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五霸之异说及其流传

2015-11-24 03:15朱浩毅
长安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春秋二伯孟子

摘要:在历史流传影响下,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历来已被认知为春秋五霸之基本元素成员。然而,古代学者在讨论此一问题时,亦有不少另持别种主张,如增或删而入晋悼、楚灵、吴阖闾、夫差、越句践等,遂致五霸异说呈现多元化。当春秋五霸一词析为“春秋”与“五霸”两词时,“春秋”可以是文本的《春秋》,也可以是历史的春秋,既可以与《孟子》贬霸之词对话,也可以因相对性而与三代王者对话。在历史流传中,春秋五霸产生诸多异说,春秋五霸组合亦有诸种多样组合;然而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所组成的春秋五霸依旧广为流传,文化的承传不可说毫无影响力。

关键词:春秋;五霸;二霸;二伯;《孟子》

中图分类号:K2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5)02-0009-12

在国内中小学教育体系中,春秋五霸一直是以专有名词之形式在教授,并且明确地指出春秋五霸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再附带说明春秋五霸之丰功伟业——“尊王攘夷”。但有趣的是,如将这既定的概念带到中国传统经典里,尤其是以同是呈现春秋为内容的《春秋》,以至于《三传》,便找不出共鸣,更别说“尊王攘夷”。如再检阅先秦诸子,歧异则更大,如《墨子》、《荀子》所论述的春秋五霸,即非今所知之定解①。于是,不免怀疑所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之合法性。也就是说,春秋五霸为一模糊名词。

事实上,对于春秋五霸不稳定性的问题,两汉以来之诸贤早已注意,甚至加以辩解。如班固奉旨所编《白虎通》就明显记载着春秋五霸之两种异说,这显示在当时至少有两种异说存在②。又如何休与郑玄对春秋五霸作个别的分析,从而认定是否真为霸者。也就因为春秋五霸是可以讨论的,因此部分前贤在探讨春秋五霸异说之余,出现了自我再定义的现象,如全祖望就有“齐一而晋四也”的论调。当然,亦出现了实非“五霸”的说法,如孔颖达的“其数无定限也”。然而,不论这些论点本身是站在哪一种立场以成说,所要面对的挑战多半是针对于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这一说法的怀疑。换句话说,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所组成的春秋五霸在不稳定之情况下依旧流传。

既然春秋五霸历来已有异说存在,且直至今日依旧持续讨论[1-24],为何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所代表的春秋五霸会成为通说,这实属值得关注与讨论之问题。

又“霸”与“伯”二字历来多互用,陆德明《经典释文》即载:“伯音霸又如字本又作霸”、“二伯如字又音霸”[25]。此外,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时亦言:“霸”,“俗用为王霸字,实伯之假借字也。”[26]也就是说,“五霸”与“五伯”在流传的过程中已混淆其界,不能别其义事实上,“五霸”与“五伯”乃两个不同概念,也就是说,“五霸”并非“五伯”。然而历来学者多未加慎察,而将两者互用通假,从而模糊其各自之本意。今讨论“五霸”之时,必先暂时沿袭前人之“误解”,才能再从中个别分述。。换言之,在讨论春秋五霸之时,不能忽略春秋五伯一词。

一、众家对春秋五霸的诠释虽然《墨子》已有春秋五霸之雏型,但由于《墨子》的书写年代尚有争论,故今所能见及的资料中最早提出“五霸”[27]一词的当为《孟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28]又说:“五霸桓公为盛。”[28],由于孟子并无继续明言交代其余四霸为何人或以为《孟子·梁惠王上》将齐桓公、晋文公并提,以及《孟子·告子下》言及秦穆公用百里溪而霸,从而将晋文公、齐穆公算入《孟子》所言之“五霸”中。但不管如何,依然无法确知《孟子》所指五霸为哪5人。,因此后人在讨论孟子所提之“五霸”时,即由此产生异说。

如从孟子提出“五霸”之词来推敲其义,孟子应当认定春秋有五霸,但由于孟子本人语焉未详,故本文对于孟子之意见并不多加讨论,而着重于后世之注家。有趣的是,此情况同样发生在尸子身上,《尸子》载:“汤复于汤丘,文王幽于羑里,武王羁于玉门,越王栖于会稽,齐穆公败于殽塞,齐桓公遇贼,晋文公出走,故三王资于辱,而五伯得于困也。”[29]此文虽明言五伯,但只交代齐桓、晋文、秦穆、越句践4人,依然有“缺一”之憾,而无从认定其说。

如以《史记》为例,可发现“五霸”与“五伯”之词虽时常被司马迁所引用,但要明确交代司马迁所言之春秋五霸究竟为何,亦属困难。从以下所引文字至少可知,司马迁的五霸与今所谓的春秋五霸当是有所差异。“昔者越王句践困于会稽之上,乃用范蠡﹑计然。……修之十年,国富,厚赂战士,士赴矢石,如渴得饮,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号‘五霸。”[30]

