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托管为手段 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服务

2015-11-26 02:16
中国合作经济 2015年6期
关键词:随县供销社会化

以土地托管为手段 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服务

湖北省随州市社和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成立了水稻生产的专业服务公司,专门针对随县的水稻提供从种到收的全程社会化服务,形成了一整套针对水稻育秧、供秧、机插、机收、机防的技术方案,既提供施肥、施药、代耕代收等菜单式服务,也提供大田托管式服务。这种专注于某一种作物,打造专业服务体系的做法既可为农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提升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也有利于延伸服务的产业链条,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逐步实现订单式生产,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棚间管理。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供销合作社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和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为目标,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方向,积极开展土地托管试验示范,为农民水稻生产提供链条式、“保姆化”全程服务,初步破解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深层次问题,有力促进了当地现代农业发展。

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基本做法

随县是农业大县,版图面积56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4万亩,农业人口98.3万,是全省粮食主产、高产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省畜牧强县。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水稻是随县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年种植面积90万亩,由于地处丘陵,属典型的鄂北岗地,水资源相对贫乏,一家一户分散种植、传统耕作,费时费力又费工,加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农民务工不务农,导致抛荒田、半荒地不断出现,有地无人种和高投入低产出现象十分突出。适度提高规模种植,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实现机械耕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途径。

2013年开始,随县供销合作社以水稻生产全程托管为抓手,通过搭建平台、培育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机制等措施,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一条公共性、合作型、市场化为农服务的新路子,打造出了“农民进城务工,供销合作社为农民打工”的靓丽服务品牌。目前,该社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7万亩,被省供销合作社确定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其基本做法:

1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搭建土地托管综合平台。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是大田托管和土地流转,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将农民的土地整合起来,为土地托管服务创造条件。随县供销合作社以基层社为依托,积极与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科技示范户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了以优质粮、特色农产品、农机服务为载体的多项社会化服务主体。目前,该县供销合作社已发展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家。拥有旋耕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125台(套),植保无人直升机2架,飞防专用保障车2辆,实现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与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深度融合。

为引领和带动大田托管服务工作持续长效发展,随县供销合作社组建了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影响力。由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的随县炎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投资近千万元建设工厂化育秧基地7处、育秧大棚和覆膜育秧基地95个,育秧面积15万平米,集中育秧供秧,单茬育秧能力5万亩,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土地托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强力支撑。

此外,通过组建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基层社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一方面负责开展订单生产和综合服务,与土地流转托管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合同,根据农户自愿,分别采取“全托管”“半托管”服务模式,对“全托管”实行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供肥、统一机防“五统一”全程化服务方式;对“半托管”实行包种子、包育秧、包机插、包增产,分散田间管理“四包一分”服务方式。对不愿托管综合服务的农户,他们还提供秧苗供应单项服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服务,进一步密切了与农民群众的联系。

自行车式机插秧。

2创新服务方式,开展试验示范服务。

随县供销合作社在大力开展土地托管和大田生产订单服务的同时,主动承接部分农业公益性服务,先后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7100亩,开展新肥、新药、新种子、新技术“四新”试验示范,引导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目前,全系统试验示范面积近8000亩,辐射带动全县18个镇近10万名农户的水稻、小麦、马铃薯等使用“四新”技术,面积达16.7万亩。随县淮河镇供销合作社与中国加多宝集团合作负责原材料供应,去年建立夏枯球种植基地1200亩,为农民提供试验示范,并承诺按保护价收购。当年收购夏枯球达90吨,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

