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仁照
军民融合的回顾与展望
■ 蔡仁照
蔡仁照国防大学教学督导组教授,少将军衔,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专家。主要从事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战略、战争战略研究,主讲国防和军队发展战略、现代战争战略。独立撰写的著作主要有《信息化战争论》、《科技强军论》、《威慑论》、《中国抗日时期的战争》、《举世无双的军队》、《战略管理十三篇》等22部,557万字;主编与合著15部,撰写110万字。在《解放军报》、《中国军事科学》等报刊发表文章283篇。曾获国家图书奖、全军军事科研奖、军队院校育才奖、《刘伯承奖》一等奖、国防大学优质大课奖、优质理论课教学奖等各种奖励73次。
军民融合,富国强军,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思想。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大力推进军民融合,既要探寻其深厚的历史渊源,更要看清其广阔的融合领域,自觉在战略高点上深度谋划,切实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先后提出和深化了军民两用、军民结合、军民融合等重大战略思想,拓展了军民融合的领域,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极大地丰富了军民融合的内涵。
毛泽东提出“军民两用”思想,确立了国防工业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国防工业既是国防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1952年,周恩来强调,兵工企业要贯彻“军需与民用相结合”的原则。1956年,周恩来在传达毛泽东的指示时,又一次强调:国防工业“在生产上注意军民两用,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以把民用生产转为军用生产。”根据毛泽东关于“军民两用”的指示,1957年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国防工业建设要贯彻“两种任务、两套本领、平战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的实质是国防工业贯彻军民结合的原则,和平时期,我国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应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工业和军工生产要担负军用和民用的两种职能,掌握军用和民用的两套生产技术。“军民两用”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为探索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邓小平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思想,明确了国防工业发展的十六字方针。1960年2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九六○年国防建设工作纲要》,规定了国防工业“军民结合、以军为主”的发展方针。1960年11月底至1961年1月初,国防工业委员会召开会议,把“军民结合、以军为主”作为国防工业建设的十七条原则之一加以明确。“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方针受到干扰。1978年8月,邓小平在听取某部汇报时指出:“国防工业要以民养军,军民结合”。1982年1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明确提出:“国防工业有四句话: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以民养军。其中,以军为主改为军品优先,其他三句不变。”这就明确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国防工业发展十六字方针。这是“军民结合、以军为主”方针的继承和发展。以军民结合为核心内容的十六字方针的确立,推动国防工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江泽民强调“军民结合、寓兵于民”思想,强化了国防工业和国防动员的体制机制。1995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指出:“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建立和完善国防工业运行机制,提高军民兼容程度,增强平战转换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并反映时代特征的国防现代化建设道路。”江泽民把军民结合思想拓展为国防动员建设的重点内容。1998年10月8日,江泽民在全军抗洪抢险庆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的国防动员工作,适应新时期军事斗争的要求,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8年12月,江泽民在一次重要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提高国防动员能力。江泽民在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践中,提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大力协同、自主创新”的重要思想,深化了军民结合对于推动国防工业发展和国防动员建设的新内涵。
胡锦涛提出“军民融合”思想,拓展了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路子。信息时代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军民融合、军地兼容的特点极为明显。但是,长期形成的军工行业自成体系的格局,制约某些领域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军地自成体系的格局,影响某些领域的融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这是适应时代趋势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新形势下,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及时明确军民融合的目标和任务,科学筹划军民融合的领域,积极提出军民融合的举措,切实走开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
实践表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拓展了军队战斗力生成的路径。信息技术等一系列高新技术,既是民用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也显示出军事应用的广泛领域和重要价值。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所具有的民用与军用的两重性,展示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径,引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创新发展。从“军民结合”到“军民融合”是发展理念的三大突破。一是军民结合的范围,从应用领域拓展到制定规划、联合培养、政策法规等各方面。二是军民结合的层次,由依托军与民两方面的协商机制,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次。三是军民结合的程度,由“板块式”对接,深化到融为一个体系。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也是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过程。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这是军民融合思想的重大创新。经济社会新常态,拓展了军民融合的深刻内涵。
(一)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规划
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必须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需要党和国家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完善有利于军民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和军民通用技术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兼顾军事需求,逐步建立起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要以国家安全环境为前提,摆正国防和军队建设地位;以国家战略利益为根本,确定国防和军队建设目标;以基本国情军情为依据,选择国防和军队建设模式;以综合国力为依托,建立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机制,使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筹划和部署符合国家总体布局的要求,使军队建设进程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相一致,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国防发展战略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近年来,国家强力推进西部发展战略、长三角、珠三角、海西发展战略、环渤海发展战略等,这是加强军事基础设施,更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机遇。