由于此类提及五霸(或五伯)而未详加说明的情形在前贤著作中时时可见,因此以下仅就有确切说明其看法者来论述。

(一)以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为春秋五霸

《荀子·王霸》载:“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臣下晓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陈,虽覩利败,不欺其民;约结已定,虽覩利败,不欺其与。如是,则兵劲城固,敌国畏之;国一綦明,与国信之;虽在僻陋之国,威动天下,五伯是也。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谨畜积,修战备,齺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当。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殆中国,无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谓信立而霸也。”[31]从这段文字可知,荀子所认定之春秋五霸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5人。荀子也于《议兵》篇中继续发挥此论点:“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是皆和齐之兵,可谓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统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31]

《墨子·所染》亦有相同观点:“齐桓染于管仲、鲍叔,晋文染于舅犯、高偃,楚庄染于孙叔、沈尹,吴阖闾染于伍员、文义,越句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32]

虽然《墨子》经过张心澄的辨伪,认为是战国末年以后才书写而成,但其记载之春秋五霸与《荀子》的说法雷同就值得玩味,更重要的是《墨子》此段文字亦同样出现于《吕氏春秋·当染》中。 这是否意味着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乃战国末年的春秋五霸之通说呢?因此近人致中就认为此乃春秋五霸之古训[1], 而张有智以为此是春秋五霸之确解,国内中小学课本也应据此修改[7]。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内有两本以春秋五霸为书名的通识书籍或历史故事书,所选择的“五霸”就是采用此说。一本是郑会欣的《春秋五霸》[33]该书的《序言》曾提及,之所以选择这5位“霸者”,乃是依据《左传》而来,然而检阅《左传》的经、传、注、疏,却找不出此说法之根源。,另一本则是晁福林的《乱世称雄——春秋五霸》[34]其实晁福林出版此书的9年前曾发表过一篇《论春秋霸主》,载《史学月刊》,1991年第5期,12-18页,第二年又分别以繁体字和简体字出版《霸权迭兴:春秋霸主论》(繁体字版为台北锦绣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版,简体字版为三联书店1992年版)。从《论春秋霸主》以及《霸权迭兴:春秋霸主论》可知,晁福林以“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5人为春秋五霸的概念从未改变,却又认为春秋历史的发展,除了春秋五霸之外,尚有其它强者,故论春秋霸主而非春秋五霸。从早年以春秋霸主的角度书写到现在回归春秋五霸,晁福林的改变除非是出版策略考虑,否则应当注意。。相较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的通识书籍多以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的普遍认知时,如林汉达的《春秋五霸》[35]、张景贤的《春秋五霸》[36], 此种转变实值得注意。

(二)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为春秋五霸

西汉王褒在其《四子讲德论》中曾有以下的言论:“三代以上,皆有师傅;五伯以下,各取其友。齐桓有管鲍湿宁,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晋文有舅犯赵衰,取戚定霸,以尊天子;秦穆有王由五羖,攘却西戎,始开帝绪;楚庄有叔孙子反,兼定江淮,威震诸夏;勾践有种蠡渫庸,克灭强吴,雪会稽之耻;魏文有段干田翟,秦人寝兵,折冲万里;燕昭有郭隗乐毅,夷破强齐,困闵于莒;夫以诸侯之细,功名犹尚若此,而况帝王选于四海,羽翼百姓哉!”[37]这段文字共出现了7位君王,其中魏文、燕昭已进入战国时代外,其余的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皆处于春秋时代。因此王褒并没有清楚地交代这5个人是否就是其所谓的五霸,而今就姑且依其所举,认定这5人乃其所认知之“五霸”事实上,王褒将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视为“五霸”(尤其是越句践),并非没有依据。《韩非子》早就隐约地提及这5人之霸业。虽然《韩非子》并未详细交代“春秋五霸”所指为何,但如仔细地从各章的句子中搜寻,实可发现其亦有“霸者”之观念,当然也就有所指。如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十五卷《难二》记载:“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非专君之力也,又非专臣之力也。……蹇叔处干而干亡,处秦而秦霸,非蹇叔愚于干而智于秦也,此有君与无臣也。……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得管仲为五伯长。……昔者晋文公慕于齐女而亡归,咎犯极谏,故使反晋国。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第十六卷《难四》也云:“大诛报小罪也者,狱之至也。……是以晋厉公灭三却而栾中行作难,郑子都杀伯咺而食鼎起祸,吴王诛子胥而越句践成霸。……非贤而贤用之,与爱而用之同。贤诚贤而举之,与用所爱异状。故楚庄举叔孙而霸,商辛用费仲而灭,此皆用所贤而事相反也。”从这两段引文数之,正好为“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5人。可惜由于不知这5人是否即为韩非子所认定之全部的“霸者”,故姑且放此,聊备一说。除此之外,《尸子》的春秋五霸虽只提到四霸,但从其论述此四霸的理由可发现,与王褒《四子讲德论》内容雷同,因此可推敲认定此说亦为当时所流传。。

而实际将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5人称为春秋五霸的是清初的顾炎武。虽然顾炎武立说之理由全然与韩非子、王褒不同,但结果是相同的。其《日知录》“五伯”条曰:“‘五伯之称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传》成公二年,齐国佐曰:‘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杜元凯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孟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赵台卿注:‘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二说不同。……若《孟子》所称‘五伯,而以桓公为盛,则只就东周以后而言。……然赵氏以宋襄并列,亦未为允。宋襄求霸不成,伤于泓以卒,未尝霸也。《史记》言越王句践‘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号五伯。……然则言三代之‘五伯,当如杜氏之说;言春秋之‘五伯,当列句践而去宋襄”[38]。

