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叫法你懂吗?
眼下,新名词越来越多,让人眼花缭乱,前些日子一则笑谈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借钱给靠谱的朋友称为“天使投资”,借钱给不靠谱的朋友称为“风险投资”,乞讨称为“众筹”,统计称为“大数据分析”,放高利贷称为“P2P”,收保护费称为“启动平台战略”。
当然,笔者绝非否定这些新名词的诞生,更没有丑化新名词的意思,只是这则笑谈貌似可以让人更加直观的理解这些新现象、新名词。
前些日子,在汽车圈里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众包合伙人。仅从字面上,笔者基本可以理解,但为了谨慎起见,决定还是利用一些网络工具搜索其准确定义。然而遗憾的是百度百科“尚未收录词条”,而维基百科又遭到了屏蔽。
无奈,笔者只能凭借20年的国文知识积淀对这一新名词进行理解。“众包合伙人”中的“众包”在笔者理解应该与“众筹”的概念相似,但至于为何要用“众包”来表达就不得而知了。说到这,你一定想到了什么,没错,就是凯翼汽车的“众包”项目。在此,笔者不想过多评论这个项目的可行性几何,更加不会推断用如此方式造出来的汽车是否安全可靠(好吧,我承认,是不想)。
关注这个新词不是因为车本身,你猜对了,是因为华少。但也不因为他是艺人,而是“首位跨界造车艺人”的说法吸引了不少眼球。
仔细阅读相关新闻后,笔者恍然。事实上,所谓“众包合伙人”不过就是“明星代言”的另一种说法。当然,有了新说法必然会有些新形式。
过去,明星代言是签约一定年限然后一次性结账付款。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在这种形式下企业要承担的风险较大。明星收代言费帮助企业拍几则广告宣传片、出席一些企业的发布会,除此以外,双方似乎再无瓜葛。再说的直白些,如果在合约期中明星出现了严重的负面新闻,那么即使合约未到期,企业也不得不更换代言人。由此产生的不仅是资金损失,更有可能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
如今就不同了,有了“众包合伙人”的合作形式,明星与企业将不再是甲方乙方的关系,而变为利益共同体;明星的代言费也不再是企业的花销,而转化成一定比例的股份。于是,明星代言的获利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如果企业能够长期盈利,那么作为“众包合伙人”的明星将根据股比获得分红。
如此一来,找明星代言的风险将不再由企业一方承担而变成风险共担,如果明星卖力宣传,企业盈利状况与日俱增,那么明星的收益也将水涨船高;反之,如果明星不顾自身形象或没有履行代言的义务,则很有可能无法分红甚至被踢出董事会。
说到这,笔者又想起姜昆的一段相声,“痛快叫爽歪歪,深入叫零距离,瘦弱叫骨感,减肥叫瘦身,半老徐娘叫资深美人。”如今这个“众包合伙人”只是个新名词还是会给明星代言注入新血液,恐怕还有待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