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
瘫痪“退休干部”奇迹般康复为留住保姆竟提出结婚请求
2005年3月初的一个傍晚,孙秀荣吃过晚饭,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路过附近一个小区,小区公告栏里的一则招聘启事引起了她的注意,只见上面写道:某男,72岁,退休干部,因身体状况欠佳,急需一位保姆照顾生活起居,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
当时,孙秀荣的丈夫刚刚去世,老来丧偶的她心里空落落的。老伴走了,没有收入的她失去了生活来源,只能靠打零工以及在上海打工的儿子每月给她寄些生活费度日。毕竟年龄大了,她总是干不久就被辞退。因此,招聘启事上“退休干部、月工资不低于一千元”的内容让她颇为动心。
不过,孙秀荣转念一想,人家是退休干部,对保姆的要求肯定很高,自己年龄这么大了,雇主能接受自己吗?
思前想后,孙秀荣还是决定试一试。她拨通了招聘启事上留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位女子,她告诉孙秀荣她的父亲叫王春林,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她和妹妹平时工作忙,因此想请个人照顾父亲。
第二天,孙秀荣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索,找到了王春林的家,开门的是位中年妇女,自我介绍说她叫王燕,昨天就是她接的电话。王燕把孙秀荣领进屋,对躺在床上的一位老人说:“爸,这是我给您请的保姆!”
躺在床上的老人朝孙秀荣点点头,示意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孙秀荣有些不快:退休干部架子就是大,至少也应该起身给自己打个招呼吧!
看到孙秀荣有些不高兴,一旁的王燕急忙解释说,父亲一年前患脑溢血,虽然抢救过来了却瘫痪在床。她和妹妹为父亲找过几个保姆,人家都不愿伺候瘫痪病人。因此,她们才隐瞒了父亲瘫痪的事实,目的是想把保姆叫到家里好好商量一下。
孙秀荣本以为能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不料却是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老头子,想到自己一个妇道人家,照顾病人不方便,便婉言推辞。王燕用恳求的口吻说:“大姐,您可以干一个月试试,我和妹妹平时不在这儿,您可以住到家里来,至于工资还可以再商量,您权当帮我们一个忙!”
孙秀荣刚送走病故的老伴,本不愿再伺候病人,但看到王燕这么求她,再加上自己生活较为困难,就答应先干一个月再说。
就这样,孙秀荣搬进了王春林家里,照顾起他的生活起居来。孙秀荣的老伴去世前也是卧床不起,照顾起这类病人来,孙秀荣得心应手。每天她为王春林熬药喂食、端屎端尿、擦洗身体,照料得很是周到,一有空还陪王春林唠唠嗑,王春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性情也逐渐开朗起来。
一个月之后,王春林和两个女儿对孙秀荣都很满意,主动把工资涨到了1200元,孙秀荣也已经适应了王家的生活,便决定留下来继续照顾王春林。
一晃大半年过去了,王春林麻木的双腿竟然有了知觉。一天,孙秀荣正在厨房里做饭,突然听到王春林在卧室叫她,忙奔了过去,却惊喜地发现王春林扶着床头在慢慢地挪动。
看到王春林身体渐渐恢复,孙秀荣觉得孤男寡女同居一室有些不方便,邻居们也有了闲言碎语。在外地打工的儿子也不放心她一个人生活,多次要接她过去,思考再三,孙秀荣向王春林提出了辞职。
经过这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王春林对孙秀荣已经产生了依赖,当孙秀荣提出辞职的时候,王春林纠结不已,能用什么办法留住孙秀荣呢?
王春林脑子里灵光一现,闪出了一个大胆的主意,而正是这个主意,在他平静的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随后的一天,王春林把两个女儿叫到家里,趁孙秀荣出去买菜的机会,他向女儿宣布:“我要和孙秀荣结婚!”