从上文可知,顾炎武所认定的春秋五霸正是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然而顾炎武只是全然一味地相信春秋确有五霸,并单纯地以实力衡量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所形成的通说,从而以削去宋襄与填入越句践之方式得出结论。无怪,马先醒于《春秋五霸与秦穆五贤》一文中调侃地说:“即使严夷夏之分者如顾炎武,竟亦不例外。”[39]

(三)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阖闾为春秋五霸

《白虎通·号》载:“五霸者,何谓也?……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40]此种组合看似第一次提出,但其所列举的5人就各自“成就”来说,并非无中生有,因此《白虎通》不过是将以往的组合(前二说)再做一新诠释。不同的是,《白虎通》认定此5人之标准,乃在于引经据典地认为“圣人与之”[40]:“《论语》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春秋》曰:‘公朝于王所。于是知晋文之霸也。《尚书》曰:‘邦知荣怀,亦尚一人之庆。知秦穆之霸也。楚胜郑,而不告从,而攻之,又令还师,而佚晋寇。围宋,宋因而与之平,引师而去。知楚庄之霸也。蔡侯无罪,而拘于楚,吴有忧中国心,兴师伐楚,诸侯莫敢不至。知吴之霸也”[40]。

(四)以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为春秋五霸

此外,《白虎通》对于春秋五霸尚有一说:“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宋襄伐齐,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春秋传》曰:‘虽文王之战不是过。知其霸也。”[40]

此尊宋襄的说法,正出于《公羊传》鲁僖公二十二年之传文《公羊传》鲁僖公二十二年载:“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余,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见何休注,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艺文印书馆1997年版,卷十一《僖公十四年》。,然而为何此说在尊宋襄之余,却选择黜吴阖闾,《白虎通》未加说明。如从应劭《风俗通义·皇霸》言“《春秋说》: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五伯也”来推敲[41],当是当时流行的《春秋》传说。果真如此,黜吴阖闾的原因之一可能亦与《春秋》有关,毕竟进宋襄公之理由与《公羊传》同。而考之《公羊传》,虽赞赏吴阖闾“有忧中国之心”,但吴阖闾败楚之后,其行径依旧为“夷狄”,故《公羊传》最后还是于鲁定公四年“庚辰,吴入楚”此条经文中黜之,曰:“吴何以不称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盖妻楚王之母也。”[42]这种说法亦见于《榖梁传》[43]《谷梁传》鲁定公四年载:“何以谓之吴也?狄之也。何谓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不过《白虎通》此说一出,遂成为通说,影响至今。如赵岐注《孟子·告子下》“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一句时,就言:“五霸者,大国秉直道以率诸侯,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28]又如高诱注《吕氏春秋·当务》“备说非六王五伯”陈奇猷校注《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卷第十一《仲冬纪第十一·当务》。以及注《淮南子·泛论》“五伯有暴乱之谋”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97年版,卷十三《泛论训》。二句的“五伯”时,皆言齐桓、晋文、宋襄、楚庄、秦缪秦穆公书写成秦缪公,历来有两种说法:一为秦缪公,缪音木,故史或称秦穆公;一为秦穆公为庙号,秦缪公为谥号。。再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政由五伯”一句,司马贞《史记索隐》即云:“五霸者,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此外,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一句时,也是采此说:“师古曰:‘此五伯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也。”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97年版,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即便在今日亦有学者在探讨春秋五霸之各种组合后,依然认同此说。如吕思勉《先秦史》就依通行之说立“五霸事迹上、下”二节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九章第三、四节分别为“五霸事迹上”与“五霸事迹下”。虽然吕思勉依通行之说以为“春秋五霸”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但从其在《先秦史》对以往“春秋五霸”的探讨可知,如不局限“春秋五霸”一词,吕思勉实更认同“春秋”无“五霸”。。又如姚秀彦于《五霸考述》中认为“本来霸不必五”,但在分析后发现仍然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较为适合,且较符合“发扬周的仪文礼让,传递大一统思想,启迪后代处理国际事务之原则和法式”等条件姚秀彦《五霸考述》,载《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1974年第6期。此后,姚秀彦即出《先秦史》(里仁书局,1980年),其中第四章标题为“春秋时代”。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章处处使用“春秋五霸”一词,但未加以说明,只能从字里行间猜测,虽然想当然耳,当是沿袭前文之观点,但有趣的地方正是在此,因为文章多了些模糊其观点之文字,如“五霸的前一霸”、“晋霸权再起”。所以不知沿袭的是“霸不必五”还是“春秋五霸”。。再如周国荣、沈容在《“五霸”还是“五伯”》中认为春秋五霸一词只会产生出把持王政的“霸”,此非春秋五霸本意,故应以春秋五伯解释才对,认为“伯”乃“长也”“老大哥”的意思,只有讲“仁义礼信”之人才可为,于是符合条件者只剩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9]。