(二)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军民融合思想强化了相关领域的战略合作机制。我国原子弹研制成功,军队和军工部门全力以赴,国家有26个部委,20个省市自治区,900多家工厂、科研机构和院校参加攻关。载人航天工程,军队直接参与研制的单位110多个,配合这项工程的单位3000多个,涉及数十万科研工作者,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的巨大优势,成为军民融合的杰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国防建设对民用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的相关性、相通性越来越明显,一些先进技术既可用于地方经济建设,也可用于国防建设;国家资源、尤其是信息资源在军用与民用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从而使军民融合的领域越来越广泛,融合的内容越来越深化。美国国防部原部长佩里在谈论新军事变革的实质时说,美国军事变革的重要方面,就是把民用技术运用到军事领域。经济社会新常态,要深入研究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健全优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规建设
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规建设,是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共同的政策取向。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通过科技政策调整,推动了国防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间的统合,依靠民间科技力量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在确保军事技术水平提高的同时,促进民用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结构中,80%以上的民用关键技术可以直接用于军事领域,85%的军事核心技术也是民用关键技术。目前,美国的私营企业,有3万家承包商和5万家转包商生产军品。这些企业承担美国大部分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90%的军品。这是建立在相应的法规建设基础上的。
航天科工与二炮签署军民融合式装备保障协议
(四)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点领域
军队和地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都有自己的特殊领域、特殊性,有些特殊领域,是不能融合的;有些相同领域,是应该融合的。新形势下,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要进一步健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领域的法规建设,运用法规推动军队和地方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进行融合,做到能利用民用资源的,就不自己铺摊子;能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体系的,就不另起炉灶;能依托社会保障资源办的事,就要实行社会化保障。
(五)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导要素
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是全党全国的共同责任。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加强军地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
经济社会新常态,中国特色军民融合的领域十分广阔,最根本的是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强军目标对军民融合的战略牵引作用,更加自觉地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
(一)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进一步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总体设计,推进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互动发展,统一军民产品和技术标准,深化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形成国民经济对国防建设的强大支撑力、国防科技对国民经济尤其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强大牵引力。
(二)重大国防设施和战场建设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进一步推动在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军事需求,把国防战略布局的完善与国家经济结构和地区经济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促进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国家大型民用基础设施建设,要兼顾国防建设的需要;国防项目建设要尽可能做到军民共用。在国家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通信线路等重大工程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战时部队机动、武器装备调运、军事通信,以及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的需要。国防项目建设也要尽量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和平时期国防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国防项目、军事设施对经济建设的服务支援作用。通用性强的军用设施要建立军民协调机制,做到军民合用,以提高经济效益。要以法规的形式约束和规范基建项目的军民双向兼顾。
(三)军队人才基础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进一步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的体制机制。拓宽利用国民教育资源和国家人才资源渠道,吸引社会高层次人才到军队工作,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献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军队生活服务保障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
深入研究经济社会新常态环境下军民融合发展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军队现代后勤,积极稳妥地把保障体制向一体化推进、保障方式向社会化拓展、保障手段向信息化迈进、后勤管理向科学化转变。
(五)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动员体系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军是人民的子弟兵,必须从国情、军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体现出服从大局、服务人民,敢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国防动员特色。建立健全国防动员组织领导制度,完善军民结合、平战一体的工作格局,加强国防动员应急功能,加强国防动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形成国防动员合力。
(六)完善军民融合的法规体系建设
法律规章是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支撑。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军民融合的意识就会淡薄,军民融合的进程就会迟缓,反之,法规体系越完善,军民融合各领域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就越少。美军与承包商签约,令其为军队提供武器装备修理、保养,甚至操作高科技武器。“沙漠风暴”行动期间,每100名军人有1名承包商。科索沃战争,这个比例已接近1∶1。伊拉克战争,美军从国内动员了2万多名民间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武器装备战场维修、保养等技术服务和指导。这些都有相应的法规作依据。在强军目标指引下深化军民融合,要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军民融合的重要支撑作用。例如,军队和地方都倡导融合发展,谁主导融合?什么牵引融合?要从法规制度上解决好,形成一种战略牵引力。两弹一星、载人航天,都是体制保障,战略任务牵引。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