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姝英
(东莞理工学院 文学院,广东东莞 523808)
美国电影分级制及其借鉴意义
戴姝英
(东莞理工学院 文学院,广东东莞 523808)
从电影审查到电影分级,美国的电影管理制度经历了从政府强行干预到行业自愿分级的发展过程。现行的美国电影分级制度在政府、行业与受众之间找到了平衡点,避免了官方的审查,调节了电影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满足了公众对电影艺术的多元化追求。它是美国电影审查制度和表达自由博弈的结果,也是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结合的体现。
电影管理;审查;海斯法典;电影分级
如何对电影行业进行监管,保护受众权益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美国于1968年最早制定并实施了电影分级制,而且得到了公众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到上世纪90年代初时,美国电影分级制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基本成熟和完善,为美国电视节目分级准备了很好的蓝本,也为其他国家的电影监管提供了借鉴。
美国电影分级制的产生和制定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电影在美国问世不久,美国就开始加强对电影内容的监管。从1911年起,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纷纷成立审查委员会,对内容有问题的电影进行删剪和禁映。1918年,俄亥俄州政府禁映了影片《一个国家的诞生》,影片所属的互助电影公司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经过激烈辩论,联邦法院判其败诉,理由是电影放映属商业行为,作为娱乐产业,电影不能被视为“新闻媒体的一部分或公共舆论之工具”,因此无权享受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而须接受州、市政府的预先审查。这等于从法律上肯定了对电影进行审查是合法的。
1930年,天主教教士丹尼尔·劳德公开宣称电影正在败坏美国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并起草了一部电影审查法典,这部法典很快被电影工业的巨头们接受,并交由美国制片人和发行人协会(1945年更名为美国电影协会)主席威尔·海斯具体执行,史称《海斯法典》。
海斯法典共有12条,对电影中涉及犯罪、性、庸俗、淫秽、渎神、服装、舞蹈、宗教、外景地、民族感情、片名及令人厌恶的事物共12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限制。规定了谋杀、吸毒、野蛮暴力、挑逗性的裸体和性反常、放纵的接吻、异族同居、强奸及强奸未遂、虐待儿童和动物、种族污蔑及反政府的牢骚、蓄意诱奸、亵渎神灵的诅咒以及死刑场面等内容禁止在银幕上出现。任何作为“美国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成员的影院,禁止放映任何没有法典许可印章的影片,否则会处以25000美元的罚款[1]。海斯法典影响深远,它为1968年出台的美国电影分级制奠定了基础。
海斯法典将电影列为娱乐业,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表达自由的保护,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变革使海斯法典确立的社会基础发生改变。这一时期,暴力、街头骚乱、性解放、怀疑婚姻制度等等充斥整个社会,一些影片也开始出现直白的性语言和裸体镜头,保守的“海斯法典”已无法应对电影的新运动和社会的新思潮,遭到了电影生产商和发行商的规避和抵制。有关电影不属于传媒形式的质疑也越来越多,在美国实行了几十年的电影审查制度已不适应时代要求,需要进行改革。
1949年美国约瑟夫·博斯汀公司买下意大利影片《奇迹》(Miracle)版权,与另外两部法国短片一起送审,经纽约州教育部电影分部审查后
获得放映执照。由于影片放映后引起争议,纽约州行政委员会重审并裁定该片“渎神”,宣布撤销放映执照,其他两部短片也一起遭禁。博斯汀公司随即上诉法院。1952年,联邦法院以全票通过判决博斯汀公司胜诉。审判中,美国联邦法院首次将电影划入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表达自由保护的范围。联邦法院大法官克拉克认为,电影是传播意见的重要媒介,它的公共舆论工具作用,并不因其作为娱乐的形式而有所减低,更不能以此作为无限制的专制审查的正当理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奇迹》案的判决,深刻影响了美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是导致美国电影审查制度向分级制度转变的重要案例和法律依据。之后各州电影审查机构在进行电影审查时违宪的情况时有发生,电影的表达自由与官方电影审查之间不断发生摩擦,美国原有的电影审查制度开始失效。