(五)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为春秋五霸

此看法乃颜师古注《汉书·诸侯王表》“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一句时所说:“师古曰:‘伯读曰霸。此五霸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也。”值得注意的是,颜师古本身对于春秋五霸即产生异说班固《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其注曰:“此五伯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也。”。不过从颜师古说五霸推敲,颜师古应是知道此说与上说不同。然而为何出现异说,应是与颜师古随着《汉书》文意之不同而自有变通有关,其在《汉书叙例》即言:“今则各依本文,敷畅厥指,非不考练,理固宜然。亦犹康成注《礼》与其书《易》相偝;元凯解《传》,无系毛、郑《诗》文。”也就是齐召南所解释的:“此文专言周衰故注异解,其不数楚庄而数吴夫差者,楚僭王未有扶弱之事,吴夫差黄池之会尝共贡职于周也。”引自王先谦《汉书补注》,艺文印书馆1996年版,卷十四《诸侯王表第二》王先谦引齐召南注。只不过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为春秋五霸之说从何而来,实无前例虽然以“吴夫差”配“齐桓、宋襄、晋文、秦穆”为“春秋五霸”无前例可循,但以吴王夫差为“霸”之说并非始于颜师古。《公羊传》哀公十三年载:“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史记·吴太伯世家》夫差十四年春云:“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

(六)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夫差为春秋五霸

此乃南宋黄仲元的见解,他认为论春秋五霸当以《史记》为证。因《史记》“自东迁以前,皆纪周事;东迁以后,杂记诸侯,凡齐桓、晋文、秦穆、楚庄,一一俱载”黄仲元《四如讲稿》(收于《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版,卷六“五伯”条。,反之宋襄公却非,故宋襄公不列春秋五霸明矣。又因《史记·吴太伯世家》曾记夫差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一事,因此黄仲元特将吴夫差附之曰:“五霸合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夫差为五。”④

或许此春秋五霸之组合过于新颖,黄仲元除先以《史记》立说外,又以《汉书》为证,其自注曰:“汉史注五伯有三:《表》‘适戍强于五伯,师古曰:‘伯读曰霸,五伯谓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诸侯王表》‘衰则五伯扶其弱,师古曰:‘此五伯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地理志》‘春秋时五伯迭兴,师古曰:‘此五伯,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今以春秋始末考之,合以夫差与桓、文、穆、庄为五。”

(七)以齐桓、晋文、晋襄、晋景、晋悼为春秋五霸

此说最为特殊,出于全祖望的《鲒埼亭集外编·春秋五霸失实论》:“春秋之五霸,其说不一。或曰: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也;或则进吴阖闾而退宋襄;或又登越句践而去秦穆。愚皆不以为然。……然则五霸之目,究以谁当之?曰:齐一而晋四也。……文也,襄也,景也,悼也,接齐桓而五也。”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收于朱铸禹汇校集注的《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卷三十六《论一·春秋五霸失实论》。

全祖望所认定霸者之标准,乃“必能使天下望国皆来听命,定其朝聘之节,张其征讨之威,号令分明,有如葵丘,如践土,而后不媿于礼乐征伐之自出。”由此观之,全祖望重视的乃“大”的“会盟”,因此对以往认定秦穆、宋襄、楚庄、吴阖闾以及越句践可为“霸者”的看法皆有异议,以为此五人或许皆有“主盟”过,“然从之者寥寥,讵能夸纠合之盛乎?”①

(八)以齐桓、晋文、楚庄、晋悼、吴夫差为春秋五霸

黎东方《先秦史》第十二章“晋国的长期争霸(上)”,曾有以下之论点:“五霸之中不成问题的仅有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三人。倘若宋襄公与秦穆公开除,只有把晋悼公与吴王夫差算进去了。”[44]宋襄受制于楚庄,最后还被楚庄败于泓,实“不够一个霸主之资格”[44]。而秦穆既不能与齐桓、晋文一较高下,且被晋襄败于殽,明显看出“力量不够”[6]。虽然黎东方并未说明选择晋悼与吴夫差之原因,但从其开除宋襄与秦穆之理由来论断,当是以实力为主要的考虑。

(九)以齐桓、晋文、楚庄、吴夫差、越句践为春秋五霸

马毓良于《春秋“五霸”辨》中提出此说[6],然或许可能因找不出古人之立说来佐证其意见,故马毓良论“春秋五霸”中的吴国时,将夫差与阖闾一起谈论。当然,马毓良的这种“五霸”组合,类似于前述《荀子》的观点。4年后,程刚出版《也谈“春秋五霸”正名》声援之[6]。不过,程刚当初撰写此文之目的乃在商榷张有智于《“春秋五霸”正名》提出以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为春秋五霸的看法。虽然程刚对于张有智以史实的角度认为齐桓、晋文、楚庄、越句践4人可列为春秋五霸并无意见,但以为张有智如果在意史实本身的话,所谓的吴王当是指夫差,并非一定要遵循古训而认定为阖闾不可。