“什么?你要和保姆结婚!”父亲的决定让两个女儿大吃一惊,她们一百个不同意。可拗不过父亲,两个女儿只得同意了父亲的决定。
存折揭开“退休干部”真实身份处处被提防让她愤然出走
面对王春林的求婚,孙秀荣却顾虑重重。王春林耐心做她的工作,说你我都这么大年纪了,咱们在一起不图别的,就图有个人说说话。人都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儿女再孝顺,也不如老伴来得实在。我的两个女儿已经同意咱们在一起了,只要你愿意,咱们明天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结婚手续。
孙秀荣说想征求一下儿子的意见,王春林说你儿子那边的工作我来做!他主动给孙秀荣的儿子打电话,希望他能支持母亲再婚。孙秀荣的儿子倒也很大度,说只要母亲幸福,他不会反对。
看到儿子支持自己再婚,孙秀荣也松了口,同意和王春林结婚。但她觉得自己没有收入,只有掌管了财政大权,这个家她才有发言权,于是,她提出了一个条件:结婚后,王春林的工资得由她保管。对于孙秀荣这个要求,王春林满口答应。
2006年12月,王春林和孙秀荣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年,王春林73岁,孙秀荣刚满60岁。
结婚后,孙秀荣由原来的保姆变成了现在的女主人,王春林的女儿也不再向她支付保姆费。
在孙秀荣的精心照料下,王春林的身体一天天好转,但他和孙秀荣的矛盾却逐步显露出来。结婚前,王春林承诺婚后把自己的工资交给孙秀荣掌管,可两人结婚后,孙秀荣一提工资的事情,王春林就借口推托,这让孙秀荣感到很不舒服。
就在孙秀荣为丈夫的出尔反尔感到气愤的时候,一个存折的出现让这个刚刚组建起来的家庭陷入一场风波之中。
那天晚上,王春林独自到小区散步,孙秀荣一个人在家,她收拾衣橱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信封,里面装的是一个存折。
“这不是王春林的存折吗?”孙秀荣仔细察看存折上存取款的数额,心却一下子凉了半截,她看到存款栏里反复出现一个数字:1350元!王春林不是退休干部吗?怎么就这么点工资!
王春林散步回来,看到孙秀荣坐在沙发上抹眼泪,而她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个存折,王春林顿时蔫了。
原来,王春林并不是什么退休干部,他只是一家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当初张贴招聘启事的时候,女儿们和他商量,说要是照实写,一个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人家谁来照顾你呢?王春林一想也对,就同意女儿把他写成“退休干部”。
在和孙秀荣相处这段时间里,孙秀荣一直把他当成退休干部,对他十分尊敬,这也让王春林一直沉浸在自己编织的谎言里。直到两人结了婚,王春林怕孙秀荣知道真相后会离开他,便刻意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当孙秀荣提工资的事情时,他一直找借口推托,但是纸包不住火,孙秀荣最终还是知道了一切。他再三向孙秀荣道歉,并把存折交由她保管。
知道真相的孙秀荣非常生气,她气愤的是自己一直被王春林和他的女儿欺骗。好在这场风波之后,丈夫主动把存折交给她掌握,并保证什么事情都不再瞒着她。
然而,几个月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孙秀荣产生了彻底离开王春林的念头。
那天,孙秀荣拿着王春林的存折去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这本存折已经被挂失了。孙秀荣很纳闷,说工资存折一直在她手里,怎么能被挂失呢?银行工作人员问她,存折只有本人才能挂失,您是这本存折的主人吗?
孙秀荣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她气乎乎地回到家,把存折摔到丈夫面前,愤怒地质问他:“我在这个家里到底是什么身份?”