美国电影业虽然开始享有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但这种保护不是万能的。电影业若想不受干扰地自由发展,必须在电影业、政府和受众之间找到必要的平衡点,电影分级制就是这种平衡点的表现。
1966年杰克·沃伦蒂开始担任美国电影协会主席,他开始着手制定一种自愿的电影分级制。沃伦蒂的指导思想是建立一个为家长指导儿童看电影提供引导信息的制度,而不是从内容上“准许”或“不准许”。
1968年11月,美国电影协会(MPAA)、“全国电影院业主联合会”(NATO)、“美国国际电影进口和发行委员会”(IFIDA)联合宣布了新的自愿性的美国电影分级制。
最早出台的美国电影分级设有四级:G(General)级影片适合所有观众观看;M(mature)级指适合成熟观众的影片,建议家长对儿童观看进行指导;R(restricted)级影片指16岁(后被提高至17岁)以下儿童需有家长陪伴方可观看;X级则禁止17岁及17岁以下观众观看。
执行一段时期后,分级小组发现,大部分家长认为M级比R级更严厉。为了纠正这种误解,M级被更名为GP(General Audiences,Parental Guidance Suggested)级,建议有家长指导。一年后,GP级被修正为今天使用的分级标识PG(Parental Guidance Suggested)。
在电影分级制实施初期,R级和X级统治了电影市场。1969年,《午夜牛郎》成为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X级电影,为X级影片赢得了不少声誉。1973年,马龙·白兰度出演的《巴黎最后的探戈》也获得X级评级。这些影片都让X级获得不少尊敬。到1976年,有一半的影片被评为R级和X级,只有13%的影片是PG。但同时,大量的色情影片也在票房上获得成功,X级逐渐沦为色情电影的代名词。
1984年,电影分级制进行了修订,PG级被拆分为PG和PG-13两个级别,PG-13级是比PG级强度更高的级别。1990年9月,电影分级制又做了两项修订。一是对影片被定为R级的原因进行解释说明。分级小组认为,R级影片包含成人内容,在让孩子观看前家长如知晓影片的内容信息对他们会有帮助。不久,除G级以外的其它几个级别也都提供相应的定级解释和说明。家长可以从影院、邮箱和电影协会的网站上获得这些说明信息。第二,把X级更名为NC-17(17岁及其以下观众禁止观看)。这样做的原因是自电影分级制实施以后,X级在一些观众心目中形成了不好的印象,分级小组希望通过更名来重申这一级别最初的意思是影片属成年人专用,不适合儿童观看。
现行的美国电影分级制及图标如下:
(1)大众级:G级。适合所有年龄段观众观看。影片没有裸体、性爱场面,吸毒和暴力场面非常少。一些对话语言可能不够礼貌,但属日常用语。
(2)家长指导级:PG级。影片的一些内容可能不适合儿童观看,可能会有一些轻微的暴力或裸体场面,影片没有吸毒内容。建议由家长决定是否让儿童观看。
(3)特别指引级:PG-13级。影片中可能含有暴力、裸体、粗俗语言和行为及其他一些元素,可能含有吸毒镜头,不适于13岁以下儿童观
看,但尚未达到限制级别。
(4)限制级:R级。影片包含成人内容,会有较多的性爱、暴力、吸毒等场面和脏话。17岁以下观众必须由父母或成人陪同观看。
(5)成人级:NC-17级。影片中有清楚的性爱场面,大量的吸毒或暴力镜头以及脏话等。17岁及17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观看。
美国电影协会(MPAA)设有专门的分级委员会对电影进行分级。电影的分级主要由美国电影协会和全国电影院业主联合会两大组织共同制定执行,MPAA在这一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分级的实施部门分级委员会附属于MPAA,委员会成员在观看影片后进行讨论,然后投票决定影片的等级。如果电影制片人对其影片的等级不满意,可以重新剪辑,然后再次送审,或者向申诉委员会申诉。申诉委员会由14至18名成员组成,成员由电影协会、全国电影院业主联合会和美国电影市场协会指派。只有当申诉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认为分级委员会的分级结果明显错误时,影片级别才能更改。电影生产商可选择是否将影片提交分级,不过电影协会的成员公司都宣誓将所有生产的电影提交分级。其他发行商和生产者自由提交影片,没有分级的影片也可以上映。电影院可以拒绝执行分级制,但绝大部分影院(接近85%)都把分级作为影片准入的政策[2]。
分级制度施行以后,电影生产商和发行商都希望影片能被定为PG13级,以吸引绝大多数观众,或者至多被定为限制级R级,而不希望被定为NC17级,因为大部分影院不希望放映这类影片,也很少有NC-17级影片受到观众的肯定和欢迎。为了摆脱被定为NC-17级的结果,一些带有较多成人内容的影片从现实利益出发,不得不删减其影片中的成人镜头而力争被定位R级。一部影片无论主题多么严肃,内容多么有价值,一旦被定为NC17级,就意味着发行失败,会被观众远离。1994年奥利弗·斯通导演的影片《天生杀人狂》被定为NC17级,最终奥利弗·斯通将影片删减了150处才得以冠名R级发行。