而近几年,钟继彬与尤德艳亦分别发表了《春秋五霸与吴王夫差》有趣的是,从这篇篇名看不出钟继彬之意,反而会让人产生吴王夫差为第六霸的错觉。除此之外,钟继彬对于“伯”的认知非常狭义,只有“公侯伯子男”的“伯”与其假借的“霸”,殊不知尚有“侯伯”与“方伯”之意。与《“五霸”考释》在该文中,尤德艳尚有另一论点,即认为无“三代五霸”,以为“五霸”是春秋时王室衰微、诸侯力政的产物,故只有“春秋五霸”。此论点事实上忽视“五伯”假借为“五霸”之历史,而一意孤行地将所有的“五伯”假借为“五霸”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说,忽略了“五伯”之原意(或多元意),盖前贤所讨论的乃“三代五伯”而非“三代五霸”,纵使后世将常以“三代五霸”一词论“三代五伯”,但所讨论内容的依旧还是“三代五伯”。二文来认同此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尤德艳的看法,其以为五霸的概念是随着时间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因此,尤德艳认为站在春秋时期论五霸,则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说为宜;但如是处于战国以后之朝代,则还是以齐桓、晋文、楚庄、吴夫差、越句践这一组较为恰当。

(十)以齐桓、晋文、晋襄、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

1994年孙景坛曾发表名为《“五霸”在历史上的确切所指新说》的文章[14],探讨前人论春秋五霸之得失,并且一一核对众说之霸者。文章强调五霸一词最早出现于《左传》鲁成公二年的传文,而非《孟子》,因此“五霸”之人选不能晚于鲁成公二年事实上,《左传》鲁成公二年的传文为“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明显地将“伯”与“霸”区分,故在此实在不能以后世“伯”、“霸”通假的概念取代之。此外,钟继彬亦于《春秋五霸与吴王夫差》中反驳以鲁成公二年为“春秋五霸”下限的说法。,当然《荀子》、《墨子》之说也就不能成立;又以为春秋五霸之所以成为千古悬案,在于过往诸贤所论的五霸组合无一合适,因为只有齐桓、晋文、晋襄、秦穆、楚庄才是春秋五霸之确解,也唯有这5人才能通通符合霸者的条件:“查《左传》可知,时人明确以霸相许的共四人:齐桓、晋文、晋襄、秦穆。如:庄十五年说齐桓,‘始霸也;僖二十七年说晋文,‘取威定霸、‘一战而霸;昭三年追述晋襄,‘昔文、襄之霸也;文三年说秦穆,‘遂霸西戎,可见这四人都应属五霸之列无疑。另一人是谁?就是楚庄。关于楚庄的霸如何解释呢?虽然《左传》对此未有明载,但事实上是用旁证来回答的。楚庄成就霸业的标志是晋、楚的邲之战”[14]。

(十一)以齐、晋、秦、楚、郑为春秋五霸

如说是特立独行,翦伯赞当之无愧。其在《先秦史》中以为春秋五霸并非一定要表示5个人,可以是5个国家,因此翦伯赞改以“五霸继起”一词贯穿春秋时期之历史:“所谓周初八百国,到春秋中叶以后,就只存几十个国家了。而在这几十个仅存的国家中,又以齐、晋、秦、楚、郑最为强大,它们相继勃兴,成为春秋时代的支配力量。……即因这几个大国突出发展,天下大局,遂归结为‘五霸继起”[45]。

二、春秋实非五霸历来讨论春秋五霸,除上所举诸家因过分相信春秋确有五霸从而选筛外,事实上大多数的前辈在研究春秋五霸之后,都会认为春秋实非五霸。当然,春秋究竟有几霸,也就因人认定不同而有所差异[46]。

(一)霸无定限

所谓“霸”,就结果而论,杜预的“诸侯长”可说是最好的诠释[47],而如果以行动表示,则不得不推崇孔颖达“霸者,把也,把持王政”之见解[47]。因此就《左传》而言,“霸”只有强国才有能力为之,毕竟要先“强”才能“把”。换言之,只要是强国皆可为“霸”,所以《左传》的“霸”并“无定限”。故孔颖达曰:“天子既衰,诸侯无主,若有强者,即营霸业,其数无定限也。”[47]

虽然“霸无定限”为《左传》注疏家所承认,但事实上《左传》中的“强国”并非真的不可数,所争霸的依旧为齐、晋、宋、秦、楚、吴、越等,故清朝高士奇的《左传纪事本末》可说是对“霸无定限”之看法做了“实指”上的修正,其在《左传纪事本末凡例》中的第二条记载:“一主王室,尊周也。次鲁,重宗国,《春秋》之所托也。次齐、晋,崇霸统也。次宋、卫、郑三国,皆为与国,其事多,且《春秋》中之枢纽也。次楚,次吴、越,其国大,其事繁,后之者,黜其僭也。次秦,志其代周,且恶之也。陈、蔡、曹、许诸小国,散见于诸大国之中,微而略之也。晋、楚之争霸,俱详晋事中,晋为主,楚为客也。”[48]

此外,民初的卫聚贤于《五霸考》亦认为春秋五霸无非是个集团名词[49]。因此其将《左传》中有记载到征讨诸国并主盟会的君主皆计入,而得出“十九霸”的结论[49]“十九霸”分别为:齐桓、晋文、晋襄、晋灵、晋成、晋景、晋厉、晋悼、晋平、晋顷、晋定、秦穆、宋襄、楚庄、楚康、楚灵、吴阖闾、吴夫差、越句践。。

