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立鹏
【摘 要】村社是俄国传统的农村组织形式,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成为俄国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斯托雷平上台执政后,希望通过改革瓦解村社,对村社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但是,村社并没有在改革的冲击下瓦解,一直留存到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1929年。
【关键词】村社;农民;斯托雷平土地改革
村社是俄国历史上独特的组织形式。俄国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大改革中废除了农奴制,把农民的管辖权由地主手中转移到了村社手中,村社在法律上得到承认,由民间组织上升成为农村基层官方行政组织,主要履行经济、社会、治安等职能。
随着俄国经济的发展,政治形势的演变,俄国统治集团认识到村社成为国家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曾长期从事农业文献研究,又有过多年从政经验的彼·阿·斯托雷平于1906年上台执政,俄国由此进入斯托雷平改革时期。斯托雷平通过颁布一系列法令文件,实行份地私有化,土地规划,移民等措施,竭力希望瓦解俄国的村社,为俄国进一步发展争取有利条件。因此,斯托雷平的改革对俄国村社产生了极大影响。
一、改革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村社的发展
(一)改革中的土地规划法令提高了村社的农业生产水平
一直以来,每隔一定年限,村社都会根据各个农户的劳动力人数变化、田地的优劣和远近重新分配土地。这种定期的重分土地使得农民到手的地块零散且交错纵横,有的地块与地块之间相隔太远甚至远离农民住宅。这种利于平均主义的土地重分显然不利于耕种和农业技术的推广。斯托雷平在改革中对土地规划进行了详细规定。1908年11月15日,俄国政府正式颁布《份地规划暂行条例》,指出土地使用的最完美形式是“独立田庄”,其次是“独家农场”,强调每户分地不得超过四块,尽量合成一块地。在政府的扶持下,一些退社的地主、富农在自己的独立农庄或独家农场里率先使用先进的农业机器和改良的农具,独立田庄和独家农场中现代农具的普及率大大高于村社,再加上大块土地便于进行集约化生产,每年的粮食产量明显高于村社,这让村社农民羡慕不已。受此影响,村社农民也开始合伙购买廉价的旧农业机器,甚至部分农民还集体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这大大提高了村社的农业生产水平。
(二)改革中的私有化政策带动起村社的副业生产
1906年11月9日法令的第一条规定:“每一占有村社份地的农户随时都可以将属于其本家的份地固定为私有财产。”斯托雷平希望通过在农村扶植中农,从而使农民认同私有制,进而在农民心理上瓦解村社。随着改革的深入和20世纪的工业浪潮的冲击,村社农民的心理也的确悄悄发生了变化,村社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也进行了自身的调整。这主要表现在村社根据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开始组织村民进行副业生产。首先是市郊村社的经济活动活跃起来,之后影响到边远地区的村社。在改革的年代里,靠近城镇与矿山的村社自发地组织起来销售牛奶,既方便了工人和市民的生活,也为村社创收。此外,位于矿山附近的村社兴办矿工厂,组织村民采矿,也有一些村民在农闲时去附近城镇打工。这些副业为村社带来了效益,而村社也用这些钱为农民买地、置办现代农具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
二、改革激化了村社农民和地主、
富农间的矛盾
(一)改革激化了村社农民和地主间的矛盾
斯托雷平的土地改革激化了农民和地主间的矛盾。改革期间,农民反对地主的暴动数量猛增。根据杜勃罗夫斯基的统计,农民反对地主的暴动在1900—1904、1905—1907、1908—1913这三个时间段内分别占全部斗争总数的65.8%、75.4%和77.2%。村社与地主的冲突主要因为土地问题。土地规划改革后,几乎每个村社都有和地主共同使用的土地,即公地(如草地、林地、牧地和其他不适宜耕种的土地等),对于这些地块,贪婪的地主当然想据为己有,但村社及其农民也不甘示弱。那些原属于农民的土地被地主占去后,农民们不甘心,集体赶着牲畜到原来的公地上放牧并殴打地主雇佣的工人,地主则找来警察或军队镇压农民,经常有农民遭到逮捕、被罚苦役、判刑,甚至是流放。地主不仅抢占村社农民的土地,还剥削农民劳动力。地主往往廉价雇佣破产农民为他们做工,在他们身上榨取高额利润,而破产农民则仅靠地主给的一点点工钱度日,难以养家糊口,这就加深了农民对地主的仇恨。
(二)改革加大了村社农民和富农间的矛盾