王春林看上去很无奈,他解释说,两个女儿得知他把存折交给她保管的事情后,和他大闹了一场,她们担心孙秀荣不是真心和他过日子,万一她拿钱跑了,他会人财两空,他也是被逼无奈,才把存折挂失了。
王春林的说辞让孙秀荣很委屈,她觉得自己在这个家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样的日子过着还有什么意思?于是,她产生了和王春林离婚的念头,并离家出走,住到一个远房亲戚家里。
孙秀荣这一走让王春林的生活全乱套了。已经习惯了孙秀荣照顾的他,身体大不如前,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坏。女儿们向父亲保证,再也不干涉他的事情了。
房产无法公证引爆双方矛盾向丈夫索要保姆费未获法院认可
王春林想方设法找到了孙秀荣,恳求她回家,并说这个家还是你来当,我的工资还由你保管。孙秀荣抱怨说:“现在咱俩结了婚,你女儿也不给我开工资了。以前我的工资每月1200元,你1350元的工资比我的保姆费多不了多少,这也就等于我用我的保姆费养活了咱俩,我回去干嘛?”
看到无法说服孙秀荣,王春林使出了“杀手锏”,说他的工资虽然不高,但他的名下有一套房子,只要她愿意跟他过下去,百年之后,这套房子就是她的。有了房子的承诺,孙秀荣这才和王春林回了家。
孙秀荣回归家庭后,王春林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五年。
2014年12月初,孙秀荣在上海打工的儿子回到郑州,还带回了女朋友。儿子告诉母亲,上海的房价太高,他准备回郑州发展。孙秀荣高兴地说:“你王大伯答应了,待他百年之后,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就是我的了,你们以后也可以搬过来住。”
儿子问孙秀荣,王大伯说把房产给你,他留有字据没有?孙秀荣说,他红口白牙承诺的,还能反悔啊?儿子说,房产这么大的事情马虎不得,你还是让王大伯留个字据,日后好有凭证。
孙秀荣把儿子的顾虑向丈夫说了,王春林拍着胸脯说房子是他说了算,她要不放心,明天就可以做个公证,孙秀荣同意了丈夫做公证的想法。
随后,两人来到公证处。然而,公证员的一番话,兜头泼了孙秀荣一盆冷水。公证员告诉他们,这套房产属于王春林和前妻共同所有。前妻去世后,前妻的份额应由王春林和两个女儿共同继承,只有在两个女儿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王春林才有权利对这套房产进行处分。
公证没办成,孙秀荣怏怏而回。王春林安慰她,说自己会劝说两个女儿同意放弃继承权。然而,女儿们一听父亲要把房子留给孙秀荣,立马大吵大闹,说孙秀荣就是奔着你的财产来的,你现在活得好好的,她已经来抢占地盘打房子的主意了,我们坚决不同意。
无论王春林如何劝说,两个女儿就是不同意,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还在小区散布孙秀荣心存不轨图谋房产的“丑闻”。
很快,保姆上位争房产的新闻在小区传开了,人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孙秀荣走到外面,总觉得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孙秀荣越想越委屈,思虑再三,她决定卸掉妻子加保姆的双重身份。
在儿子的支持下,孙秀荣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出了离婚请求。离婚就要分家产,然而,王春林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他的工资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这几年也仅涨到了1500多元,这点钱在物价高企的今天连两个人的生活费都不够,时不时还得要王春林的女儿贴补一下,也就是说,孙秀荣和王春林共同生活8年,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孙秀荣在起诉书中提出“向被告索要八年保姆费”的诉讼请求。
2015年1月3日,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原告孙秀荣提出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丈夫和妻子只能是夫妻关系,而不可能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原告和被告结婚后,虽然她在这个家庭的付出与她当保姆时的付出是一样的,但是身份的变更决定了原告不再是保姆,对双方的经济利益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法官征询原告孙秀荣的意见,是否愿意就此事进行协商调解。孙秀荣说,如果对方愿意给付她8万元,作为她多年来付出的报酬,她愿意接受调解。被告王春林却以拿不出这么多的钱为由拒绝了孙秀荣。
原、被告不同意协商解决。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鉴于本案原告孙秀荣没有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困难,原告王春林有婚前房产一套,有一定的经济负担能力。因此,法院判决如下: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2万元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