总之,不管是孔颖达所言的“霸无定限”,或者高士奇的“争霸”论调,还是卫聚贤举出的“十九霸”,这种以“强”为“霸主”的论点,普遍由以书写春秋历史的学者所接受,从而避免历来“春秋五霸”的争论。而比较显著的例子有:童书业的《春秋史》[50]与《春秋左传研究》[51]其中,《春秋史》乃据开明书店1964年版重印,而《春秋左传研究》则为其遗作。,应永深、王贵民、杨升南的《春秋史话》[52],顾德融、朱顺龙的《春秋史》[46]以及徐远炫的《春秋争霸》[53]。

(二)无霸论

诚然后世学者常将“霸”与“伯”通假互用,但对于严守字辞本义的专家来说,这是不能够接受的。因为“霸”乃强权之表征,而“伯”为王命之所任。,所以“五伯”与“五霸”是不能等同而书之的,也因为如此,在此类前贤的认知中,五伯所联系的是“三代”。至于五霸,乃后人所赋予之概念,而其目的无非是要使春秋处于乱象,当然所联系的即春秋。总之,对于严守本义之人来说,春秋时期本来就无霸者,何来五霸。

此说之论点或许过于主观,且可能违背历史事实,但传统经典并非无人提及,只是时人皆以论五霸为正途,从而无法彰显。而明显的例子当以墨守谷梁家法的经学家为最。谷梁注疏家就认为“伯”是由天子所授命,如杨士勋所言:“未得王命未可以为伯。”[43]因此即便齐桓公为“伯”乃诸侯所共推,但最后仍是由天子所授命《谷梁传》鲁庄公十三年载:“桓非受命之伯也,将以事授之者也。曰:可矣乎?未乎。举人众之辞也。”对此范宁即注曰:“言诸侯将权时,推齐侯使行伯事”、“称人,言非王命,众授之以事。”见范宁注,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五《庄公十有三年》。。而既为天子所授命,行事必以天子为主,像鲁僖公二十八年冬《榖梁传》载:“此入而执,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于卫也。”[43]范宁即曰:“伯者以王命讨卫。”[43]换言之,“伯”在《榖梁传》中与诸侯同受天子所约束,既为天子所约束,故钟文烝认为《谷梁传》的“伯”是指《周礼》言“九命作伯”的“侯伯”钟文烝即言:“案,《王制》八州八伯谓之方伯,此《曲礼》所谓牧,《左传》所谓侯牧,《周礼》“八命作牧”是也。又有二伯,分天下为左右,此《曲礼》、《左传》所谓伯,《左传》又称侯伯、王官伯,《周礼》“九命作伯”是也。”见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卷六,《庄公十有三年》。。也因此在齐桓公为“伯”后,《榖梁传》仍曰“桓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以强调之[43]。

于是,《榖梁传》于鲁隐公八年所言“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43]的“二伯”,并不能随便替换成“二霸”。又因“二伯”乃是相对于“五帝”、“三王”此二词而来,因此所谓的“二伯”,也就是“三代”之“五伯”,故为齐桓公与晋文公。为此,杨士勋甚至以“经典”“皆谓”疏之:“经典言五伯者,皆谓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今此传以周末言之,故知谓齐桓、晋文也。”[43]

(三)以齐桓、晋文为“二霸”

杨士勋“经典言五伯者”中所谓的经典,今尚可见其疏的有《白虎通·号》:“五霸者,何谓也?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也。昔三王之道衰,而五霸存其政,率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故谓之霸。昔昆吾氏霸于夏者也;大彭、豕韦霸于殷者也;齐桓、晋文霸于周者也。”

此外,高诱注《吕氏春秋·先己》“五伯先事而后兵”陈奇猷校注《吕氏春秋新校释》,卷三《季春纪第三·先己》,高诱注。,以及《左传》成公二年“五伯之霸”的杜预注[47]、成公十八年“所以复霸也”的孔颖达疏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二十八,《成公十八年》。疏曰:“夏有昆吾,商有豕韦、大彭,周有齐桓、晋文,此最强者也,故书传通谓彼五人为五霸耳。”,与《汉书·异姓诸侯王表》“适戍强于五伯”的颜师古注班固《汉书》卷十三《异姓诸侯王表第一》,颜师古注。注曰:“五霸谓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也。”等亦都有提及。其中,高诱与颜师古又都曾提出对春秋五霸的解释,可知“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对其而言当属不同脉络体系;又孔颖达、杨士勋与颜师古皆为唐初之学者,可知至少于唐初“三代五伯”之说尚流行。只不过这类前贤不像谷梁注疏家那样的严守家法,认为春秋无“霸”唯“伯”尔。此点从“三代五伯”时常被书写成“三代五霸”可知。也就是说,齐桓、晋文是可以成为“二霸”的,并非只局限于“二伯”。然而有趣的是,此类诸贤却不会因为“二霸”之说从而否定其对“春秋五霸”的理解。

