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务接待及其问题治理研究

2015-11-26 04:49燕山大学后勤管理处贾晓光
办公室业务 2015年14期
关键词:制度改革

文/燕山大学后勤管理处 贾晓光



高校公务接待及其问题治理研究

文/燕山大学后勤管理处 贾晓光

【摘要】接待工作是高校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在对外交往中扩大影响、树立形象的一项关键性工作。当前高校公务接待工作仍存在基地建设、接待标准、接待范围、消费转嫁等管理方面的混乱,建议从接待基地改革、接待服务外包、实行企业报销制、完善监督体系等方面加以治理。

【关键词】高校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制度改革;问题治理

近年来,随着高校开放式办学的不断深入和高等教育竞争的日益激励,高校通过举办庆典、会议,组织考察、学习,开展校企、校际合作以谋求自身发展的做法已十分普遍。

一、高校公务接待的重要性和节约性原则

高校接待工作是指对来校从事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专家或领导的接待与服务工作。高校对外接待工作具有一定的重要性。高校对外接待工作联系内外,起到沟通上下的纽带与桥梁作用,是高校行政事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工作中,高校对外接待工作看起来都是一些小事,工作十分琐碎。但这些小事,办好了是小事,办坏了就误事。特别在承接重要的接待任务时,一旦疏忽大意把事情搞砸,就会影响大局。事实上,从学习的角度来看,高校对外接待工作给主客双方提供了相互交流的机会。大家创造了一个学习平台,对于具体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也是一种学习的机会,营造和谐融洽的气氛。这样,能在完成接待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地推动双方的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但同时,高校对外接待工作需要突出一定的节约性原则,高校接待必须坚持节约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以注重情感交流和促进事业发展为目的,让领导和来宾们满意。高校接待工作的亮点应体现在细心、耐心地为来宾提供服务,使其感受到接待方的真诚用心、工作的规范性和自身的敬业精神,而不是体现在住高档房、吃天价宴上。否则,接待工作的重心偏移,目的走样,接待工作也就随之变味道了。

二、规范高校公务接待新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中央陆续推出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总要求的一系列实施细则、条例、管理规定、意见等。但高校的“三公经费”仍然偏高,从高校公布的情况看,公务接待费占比较高。共有10所高校的接待费用占了整个“三公”费用的半数以上,有部分高校的公务接待费用甚至超过了七成。对于高校接待工作来说,不仅要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切实改变工作方法、实现工作转型,更要把它作为深入思考接待工作本质属性、准确把握接待工作自身规律、全面推进接待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契机,使高校接待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2014年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不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为了解决高校“四风”突出问题,教育部要求高校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或内部招待所,对于整治高校“四风”中的奢靡之风可以说是拿出了一条硬措施,套上了一个紧箍咒。这是高校正风肃纪的开始,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教育部给高校公务接待下了一道“紧箍咒”,这仅仅是规范公务接待的开始,能否取得实效,还有待实践来检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必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考核力度,才能确保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必须扎紧高校的“钱袋子”,从源头上治理公务接待腐败。二是要加强公示,加大对公务接待的有效监督。三是要规范高校食堂管理,防止借机奢华装修。一方面要加强成本核算,规范管理,提高水平。另一方面,还要防止高校借机对食堂进行奢华装修,造成新的浪费。

从当前相关规定来看,三公经费的限制上,主要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则没有明确规定。教育部在2012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也未对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作硬性规定,对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原则上”应包括预算总表、收支总表等。而对于地方高校则“参考”执行。并且,“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公开有关财务信息”。目前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主要是通过其自律和上级预算单位进行监管。高校三公经费,主要还是学校自身根据自己特点,自行予以安排。但从近期曝光的部分事件看,高校也存在不少腐败问题,未来其使用还须进一步规范。

三、当前高校公务接待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接待基地存在新旧两方面问题。目前,大部分高校基本都有高校公务接待基地,但从总体情况看,高校公务接待基地正面临着新、旧两方面的问题。老高校公务接待基地由于在体制、历史沿革上的一系列原因,都或多或少存在发展战略不明确、定位不准确、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不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思创新、安于现状等问题逐渐显现。而新建接待基地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新建高档、豪华、设施齐备的宾馆饭店、高级别墅,但少则几千万、多则上亿的资金投入给地方高校带来了一定压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管所建设的通知》及随后关于勤俭办接待的规定相继出台后,高校的新接待基地建设问题处于两难境地。

(二)高校公务接待标准随意、浪费严重。公立高校的运行经费由公共财政支撑。致使高校管理层自由支配公共财政资金的权力和不计后果的投资冲动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我国高校贷款已逾2800亿元,相当一部分公立高校并不具备还款能力,面临破

产之虞。但债台高筑的财务状况,并没有促使高校自觉养成精打细算的习惯。一面是破产危机,一面是大手大脚不止,就是相当一部分高负债高校的运行现状。公共财政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投入和产出,绝不只是高校内部的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于高等院校的投入和效益,应该公之于众。唯有如此,以公平和效益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才能建立,高校才不至于成为奢侈浪费和贪污腐败的重灾区。