斯托雷平改革前,村社中贫农、中农与富农的关系还比较缓和。由于连环保制度的存在,同一个村社中的富农不得不为穷人承担连带责任。改革法令颁布后,在政府和法律的保护下富农纷纷退社。富农在村社中占有大量土地,有些甚至达到全村社土地的50%,他们退社后不仅不再替穷人缴税,还带走大量土地,这是其他农民所不能容忍的。他们认为富农用大家的土地发财,退社必须归还土地或者交钱才行。但政府不同意这样的条件,于是村社农民集体排挤和仇视这些富农,富农经常遭到暗算。在1910—1914年间,总共发生了1.3万多次农民骚动,其中有1/3以上是反对富农的。严重不均的土地使用方式加速了农民分化,富农拥有大量的牲畜、农具和土地,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贫民生活的水平却每况愈下。农民分化成为当时村社最显著的特征。
三、改革对村社青年的影响
村社在普通农民心中一直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在改革前,村社中的大小事务均由最高地位的老一辈处理,青年一直处于从属地位,他们听命于老一辈的宗法式监督,循规蹈矩地过日子。直到斯托雷平改革破坏了村社的传统,打碎了村社内平静的生活,青年开始接触村社外面的世界,逐渐认识到自身的落后,致使自身发生积极或消极的改变。
(一)改革使青年在村社中的地位得到提高
改革打破了村社的封闭性,许多青年农闲时去城里打工,吸收了城里的新思想并带回村社,在处理一些村社事务上表现出才干,这让村社中人刮目相看。于是,一些文化水平高又见过世面的青年进入了“长老会”,“长老会”出现了年轻化的趋势。青年带头引进新式农具并用多区轮作制代替传统的三圃制,在农业生产中有了明显成效,深受村社农民喜爱。在村民大会中,青年也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占据优势地位。这在改革前是无法想象的。在与改革做斗争期间,村社青年第一次站在农民运动的前沿,而且在斗争中发挥了比老一代更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青年人在斗争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在引导村社经济文化发展中表现的才干和魄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青年人在村社中体现了自己的价值。
(二)改革导致村社青年沾染不良风气
由于改革的冲击,村社自身也发生了变化,有些青年农民们对此产生了激烈的反应,经常有不符合道德观念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举动发生。这主要是由改革的移民措施造成的。政府以优质土地资源吸引农民离开村社到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从这个角度看,移民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既可以缓解欧俄地区农民对土地的紧迫需求,又可以用这些人填补西伯利亚广大的空白地区。但由于政府强制一些村民移民,并且移民组织工作差,地方官员贪赃枉法,移民地自然条件恶劣等,许多移民在新区无法生存,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返回欧俄故土。从1909年起,回流移民数量增多,1911年倒流移民高达当年移民总数的61.3%。这些人回到故乡后失去了一切,又得不到村社的理解。政府把安顿移民回流的工作转给村社,村社为其分配土地,再加之自然生长率,村社土地日益紧张,更引起同村社人的憎恨。而回流村民中有相当数量的年轻人,他们到处发泄心中的愤怒和不满。他们公开反对移民,反对土地规划,粗暴无礼地对待一切。他们经常在一起酗酒、打架、抢劫、盗窃,目无尊长,行为放肆。政府不断打击他们,舆论也不断声讨。出现这种情况也同村社青年文化水平低,政府忽视青年人的教育有关。他们自懂事起生活中就只有务农,但还是过不上好日子。青年人想改变生活方式,追求进步,想改变村社古老过时的传统,但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能力。改革后,自己本来平静的生活被打破,甚至变得一无所有。他们无法表达心中的情感,就选择酗酒、无理取闹来发泄心中的情绪和对改革的不满,向压制他们的地主、富农和政府统治阶级表示反抗。
虽然斯托雷平满怀信心和希望地推行改革,但始终没有达到其预期目标。不论是在拥护村社的地区还是在那些反对村社的地方,大多数农民没有拥护斯托雷平消灭村社的做法。改革虽然失败了,但还是重创了村社。在村社受到严重冲击的同时,村社内部出现了瓦解与适应并存的矛盾过程。村社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并没有降低,对内平均主义和对外集体主义的作用也并没有削弱。受到改革冲击的村社其适应性在斗争中反而得到增强。早在斯托雷平土地改革后期村社就开始恢复生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重分土地的次数大大增加。十月革命后,村社很快复兴,一直存留到农业全盘集体化的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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