这是中国第一家以捐赠股票形式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基金会,基金会的资产规模逾30亿元,是中国目前资产规模最大的公益慈善基金会。曹德旺此举的另一层意义在于对公益创业的探索。有人称他“开创了中国基金会资金注入方式、运作模式和管理规则的多个第一”。

走过了慈善激情燃烧的2010年后,本该大展宏图的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却意外迎来了“多事之年”。

2011年伊始,李连杰带着他的“壹基金”转嫁深圳,持续3年时间的基金会身份问题终于尘埃落定。至此,“壹基金”也成为了中国首个由民间发起的、具备公募基金会资格的社会组织。有学者甚至称其为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一个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迈开了一个非常大的步伐。随着公募基金会注册资格的逐渐放开,资源垄断开始被打破,公众在捐款时有了选择的余地,从而促进了慈善业的有效竞争。而民间的公募基金会能否在这种竞争中胜出,必须要依靠自身的效率、透明度和项目选择,这给他们也带来了责任与担当。

而这一年年初,民间公益却借助社交媒体的神奇力量,真正掀起了公众广泛参与的高潮。春节前夕,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受到全国网民的密切关注。10多日内,57万多名网友参与到“微博打拐”的行动中来,不仅促成了一个个成功寻子的案例,并且推动了政府加大打拐的力度。3月9日,《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微博上发出为山区儿童提供“免费午餐”的号召再一次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网友的捐款瞬时间蜂拥而至。年底,该项目发起的基金募捐总额近2500万元人民币,共资助了150多所学校的两万多个贫困学童,并促使国务院将“免费午餐”作为国家政策,实行财政拨款。微公益的成功也足以证明,中国民间公益慈善事业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也不全是好消息。6月20日,一个在网上声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炫富”女孩,开启了中国公益慈善领域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场公众问责运动。

郭美美事件直接引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公信力危机,进而波及整个官办公益慈善事业。中国红十字会的每一起捐赠、每一项商务活动,甚至每一张财务发票,都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和质疑的对象。红会危机直接导致其信誉受到质疑、在“全民问责风暴”的持续冲击下,全国接收捐赠总额和红十字会系统的募捐额连年下降,个人捐赠降幅明显。

郭美美事件持续发酵,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多个合作伙伴相继被卷入“无法自证清白”的尴尬境地,整个中国官办公益慈善事业都成了公众问责的对象——慈善总会、青基会、河南宋基会等众多慈善组织也相继被媒体质疑。2011年的夏天,对于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来说,却提早进入了寒冬。

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全民问责”意味着“全面关注”,其本身就标志着慈善的反省和进步。慈善不再限于少数精英群体,不再囿于狭隘社会领域,不再属于富人的专利和明星的秀场,而是每一个普通人自由进出的领地,是他们关注、参与、行动的公共领域。因而,“全民慈善热情”及接踵而来的“全民问责风暴”,掀起了人人关注慈善的热潮,标志着中国慈善进入社会化、大众化、草根化时代,人人都可以参与慈善,每个人都是慈善行动的参与者、宣传者和监督者。所以,在这个时代,慈善发展的社会基础已然改变,公众的认同和参与成为推动慈善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动力。正如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回应新华社记者采访的一封信中说的那样,“慈行善举并非仅限于富裕阶层。在整个中国社会,我们都看到了慈善的力量!邻里之间的互助行为并不亚于一个富裕的人捐赠大笔财产,两者同样值得赞赏。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尽己所能,回馈社会。正如中国那句古老的名言所述,‘施惠勿念,受恩莫忘’。”

从传统到现代:中国慈善发展的转型

受“郭美美”等系列丑闻冲击,中国慈善于2011年触底,在全民大讨论大反思之后的2012年,未能上升,全国捐赠总额依然下降,2013年,仍在底部徘徊。但到2014年,中国慈善公益在经历谷底之后又重新回到千亿规模的捐赠。这一触底反弹的背后,我们注意到,慈善公益领域确立了许多社会共识:传统慈善必须向民间化、组织化、职业化、社会化的现代慈善转型、慈善公益组织必须透明和具有公信力,政府管理需要改进等等。

与此同时,中国过去30多年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深入,推动着我国的慈善事业逐渐转型。中国慈善公益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第一,从政府主导的慈善向民间为主的慈善公益的转变。公益慈善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从过去以政府为背景的官方慈善逐步转向由民间力量为主的、众多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公益的形式。与此同时,由政府垄断的慈善市场开始向竞争性慈善公益市场转变。

第二,从过去传统的精英慈善向大众参与、人人参与的公益事业的转变。公益慈善不再是少数富人的施舍,而是普通大众参与的公民行为。慈善正从道德转向责任,从乐善好施的道德高地走入广大公众的日常生活,成为一种公民行为和社会责任。