相反,相对于谷梁注疏家认为只有“二伯”,宋代的《春秋》学者反而崇信“二霸”笔者在此须特别申明,“二霸”之说并非起于宋朝,且并非所有宋代的《春秋》学者皆谈“二霸”,只是在笔者所见资料中,宋代的《春秋》经学家比较注重“二霸”,故于此如此书写。且正文之所以首提赵鹏飞,次论家铉翁,后举黄震、赵汸、杨慎、钟忻等人,无非是笔者在所搜集到资料中,这几人有明显的谈论到“五霸”,且看法相似,故强调之。。如宋朝赵鹏飞于《春秋经筌》所论证:“《孟子》之所谓五霸者,其实威、文而已。宋襄之败,为中国羞,故所不录。而秦穆、楚庄皆蛮戎之长,何名为霸?圣人岂许其霸中国哉?故秦穆、楚庄皆无予辞,非私齐、晋,而鄙秦、楚也。”赵鹏飞《春秋经筌》(收于《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72年9月)卷八《文公三年》“秦人伐晋”条。引文中“桓公”书写成“威公”,乃南宋的避讳字。《宋史》,卷一○八,《礼志·庙讳》载:绍兴二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言:“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者,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以威武为义者,今欲读曰‘威;以回旋为义者,今欲读曰‘旋;以植立为义者,今欲读曰‘植;若姓氏之类,欲去‘木为‘亘。……”

赵鹏飞除了对让“中国”蒙羞的宋襄公不认同之外,更对“夷狄”身份的秦穆公、楚庄王大加贬斥;也因其“大中国”的心态,故对吴阖闾、越句践亦采否定之态度。其言道:“秦穆、楚庄、阖闾、句践皆为中国患,圣人何忍长其寇哉?若阖闾、句践皆逞兵以斗,其私尤无足称据者,《春秋》盖狄之,君子不道也。”赵鹏飞《春秋经筌》卷九《文公十八年》“甲戌楚子旅卒”条。

除了赵鹏飞,宋人家铉翁更于《春秋集传详说》的《纲领》中,特立“明霸”一条来论述“二霸”,以为齐桓、晋文会与宋襄、秦穆、楚庄合称“春秋五霸”乃“后儒为传义所惑”家铉翁《春秋集传详说》(收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58册)。,且“夫子论齐桓、晋文之谲正,未尝及秦、宋、楚。”①因此《春秋》只有“二霸”,当然春秋时期也就只有齐桓、晋文两位“霸者”。

稍晚的黄震黄震《黄氏日抄》(台北:大化书局,1984年12月)卷九《读春秋三》,“冬十有二月已卯晋侯重耳卒”条。黄震如此载:“霸之为言,王室既衰,方伯出而攘夷狄,以安中国,齐威、晋文是也。宋襄狂愚,戕中国而结夷狄,霸之反也。秦穆、楚庄以夷狄而胁中国,霸之变也。皆不可言霸也。”此外,对于黄震的“二霸”说,林政华曾发表过一篇《黄震的春秋二霸说》,刊于《孔孟月刊》第13卷第10期(1975年6月),不过在该文中,林政华认为“二霸”说乃黄震独到的见解,此说应是有待再商榷的余地。,以及元代的赵汸赵汸《春秋属辞》(收于《通志堂经解》)卷十二《谨华夷之辩第五》“中国无伯则楚君将称君略之而后称人疑于讨贼称师”条,以及《春秋金锁匙》、《春秋集传》等。、明代的杨慎杨慎《升庵集》(收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0册)卷五“二伯论”条。虽然杨慎题为“二伯”,但从其文意可知其“伯”与“霸”通假。、钟忻钟忻曾对《风俗通义》下工夫做评比,因此对于《风俗通义》的“五伯”也有所意见。详见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卷一《皇霸·五伯》“谨案”的部分。今所见《风俗通义》“谨案”之语皆来自于钟忻,常有学者不察,以为是应劭之意旨。当然,于此也就认为应劭采“二霸”说,例如陈立就有“案五伯定论,应如劭说”的误解。,无不受“二霸”论的影响。事实上,这还只是冰山一角,相信从宋朝以降深信“二霸”的学者当不止如此。至于民国以来,认为春秋只有齐桓、晋文“二霸”的,亦不乏其人,著名的有梁启超的《春秋载记》梁启超《春秋载记》(收于氏著《国史研究六篇》(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80年版)。其在《纪齐桓晋文霸业章》即言:“五霸之名,始于春秋,章于战国,旧说所指不一,然以吴所言霸政之界说,为齐、晋足以当之耳。”、钱穆的《国史大纲》钱穆《国史大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钱穆认为成为“霸者”的条件有四:尊王、攘夷、禁抑篡弒、裁制兼并,而此能做到此四者的,钱穆认定只有齐桓、晋文。,以及马先醒的《春秋五霸与秦穆五贤》[5]马先醒认为“论时代,吴、越不当称为霸者;论文化,秦、楚不当称为霸者;论实力,宋襄公又不足以称霸者。故真正的霸者,唯齐桓、晋文。”如果再加上孔子“齐桓正而不谲,晋文谲而不正”此一条件的话,马先醒更以为“齐桓公乃唯一之标准霸主。”。

(四)以齐桓、宋襄、晋文、晋襄、晋灵、晋成、晋景、晋厉、晋悼、晋平、晋昭、晋顷、晋定为十三伯

南宋的李琪在处理《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中的“霸世纪”时,就采8个小节,列举了“齐桓、宋襄、晋文、晋襄、晋灵、晋成、晋景、晋厉、晋悼、晋平、晋昭、晋顷、晋定”十三位“霸者”此8个小节分别是“霸世纪齐桓公”、“霸世纪宋襄公”、“霸世纪晋文公”、“霸世纪晋襄公”、“霸世纪晋灵成景厉”、“伯世纪晋悼公”、“伯世纪晋平昭”、“伯世纪晋顷定”。至于“霸世纪”与“伯世纪”有无不同,从李琪《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的内容、字句来看,李琪当是将“霸”与“伯”通假。详见李琪《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收于《通志堂经解》),卷第一。。而考察其“作意”,除了延续诸夏夷狄之别来区分“霸者”,更重要的是以齐、宋、晋“十三伯”来配东周“十四王”以编《春秋》世纪,其说如下:“琪少窃妄意,叙东周时有四王之统,合齐、宋、晋十有三伯之目,举诸侯数十大国之系,皆世为之纪,不失全经之文,略备各代之实。……”李琪《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

