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常态下的民族工作

2015-11-28 16:34赵志刚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县委少数民族

◇ 文/赵志刚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民族会议以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县委、政府把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在学习宣传、调查研究、谋划部署、政策落实上狠下功夫,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

一、多措并举,认真贯彻三级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2014年10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县委书记李建军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刘峰同志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初步建议。李建军同志在会上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加强调研,结合会议精神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文件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把加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与做好全县的民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与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我县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各民族和睦相处长治久安的典型。

2014年11月下旬以来,我县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围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坚持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深入各苏木镇集中开展调研,形成了民族工作调研报告,为系统总结我县民族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找准改进的方向奠定了基础。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县将于今年上半年召开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将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民族团结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深入研究、系统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

在抓政策落实方面,我县结合学习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键在市民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对现有的中央支持内蒙古的政策和新出台的支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好认领分解、沟通对接、配套衔接,确保这些政策在我县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把这些政策用足用活。

二、结合实际,出台加强我县民族工作的优惠政策

2015年3月,县委、政府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责成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磴口县委员会、磴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7项具体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各项帮扶力度。从2015年起,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建立完善一般性财政支付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机制,加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基本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在国家、自治区、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上给予倾斜,确保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转移支付总体工作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交通运输、农牧业生产、水利、通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以少数民族聚居村为重点,以典型村、精品村为引领,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依托民族特色文化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手工业、民族餐饮业和民族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辐射面广的民族企业加大培育、引导和扶持力度。规划建设民族文化新村、民族特色餐饮等,打造农家乐渔家乐示范村、乡村旅游接待户和休闲农业示范点,发展突出蒙元文化的牧户游,完善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发展的政策,对从事传统民族食品、手工艺品的生产者,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四是加大民族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扶持力度。在巴彦高勒镇恢复蒙古族小学一所。建立健全中小学少数民族助学金制度,提高少数民族寄宿制中小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参与禁牧的农牧民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实行全部免费。构建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对蒙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蒙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医护人员招聘使用标准,积极引进人才,加强与医学院校合作,定向培养蒙医药专业人才。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大力发展博克、赛马、射箭、驼球、蒙古象棋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从2015年开始,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常开展单项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为各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选拔人才。

五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双语干部队伍建设,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苏木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要根据需要配备双语干部,组织部门在选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时,要充分听取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数据信息库,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

六是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重在平时、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从2015年开始,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暨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表彰会议,每年培育和树立5-10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七是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要把民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中。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民族工作。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民族工作的情况汇报。把民族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民族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每年给县委统战部安排民族工作经费5万元,给民宗局安排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民族工作,发展民族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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