第三,从个人推动向组织化、制度化慈善公益转变。与传统慈善不同,现代公益事业是由专门的公益组织策划和实施的有组织、大规模、规范性和经常性的社会事业,它内在地包含着一种普世化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如各类基金会或慈善组织)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上,特别是一些慈善组织引入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实现了慈善公益的创新。从过去分散的各自为战的模式向专业的、高效的、透明的方向转移,政府、慈善组织、企业、媒体媒介开始相互合作,资源跨界整合开始形成。

第四,从传统的单一手段向多元方式转变。与传统慈善相比,现代慈善的方式更灵活多样,借助超市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以实现常态化捐助的新型慈善超市开始尝试。在全球化影响下,通过投资让慈善延续的革命性理念正在兴起,慈善与金融的融合为慈善内容的拓展开辟了新的天地,公益金融产生了多种表现形式,衍生出不同产品,社会企业、公益创投、社会影响力投资、公益信托等一些既有利社会、又创造财富的投资模式相继出现;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慈善公益与互联网联姻已成为现实,在互联网思维的启发下,慈善公益事业开始发生新的变化,阿里的娱乐宝、百度的众筹、腾讯的乐捐、京东的凑份子、苏宁易购的众包义卖店相继上线,利用网络渠道和电子支付开展公益众筹为慈善公益创新找到了新的路径。

第五,慈善国际化进程加快。国内不少慈善组织的国际化战略开始启动,有的已经初见成效。早在2008年,壹基金就开展了对缅甸强热带暴风灾害进行救助。中国扶贫基金会设立了“微笑儿童非洲项目”,马云、蔡崇信宣布捐赠数十亿美元期权在新加坡成立公益信托基金,潘石屹、张欣夫妇分别出资15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设立“SOHO中国助学金”。中国力量参与了世界慈善格局的构建,向世界输出了中国慈善资源。

总之,与传统慈善相比,慈善的动因从偏重个人修为转向注重社会需求,慈善实践从自发性个人选择转向制度化的团队行动,受赠关系也由传统的人身依附转变为平等关系。这些都表明,中国慈善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在2014年,看到了慈善公益领域的许多新气象。

2014年,社会各方群策群力、有序参与慈善立法,向全国人大内司委积极提供慈善立法的材料和观点,多所高校和社科院有关机构共提交了7个民间立法草案稿。中国灵山慈善公益促进会于年底组织了清华、北大等5家慈善法民间版本研讨会,邀请全国人大有关人员出席,将社会参与的开门立法推向高潮。2014年慈善法开门立法展现了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效果和价值,为中国的立法史记下重要一页。

2014年5月,广西电视台一档慈善公益类节目播出14岁的深山“遗孤”杨六斤 “被人遗弃”“吃野菜为生”的故事打动了国人,短短几十天就获得660余万元捐款,一个困境儿童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进行募捐获取巨额捐赠,一石激起千层浪。该事件是一直存有争议的捐赠、募捐法律问题的集中展现,对政策制定者和立法者提出难以回避的挑战;也暴露出媒体个案救助和报道不实等媒体角色和责任问题。对此,国务院年底印发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规范:“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

2014年8月,搅动互联网、娱乐等各界的“冰桶挑战赛”风靡欧美,也以最快的速度蔓延到中国,开启了火热的中国版“冰桶挑战赛”。与欧美“冰桶挑战赛”关注渐冻人不同的是,中国版“冰桶挑战赛”关注了瓷娃娃,在游戏规则上也有了改变。“冰桶挑战赛”不仅让世人关注到罕见病,同时也检阅了中国互联网公益发展的最新高度。这一活动给中国慈善事业带来了诸多反思。一方面,“冰桶挑战”以轻松有趣的方式唤起人们对罕见病患者的关爱,突破了传统的慈善方式,带动了全社会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这一活动在传递过程中的娱乐化倾向容易让人忽视慈善的精神内核,而其中出现的商业炒作,以及个别参与者的作假作秀,则完全践踏了慈善的核心价值。不管怎样,“冰桶挑战赛”以其创新性、娱乐性、互联网化等特征,在中国乃至全球公益史上成为一个重要节点,宣告了一个 “轻公益”时代的到来。

2014年10月,《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出台,以地方立法形式确认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改革成果,也率先在统一管理社会组织方面进行了地方立法创新。这是继2012年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募捐条例》对慈善组织开放公募权之后的又一制度创新。它对社会组织的准入管理、过程管理和退出管理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在降低慈善组织登记门槛、推进慈善组织的去行政化、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转型之路仍然漫长

与过去20年相比,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如果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作横向比较,显然我国还较滞后,差距还很大。以社会组织活动为特点的现代慈善事业,总体上仍然处于发展起步阶段。