3构建服务机制,开展技术承包服务。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开始运用信息化、技术化手段推进农业稳产高产。根据这一新趋势,随县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先进技术到田到户。全系统17家庄稼医院、23个庄稼诊所和1个飞防服务队,根据不同服务主体、不同服务需求,按照自愿原则,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和靶向防虫治病等多样型服务。服务形式主要有3种:全包型、半包型、自防型。全包型,即庄稼医院(诊所)或飞防服务队与农户签订防治协议,实施水稻、小麦全过程病虫害防治,服务只收药物成本费;半包型,即农户在庄稼医生的指导下自己购药,庄稼医生提供防治服务,不收服务费;自防型,即农户自己购药、自租药械,自己下田防治。全程化、灵活性的服务机制,受到越来越多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选择土地托管服务,已成为该县农民的一个新潮流。该社还开展以“送信息、送科技、送文化”为内容的科技惠农活动,先后在100个村放了100场科普电影,受众农民达到2万多人次。目前,随县农民对供销合作社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成为农民少不了、离不开的综合服务实体。

水稻飞防。

主要成效

土地托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项新创举,是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随县供销合作社经过近两年的探索示范,不仅为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而且推动了全县水稻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同时也对供销合作社的自身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一,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全县供销合作社各类服务主体中共有农民社员2000余户,水稻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近11万亩,通过土地托管形式联结农户8700余户,农业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据调查,仅育秧供秧、机械插秧环节,工厂化、机械化作业与人工相比,不仅节约了大量水资源、人力资源,每亩还可节省费用60元。人工插秧株距不均匀、不合理,机械插秧株距均匀、密度合理,机械化插秧比人工插秧每亩可增产75公斤。通过集中育秧、统一供种,不仅优化了种子质量,还解决了长期以来该县水稻种子存在的杂、劣、滥现象,提高了稻谷的附加值。上述几项,每亩水稻可节支增收近500元。

第二,促进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把服务延伸到田头、延伸到农业生产全过程,不仅较好解决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的末端问题,而且有效解决了农村务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到位难等问题,加快了农业新技术、新方法和机械化耕作的推广应用。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做到科学用药、精准用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农药安全使用和安全间隔期,以最少的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把病虫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内。同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既提高了肥效、改善了土壤结构,也降低了农民由于用肥不当,盲目使用假、劣化肥带来的损失,使农业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做到绿色植保,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增强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探索了路径。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农民入社,设立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社,大力开展土地托管和社会化服务,打通了与农民利益联结“最后一公里”通道,体现了供销合作社的基本属性,体现了为农、务农、姓农的性质,与中央《决定》提出的“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高度吻合,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同时,延伸了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拉长了服务链条、扩大了农资销售,壮大了供销合作社发展和为农服务实力,拉近了把供销合作社建成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综合组织的距离。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随县供销合作社的土地托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规模化水平还不高,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多样性需求。从服务主体上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没有形成气候,运行机制不活、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足、服务手段落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托力量职能发挥不够。从服务规范上看,水稻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大,参与的农户还不多。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两重视、两不够”的现象,即:重视产前、产中服务,产后服务不够;重视生产技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不够。从组织结构上看,系统内部专业服务组织之间能够协调一致,与社会各类服务组织缺乏相互联动和配合,尚未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合力。从服务条件上看,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条件和服务手段相对落后。

随着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急而迫切的任务,需要供销合作社担当更大责任,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专班,把供销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供销合作社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

第二,加大政策支持、扶持力度。对供销合作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相关项目,应在项目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扶持;要像支持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一样,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财政或项目资金在粮食集中种植产区建设粮食烘干基地,既解决晒场紧缺、公路打场不安全,影响洁美家园建设等问题,又方便农户,打通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保障农户粮食收储安全。对供销合作社兴建的育秧工厂和农业部门一样对待,享受国家及省以奖代补资金。对供销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应纳入“以钱养事”范畴,享受乡镇农技、林业、农机等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以推动供销合作社公益性服务发展和整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第三,强化财政扶持资金的靶向性和导向性。建议根据流转土地的使用和改造提升情况,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对供销合作社和农户用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进行奖补。对于基础条件较差的田块,供销合作社先行投入进行平整和改造,财政补贴资金要及时跟进,避免低值流转。

第四,创新相关配套措施。对供销合作社流转的土地要求纳入农业补贴范围,针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建议将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纳入农村信用消费业务范畴,按基准利率付息,同时制定出台“按揭买农机”的办法。

第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支持。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所需的各类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培训计划,免收培训费,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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