从分级的法律依据上看,美国电影分级制并没有得到国家法律支持,但在行业内部具有约束力。电影分级制改变了海斯法典对影片内容进行约束和限制的做法,只是为电影观众提供有关影片的信息,起提示作用,把是否观看的选择权交给观众,由观众实行自我保护。
美国电影分级制是美国电影审查制度和表达自由博弈的结果,也是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结合的体现;是为避免政府对电影业的管制,在以前的好莱坞自我审查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的一种“行业自愿分级制度”。这种制度为观众提供相应的电影内容信息,承担起大众媒介对观众,尤其是未成年观众的一份应有的社会责任,赢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另外,分级制的终极目标则是避免来自政府的内容审查,为电影业的生产与发行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进而追求更大的商业利润。美国电影业从最初的官方审查到后来的基于行业内部的分级,保护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权益,避免了官方的审查,调节了电影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满足了社会不同公众对电影艺术的多元化追求,兼顾了政府、电影业和公众三者之间的权益,最终从根本上保护了电影业的利益[3]。
从法律上看,美国电影分级制是完全自愿的,但电影协会的签约成员都同意将影片递交定级,从潜在收入的角度考虑,电影业极少有置分级制于不顾的。如果影片没有被“美国电影协会”定级,音像商店一般就不会出售该影片,媒体也不会刊播出影片宣传广告,进而大量观众将观看不到该影片。那些不愿参加定级的基本是独立电影、色情电影、外国电影或不想大范围发行的影片。
美国电影分级制从产生之日起就有不同的评议。由于美国电影协会在对影片进行分级时,并没有出台一份关于语言、动作和身体暴露部分的详尽明细表去界定一部影片的等级,只是规定一旦某部影片使用了一次“粗俗”、涉及“性”的语言,那么它至少被定为PG-13级,如果裸体、粗俗语言出现不止一次,就会被定为R级。任何影片只要涉及毒品就至少会被定为PG-13级。所以,这种分级制度引起了电影界人士的批评,他们认为这种分级制度过分强调对性的抵制,关
注的是粗俗语言的次数等影片的细枝末节,而忽略了影片是否真实描写了暴力和性的后果。
总体而言,美国电影分级制是一种进步,对于未成年观众和电影业来说是一个双赢的举措。它减少了对电影艺术表达的干预和限制,促进了美国电影业的创造性,同时也保证了家长在决定子女是否观看某一电影时得到足够的影片信息。杰克·沃伦蒂说:“电影分级体系是建立在假定父母对抚养儿女应该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的。如果父母自己就不在乎,或者他们自己无力指导孩子的观影行为的话,那么电影分级制度就毫无意义。如果你已经年满18岁,或者你没有孩子,那么电影分级制度对你也毫无意义。”[4]1996年11月,美国电影协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子女在17岁以下的家长发现电影分级制很有用,许多家长还希望电视业也要模仿电影分级制的办法来执行。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实行的一直是电影审查制度。1989年广播电影电视部曾颁布《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这是我国电影史上首次尝试实行电影分级。《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影片为“少年儿童不宜观看”影片:“l、凡有强奸、盗窃、吸毒、贩毒、卖淫等情节的影片;2、凡有容易引起少年儿童恐怖感的暴力、凶杀、打斗情节的影片;3、凡表现性爱及性行为情节的影片;4、凡表现社会畸形现象的影片”。但这一具有重要意义的尝试性管理制度实施不久就被取消了。
1996年,国家电影电视部颁布了《电影管理条例》,1997年颁布《电影审查规定》。2002年在此基础上修订颁布了新的《电影管理条例》。这也是我国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的主要依据。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①《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广播电影电视部设立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责电影片的审查和复审工作。影片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需经修改报送重审。