慈善在美国是第三大产业,2012年,美国接收社会各界款物捐赠总额高达3162亿美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2%;从业人数高达10%,同年我国接收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却只有817亿元人民币,仅占全国GDP的0.16%。而2012年中国GDP总量约是美国的1/2,但前后两者慈善捐赠总量却差近24倍。我国不仅缺少完整的理念、精干的人才,还缺少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份来自北方某省省会城市的调查集中反映出当代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现状。

慈善事业的必要性、重要性已被公众关注和认可,但还存在着认识误区和观念障碍,现代慈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92%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条件下,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87.2%的被调查者认为,慈善能够促进社会公平、体现社会正义,有利于社会和谐;90%以上的被调查者对慈善捐助与志愿者活动对弱势群体的作用持肯定态度。可见,我国公众越来越关注慈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已经具备了较好的群众基础。但另一方面,公众对慈善事业、慈善意识的理解还存在认识上的偏颇,科学的慈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有70%以上的被调查者对地方性慈善机构闻所未闻,不知道除了单位组织的慈善活动外还可以通过哪些机构或途径表达爱心;还有部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理解过于狭窄甚至落后,认为慈善是捐助者对受助者的“施舍、恩赐”;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企业慈善文化建设缺位,在被调查的私人企业主中没有一人有过主动捐款记录,国企负责人中积极、主动或经常性地从事社会公益行为的仅有20%。

多数公众参与过慈善捐助或志愿服务,但普遍为带有被动色彩的消极实践,主动性、经常性参与者较为鲜见。有7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参加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以及希望工程、“一日捐”等慈善捐助和志愿服务活动,但其中80.2%表示自己是通过所在单位、学校、居住社区组织的捐助活动来表达爱心的,“经常主动捐赠”的人数很少。80.6%的被调查者认为,救助社会弱势群体虽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政府应该是举办慈善事业的主体”,这说明大部分被调查者仍然把举办慈善事业看作是政府的责任。这一观点也可以从媒体公布的相关统计中得到印证。可见,我国公众对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过于依赖,而对企业、个人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到位,这是中国慈善事业及公众慈善意识的突出特点。

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但相关法规、政策亟待完善。由于国家倡导支持、新闻媒体经常性的宣传报道以及运用多种形式举办慈善活动,使得整个社会慈善环境逐步改善,特别是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突出了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原则,并从鼓励和支持开展慈善活动、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具体措施,引起了社会和慈善业界的高度关注,被普遍认为是“亮点频出,吹响了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号角”。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慈善法规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迄今为止,我国《慈善事业促进法》尚未颁布,对慈善组织的性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上的界定,慈善活动的程序、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进入与退出机制还没有形成,企业、个人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调查数据显示这些都成为影响公众慈善积极性和慈善认知的不利因素。

慈善组织发展迅速,但社会公信力未获公认,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度刻不容缓。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转型以及慈善事业发展,我国慈善组织有了一定发展,对推进慈善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我国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的信息交流不足,接受捐赠与善款使用不透明;再加之专业性不强,分工不合理,慈善筹款机构、执行机构职能不清,甚至存在慈善腐败等原因,使得广大公众对慈善组织、机构严重不信任。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和善款使用公开度不高,担心捐款不能按自己意愿使用是“影响自己做慈善活动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力不强是影响公众参加慈善活动的主要因素,从而成为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

如何解决影响和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政府、民间、社会其实都存在共识。

首先需要调整和理顺政府部门和民间慈善力量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现代慈善事业本质上是民间力量运用社会资源依法依规解决社会问题的探索,在理念、思路、方法、资源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存在明显差异。所谓调整和理顺关系,就是要明确“政府主导”的内涵和边界,让“政府的归政府、民间的归民间”,政府一方面要切实转变职能,为社会组织让渡更大空间,把政府做不了、做不好,同时又适合社会力量来做的工作尽量交给社会来做。另一方面,政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策法规、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上。包括: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立法。与整个国家法律体系已经建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公益慈善领域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酝酿多年的慈善事业法尚未出台,三类社会组织即社会团体、基金会、民非的登记管理条例多年修订至今无果,涉及公益捐赠、公益认定、税收优惠、志愿服务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安排大多没能进入法律法规层面,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作用极大。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税收优惠的实现程序繁杂,不符合效率的要求;二是受赠组织待遇不统一,影响慈善资源的公平配置;三是对企业激励不足,特别是对捐赠超出限额部分不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规定,抑制了企业捐赠热情;四是实物捐赠的货物劳务税收规定欠妥当。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支持慈善组织的免税资格认定,突破目前程序复杂的“审批制”,改变为“登记即认定”的“审核制”,移除针对官办或者官方认定的社会组织的“特批式”公益免税,推行普惠型公益免税政策。同时研究提高公益捐赠的税前抵扣除比例,基金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和实物劳务税收政策,鼓励个人和企业慈善捐赠热情。另一方面,建立公益免税和公益捐赠的配套政策,健全公益捐赠的数据统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退税返还制度和政府监管制度。