在高校公务接待中却并没有按规定办事,超标准接待现象普遍存在:不按国家或单位规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必要的接待,而进豪华酒店、喝高档酒、吃天价宴席、到豪华娱乐场所进行奢华消费,在国内高校公务接待中己经是司空见惯的了,造成了国家高校教育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国内高校公务接待的治理虽然不断规范,但由于高校公务接待消费习惯与管理体制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预见高校公务接待消费额在短期内仍会呈现不断扩张的趋势。

(三)高校公务接待范围失控、发票管理混乱。高校公务接待开支范围不明晰、科目扩大,表现在不管是不是因为高校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都计入高校公务接待的账上。根据各地审计部门对部分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发现在高校等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用列支科目不规范,很多高校大量的接待费不是在招待费科目中核算,而是列支在“其他支出”“暂存款”“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中。加之,高校公务接待发票管理混乱,附件不齐全,许多大笔的高校公务接待费仅以一张或几张大额发票冲抵,没有任何相关附件和说明,开支事由不明确,导致财务管理混乱。接待费报销单据属于税务定额发票,但是由于此类发票索取比较容易,给虚开票据、乱支滥报提供了便利。同时发票报账制度在具体运作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四)消费转嫁现象较为严重。现在不少领导机关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将各种调度会、评比会、现场会、年会、研讨会及业余体育、文娱比赛活动都一股脑压到下级机关。少数权力部门主管人事、项目、经费、计划等工作的领导,因一些不便明说的原因,将本单位财务不便开支或处理的招待费,转移到下级部门列支。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于接待上级来宾的费用,比实际交纳的费用至少高出两倍;中央各部委在京外召开的会议,接待单位承担的会议费比会议举办单位支付的会议费高出一倍以上。尽管很多下级机关对此类摊派的活动怨声载道,但大多是敢怒不敢言。相反地,为给上级领导机关留下好印象,很多单位还要尽心尽力地把这类活动搞好,让大家满意。

四、改善高校公务接待问题的治理路径

转作风、反“四风”,高校当然不能置身事外,因此在公务接待方面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规定,诚然有必要,但不能搞形式主义,只在“校内”“校外”上做文章。如今中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定期“晒三公”,这被认为是从源头上整治三公消费腐败的一剂良药,而据媒体报道,目前只有极少数高校跟进,这是不正常的。公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款、学生的学费和社会捐赠,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高校都应向社会公开包括三公开支在内的经费使用情况,只有公开,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才能有效压缩“四风”存在的空间。

(一)推行高校公务接待基地改革。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对旧接待基地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打破原有高校公务接待服务的封闭或限制进入局面,扩展“接待基地”概念,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使其真正进入市场竞争,以提升和检验其生存能力,对无法适应市场的接待基地可采用出售、出租、引入新管理者等方式进行改革;对新建接待基地采用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改革,通过签约方式将建设项目授予企业投资者,由投资者负责接待基地具体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同时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并获取合理的利润回报,特许期满后,签约的投资者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高校。

(二)尝试高校公务接待服务外包模式。对高校公务接待超标、浪费严重的问题可尝试进行接待服务外包形式,使高校公务接待规范化、标准化。将部分接待任务外包给指定的高校公务接待基地、下属服务中心或后勤部门,更进一步地将一些符合规定的高校公务接待外包给酒店或旅行社。自2004年以来,上海、北京、浙江、江苏、辽宁等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细则,规定政务接待可外包给旅行社承办,这为高校公务接待外包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高校公务接待服务外包需要高校办公室接待部门改变观念、转变职能,将服务外包视作接待部门履行职能的一种有效、重要的方式;为可承担高校公务接待服务外包的公司和机构创造良好、健康的环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加快高校公务接待服务外包政策法规的建设工作,科学制定服务外包合同细则,将制度细化、量化并确保其落到实处,开展公开、透明和公正的招标活动,建立适合的监督机制等。

(三)用“企业报销制”推进高校公务接待改革。改变过去高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均由所在单位领导审签,然后再到核算部门报销的旧报销制度,推行“企业报销制”来最大程度地遏制高校公务接待范围扩大、发票管理混乱的现象。“企业报销制”是将高校公务接待活动的主体与费用报销的客体剥离,实现消费活动主体与支付客体的独立两条线,接待部门在饭店、酒店用餐、住宿后,由饭店、酒店凭相关消费记录、税票到高校申请报销,经高校审核同意后,再向提出申请的饭店、酒店核发消费资金。这里的高校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实为高校公务接待费用监管机构和代理财务部门支付消费资金的综合体。实行“企业报销制”后,高校领导干部只能进行消费活动,而不染指支付和报销等行为,高校接待管理机构则可以将报销的“三公消费”公开,让高校公务接待消费接受监督。

(四)完善监督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体系,避免高校公务接待消费转嫁现象发生。高校公务接待的执行主体拥有独立的执行权,也就有依法接受监督的义务。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高校公务接待执行过程的监督机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治理高校公务接待过程中的问题首先必须使监督硬起来,完善监督体系,力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从高校公务接待活动的运作来看,事前监督主要体现在预算监督上,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上,事后监督主要体现在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上。为此,须建立全面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30所高校“接待费”经费.凤凰资讯. http://news.ifeng. com/gundong/detail_2013_12/28/32543989_0.shtml

[2]谭建.试论领导干部特权现象的表现及防治.理论学刊,2008(7):25~27

[3]贾康.我国公务员职务消费现状分析及改革方向.中国总会计师,2004(5):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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