这一电影管理条例实行的是禁止性标准,强调了影片应当禁止的十项原则性内容。即:“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②《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对于影片的具体细节则缺少清晰化的审查规范和标准。虽然2006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对电影审查的过程、标准、方式等做出修订,增加了影片应当删剪的九种情形,但依旧是笼统含糊的要求,具体执行时弹性很大。
我国目前电影市场虽然票房不低,但真正的经典影片不多,有国际影响力的更是少见。观众普遍抱怨国产电影不好看,电影工作者则严厉批评电影审查制度束缚艺术创作。这一矛盾多年来始终未能解决。发展国产电影,满足观众的多样化需求,美国的电影分级制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一)制定电影分级制代替电影审查制
我国实施电影审查的目的“是坚持把电影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扫除凶杀暴力和黄、赌、毒等精神垃圾,净化银幕的需要;是保证电影技术质量,从而把健康优秀的精神食粮以良好的视听效果奉献给广大电影观众的需要”[5],但这种事先审查制具有计划经济时代内容管制的色彩。严格的审查标准会束缚艺术创作,使影片表现方式单一,缺乏感染力。为了通过审查,影片内容反复删剪、修改使作品构思的完整性受到破坏。有影片上映时故事性受到影响,观众直呼看不懂;有的更是被删剪得支离破碎,无法公开放映,前期投入付诸东流。那些完全符合官方审查标准的主旋律影片,却由于缺乏市场意识,观赏性不足,难以获得市场和观众的认同。这种与市场经济时代不相符的审查制度追求的是一种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效果,这其实违背了电影市场规律。它严重影响了电影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成为制约
中国电影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电影分级制将电影按观众的年龄层确定分级标准,不限制影片创作,但用分级指导观众的收看行为,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影片,既符合电影市场分众化的特点,满足日益多样化的观众文化需求,也能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细化执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
目前我国《电影管理条例》中对影片的审查条款大多是定性条款,是指导性原则,基本没有具体细节规定,审查标准不清晰。影片禁止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但究竟什么内容什么程度算淫秽、暴力等并无明确条文,因而可操作性不强,容易出现不确定性。美国电影分级制规定适合所有观众观看的电影不能含有任何裸体、性爱场面,如果含有暴力、裸体、粗俗语言等行为和吸毒镜头,就要被定为只适合13岁以上的观众观看。而含有较多的性爱、暴力、吸毒等场面和脏话的电影必须被定为限制级。因此分级标准非常明晰严格,电影生产方往往考虑市场因素会主动控制敏感镜头,尽量不被定为限制级以上。我国由于缺乏细化的执行标准,使得监管尺度不统一,电影生产者创作时对电影题材、内容、风格、形式等方面的把握缺乏可参照性,仅凭经验和主观判断行事,导致影片送审后被迫反复修改,不仅错过了最佳放映期,也使删剪后的影片效果差强人意。因此,审查标准不明晰是我国现行电影审查制度中的硬伤,亟需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规范,令电影制作方有章可循。
(三)监管机构独立,政策执行稳定
我国现行的审查制度主要是电影管理机构通过行政与法律手段规范电影生产,具有强烈的政府主导倾向。这种监管体制尚未实现从意识形态管理向文化产品管理的转型,是滞后于电影已实现产业化发展这一现实的。官方行政干预的弊端就是审查时对涉及政治及色情的内容管制较严,但对含有暴力和粗俗语言内容的影片监管较松。同时,审查会受当前国内形势与政策的影响,时紧时松。这也导致一些好莱坞影片因暴力内容过多在美国被定为限制级,但在我国的发行却畅通无阻,如《达·芬奇密码》《拯救大兵瑞恩》等。相反张艺谋的《三枪拍案惊奇》《满城尽带黄金甲》等虽在国内通过审查,但在美国市场上都被定为R级,即限制级。而《风声》这样场面血腥的影片在国内面向所有观众公开放映,完全忽视了对未成年观众的负面影响。这些正是由于监管机构的官方性质和定位不当造成的。美国电影的分级主要由美国电影协会和全国电影院业主联合会两大组织共同制定执行。两大组织属行业机构,独立于政府之外,定位明确。这种监管体制强调了行业组织在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对分级制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对电影行业的独立发展和自主自律都是大有裨益的。
(四)社会力量参与,审查程序公开