——加大对于各类慈善组织的扶持培育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建立适合慈善组织规范运作和发展的各种规则、标准和制度,使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财产管理、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进一步创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监管机制,使之与社会监督和慈善组织内部监督一起形成主体多元的监管体系,对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和有效性进行规范和监管;建立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协同共治。

慈善组织则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慈善组织的民主公正的治理规范,推进慈善组织治理科学化。要推动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治理规范,强化组织章程意识,促进其严格依照章程办事;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健全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公众投诉等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完善专职工作人员激励政策,建立人才选拔、引进和合理流动机制,推进慈善组织专职人员职业化。提高慈善组织等专业化水平。

激发全社会和谐互助的内在活力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要以现代慈善理念为指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的慈善文化,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让慈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公众的广泛参与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保障,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要在传递爱心、参与慈善的同时,积极传播慈善公益理念,认真行使作为捐赠者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公益慈善发展新趋势

尽管存在许多问题,我国当前的公益慈善仍处于蓬勃发展的勃兴期,开始呈现出许多令人欣喜的发展势头,专家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趋势值得关注:

一是多元推动的社会化趋势。

各级党政部门越来越关心和支持公益慈善,各类企业以社会责任乃至共享价值的创造等方式多方面参与并推动公益慈善,城乡社区则大力推动所在地公益慈善,社会组织越来越成为公益慈善的生力军,公众参与的意识、热情和程度不断高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越来越关注并力推公益慈善,等等。在种种社会力量的推动下,公益慈善逐渐从社会的边缘走向核心或主流,成为全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和推动的社会化过程。

二是市场驱动的产业化趋势。创投、金融、信托、股票、债券等各种复杂的市场机制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公益慈善,涌现出如社会企业、慈善超市、公益银行等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双重属性的创新业态。以公益慈善为关键节点的新型产业链如捐赠旧衣物循环产业链、再生废旧材料循环产业链等相继出现,进而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公益产业的新型产业集群。公益产业以公共利益为起点,以价值回归为目标,以均衡发展为核心,通过“公益+金融”形成产业上游,贯穿并有机衔接农业、工业、服务业与知识产业,组成基于公益、动于金融、利于社会、跨业循环的公益产业集群。市场驱动力改变了公益慈善远离市场的非营利属性,激活各类市场机制并做大公益,以产业化的形式在市场和公益之间升华出巨大的社会利益。

三是跨界融合的新公益趋势。通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政府和公益组织之间越来越跨界融合;通过社会责任和共享价值,企业和公益组织越来越跨界融合;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界限被超越,创新越来越多地表现为跨界与融合;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时代涌现出各种开放、共享、透明的平台,不仅超越既有的三大部门也超越所有的组织,基于更广泛的公众参与推动社会价值的实现。跨界融合在三大部门间升华出新公益的共治场域和共享价值,一方面能有效应对各种巨型化、复杂性和突发性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能激发各种形式的社会创新。新公益的趋势令我们有机会走在世界的前沿。

四是跨越国界的走出去趋势。

各种跨境社会问题如跨境教育、跨境扶贫、跨境移民、跨境卫生等越来越成为公益慈善关注的热点问题,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参与到全球治理和国际公益活动中。中国企业“走出去”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社会责任和当地公益活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需要更加关注和帮助当地社区的发展并致力于解决当地的各种社会问题,“公益同行”乃至“公益先行”的战略意义越来越大。跨越国界的公益慈善是作为一个大国承担全球治理责任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公益慈善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有学者指出,基本完成工业化之后的国家,如果能够兴起广泛而持续的慈善运动,整个社会就会实现稳定的转型和提升。近些年来,从网络助学到免费午餐,从爱心义卖到公益书屋,越来越多的“微慈善”,不断丰富着人们对慈善的认知、诠释着“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这种具体而微的慈善,正是慈善的真谛和力量所在——慈善需要的不仅是“富人之力”,更需要“人人之力”;慈善也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哪怕一点点。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让慈善成为现代公民的内在价值选择,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方式。

慈善,社会财富的另一种分配方式,可成为初次分配和政府转移支付的补充;行善,社会文明的一把标尺,人类同情心的天然表达,将源源不断释放出正能量。公益慈善作为现代社会越来越具有公共性、群众性和影响力的社会活动,正处在方兴未艾的蓬勃发展期。有学者乐观地指出,就公益慈善的发展而言,我们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差距,但这种差距正在缩小,特别是我国公益慈善在改革发展中呈现出若干重要趋势,表明我们有条件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形成公益慈善发展的中国特色,进而走向公益慈善发展的世界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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