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碧玮
摘 要:推进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是当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式,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应该通过法律激励机制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为经济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本文从企业行为、政府职能、公众参与、技术创新支持等方面对于我国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激励机制进行探讨,提出建议,以期实现对循环经济发展有效的法律支持。
关键词: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激励;公众参与
要想更好的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首先应该运用法律促进激励机制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循环经济作为当前经济变革后的产物,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因此要依靠人的思想观念来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激励机制,来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发展,对经济的发展模式做出价值判断和行为引导。
一、我国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1.企业的生产行为需要法律激励机制去引导矫正
为了更好地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应该对传统的经济模式进行变革。根据当前市场机制的影响,我国市场大多采用大规模、集约化的市场经济生产体系,这一方式的运用节省了原料的生产成本和加工成本。相对而言,旧产品的加工成本和回收成本相对较高,企业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很难去选择循环经济的生产方式,而建立完善有效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激励机制来可以矫正企业这种传统的生产行为,转向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为。
2.政府的主导职能需要法律激励机制去界定
要想更好的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除了企业的行为影响,政府的主导和监督作用不容忽视。对于政府而言,在循环经济发展中主要强调其引导作用,制定相关的经济发展规划,监督企业的生产行为,提供促进循环经济的公共资源,保障循环经济良性有效的发展。这些政府职能需要在法律激励机制中去界定,否则立法上的责任缺失会导致政府单纯追求GDP的发展而轻视循环经济的发展。
3.公众的参与度需要法律激励机制去刺激
近些年来,公民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也反映了现实中公众对环境权诉求的表达。但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例而言,目前公众的权利表达主要都集中在环境破坏和生态保护的被动行为上,也就是说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公众的主动参与意识非常差,而且立法上对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规定也只限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听证阶段。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激励机制,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在消费行为上做出倾向循环经济的产品,指导和鼓励公众对废旧物品的回收分类,让公众主动地的参与到循环经济生产流通消费整个过程,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实现生态资源的再利用。
二、我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激励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政府经济发展理念存在问题
循环经济的有效发展需要依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只有政府发展观念和行为观念的转变,才能实现经济发展观念的有效实施。多年来我国运用自然资源的耗费来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这种发展经济的方式是不可取的,不符合当前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由于我国现在处于经济发展的转折时期,所以政府树立循环经济的发展观念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由于政府成员的环境资源意识较淡薄,所以没有形成统一的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并且对减少消耗和排放的思想观念薄弱。政府制度本身的不环保理念导致地方政府在盲目追逐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忽略了资源保护的行为。
2.科技创新技术保障乏力
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技术创新的推动,对于技术创新我国立法上的鼓励支持和保护比较薄弱。虽然在技术创新的权利保护上,我国已经在对知识产权法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考虑到技术创新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仅仅对于权利的保护并不足够,如何鼓励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发展人才培育和引进计划,政府在其中的角色扮演,立法上在这些方面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执行的细则。
3.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比如《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但是相应配套的法规和细则并没有出台,即使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涉及到激励措施,但是规定过于原则化,又缺乏可以实施的细则,导致操作性很低。而且循环经济发展相关领域众多,财政、税收、信贷、政府采购、垃圾处理、人才培育、知识产权等等方面都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法或立法调整。此外,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些技术性标准都没有在循环经济的立法中出现,比如生态设计标准、高能耗行业的市场准入等等。因此,应该对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并且建立有效可实施的激励机制。
三、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激励机制对策
1.良好的管理体制促进循环经济的有效发展
要想确保经济循环的有效发展,离不开先进的管理理念。循环经济是一种实现经济有效利用的手段,经济综合部门应该结合自身的主导作用,在制定企业管理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引导,以保证经济更好的向循环经济方向发展。同时各环保部门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根据当前企业发展的方向来进行循环经济的监控。所以政府应该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循环经济管理体制,以便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2.加强宣传,倡导全民参与
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循环经济发展的公众宣传,例如在选购产品时不要注重包装,对废旧的电子产品应该注重回收利用。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以公民个体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公民作为社会活动中的最小单元,其绿色消费行为无疑会导向企业生产行为向环境友好方面发展,再则废弃产品和垃圾分类如果落实到个体行为,那么循环经济生产和回收成本会大大降低,循环经济生产对企业的吸引力会大大提升。
3.细化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激励机制
上文已经提及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激励机制规定过于原则性,而且由于循环经济涉及的领域众多,需要细化的法规和政策缺乏,导致立法任务比较繁重。就整个法律激励机制建构而言,最主要的有以下几方面的立法要求。第一,建立考核政府循环经济行为制度。对于政府循环经济行为的评价应该纳入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循环经济项目的执行。第二,优化支持和保障技术创新的制度。从企业投入、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细化鼓励技术创新的规则,另外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可由政府主导向权利保护处在弱势的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维权帮助。第三,建立循环经济标识制度。对于国家,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比如ISO体系)的同时,也应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尤其是我国的优势产业,应尽量将自己的技术专长置入循环经济标识标准中。对于公众,要大力宣传循环经济标识的意义,普及循环经济标识的绿色认知。对于企业,要设立循环经济标识分类进行认证强制性和自愿性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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