2006年,国家广电总局对电影审查委员会、电影复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国电影审查委员会共37人,复审委员会14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包括中央宣传部文艺局、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电影届艺术家、学者以及工青妇教育公安军队等各方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虽然也还包括电影研究学者、电影从业人员、观众等成员,但行政官员占据了大部分的名额。这一人员构成的特点首先是单一化和老龄化,其次是名额分配悬殊,官方意志占主导。美国电影分级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的成员则主要来自电影行业、电影市场协会、观众和学者等,排除了政府的行政干预。这既体现了电影分级的专业性和社会性,也减少了官方意识介入和行政干预,发挥了电影行业协会的作用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突出了电影行业的自我主导、自我管理,以及社会公众力量的参与管理,使电影分级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得到认可。
虽然美国的电影分级制度并非完美,但它兼顾了多方利益,在保障艺术表达自由的同时加强了电影行业自律;既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也给成年观众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给业者创作权,给观众选择权的美国电影分级制在行业、政府与受众之间找到了较好的平衡点,得到了社会认可,推动了美国电影业的持续繁荣,这些无疑是值得借鉴的。
[1] 徐红.从X级到NC-17级:美国电影分级制度的发展变化[J].艺术百家,2003(4):55-58.
[2] Mosk M.Motion picture ratings in the united states[J].Cardozo Arts&Entertainment Law Journal,1997:135.
[3] 李红祥.美国电影审查和表达自由的冲突与平衡[J].电影评价,2008(8):4-5.
[4] Valenti J.The Birth Of Ratings[EB/OL].http://www.Mpaa.Org/Ratings-Brthofrt.Asp.
[5] 史敏,刘建中,朱虹.电影管理条例释义[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93.
An Evaluation of the US Movie Rating System
DAL Shu-ying
(College of Literature,Dongg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Dongguan 523808,China)
The US movie management system bears witness to its development from the censorship of the government compulsory intervention to the voluntary rating of the movie industry.This type of movie rating system indicates a balanced point among the government,movie industry and the audience,avoiding the official review,adjusting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film and the social morality,and meeting the public’s pursuit of film art diversification.Meanwhile,it shows a combination of business interests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as well as a result of the US movie censorship system and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movie management;censorship;Hays Code;movie rating
J993
A
1009-0312(2015)04-0073-06
2015-05-07
戴姝英(1965—),女,黑龙江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广播电视业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