李琪的说法,得到元人俞皋的继承,其在《春秋集传释义大成》的《春秋世次图说》中就有“十三伯”一节俞皋《春秋集传释义大成》(收于《通志堂经解》)。。且俞皋补充了李琪论说之不足,充分说明了晋国诸公可以称霸之理由:“《春秋》之拳拳与晋者,实忧天下之切也。至于灵、成、景、厉之世,晋伯稍衰,而盟会必先序晋者,岂非与之伯乎?……至于平、昭、顷、定,愈降愈坏,列国之不若也。然终乎黄池之会,《春秋》犹以伯与晋,则晋虽不能伯,而《春秋》犹未绝晋也。”

(五)“五”字为虚数

另外尚有一种解释,亦算是“霸无定限”之一种,即认为“春秋五霸”的“五”字是一个虚数,本无固定数字可言。如王树民于《释“四王”与“五伯”》一文中就强调“五伯”实为“五侯之伯”之义,既不可拘限于实数,更不可特定为某几个人。又如黄耀崇的硕士论文《左传霸者的研究》,以为“春秋五霸”一词的出现与战国末期盛行的五行思想有关,因此认为“五霸”的“五”字,本是一个虚数,是后人把它用实了[54]事实上,黄耀崇在其硕士论文中,还是以实数看待“春秋五霸”,认为《左传》提到的“霸者”共计19人,分别为齐桓、晋文、晋襄、晋灵、晋成、晋景、晋厉、晋悼、晋平、晋昭、晋顷、晋定、秦穆、宋襄、楚庄、吴阖闾、吴夫差、越句践、郑庄。。此外,赵东玉的《五霸别解》是从金文和文化的角度说明“五”字是虚数:首先,金文中的“五”字是个很容易传达纵横交错繁杂之义的文字;其次,中外的文献皆可证明早期的人们是有喜欢把“五”字当作虚数的习惯。因此赵东玉强调“五霸”应是虚指,而这一组辞句正可表现春秋时期诸侯纷争、霸主迭兴之象,因此不必困惑于文献中人言人殊的“五霸”组合[18]。

(六)以齐桓、晋文、晋悼、楚灵为“四霸”

此见解见于陈筱芳《“春秋五霸”质疑与四霸之成功》。她认为以往学者认定“霸主”的条件有3个:第一,合会中原诸侯,被推举为盟主;第二,获得周天子赐为侯伯之命;第三,诸侯往朝,并向他献纳贡赋。符合此三者并在《左传》有记载的只有齐桓与晋文。事实上,第二点和第三点并非绝对需要的条件,因此其以为“春秋”有“四霸”,除了齐桓、晋文外,尚有晋悼与楚灵。其论说如下:“自晋文公开创晋的霸业,其子孙经常主盟诸侯,或与楚共霸,其中最著名者乃悼公。晋悼公于鲁成公十八年至襄公十五年在位,十六年间,举行盛大的诸侯会盟十六次,与会者多至十国以上达七次。声势轰轰烈烈,超过晋文。此外,……使晋畏惧而独霸天下的楚君是灵王。楚灵王于昭公二年至昭公十三年在位,十二年中四合诸侯,其中申之会多达十三国。……传统所谓‘春秋五霸多与史实相悖,若以国为代表,则可称‘春秋三霸——即齐桓、晋文、楚灵;若论社会影响力,则可称‘春秋四霸——即齐桓、晋文、晋悼及楚灵,四人霸业辉煌,对当时社会政治影响犹大。”[13]

此说虽然由陈筱芳提出,但对于晋悼公、楚灵王称霸的观念,前贤其实已有论述,如孔颖达就引何休疏言:“不许悼公为霸,以乡曲之学足以忿人。”[47]此外,杜预亦注曰:“楚子(灵王)欲行霸,为齐讨庆封。”①

不过,如果仔细分析陈筱芳这段引文,可发现陈筱芳所认同的应不只这4人,尚包括晋文公、楚庄王之子孙。陈筱芳又发表了《论春秋霸主与诸侯的关系》,全然以“霸主”的角度论之[55]。其在两篇文章中处处以《左传》为例,因此不免让人联想到高士奇的《左传纪事本末》。

三、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

成为通说的原因从前面的论述中,可发现诸位学者所争论的乃在实力、尊王以及夷狄之别上;所辩论的无非是“霸”还是“伯”,三代的还是春秋的,以及是经学的、诸子的,还是历史的等。然而问题亦在此,即两千年来不断地有人对“春秋五霸”提出异议,为何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一春秋五霸之组合,会一直成为通说,甚至影响到国内今日的教育体系。

不过时从表1可发现,如果以“春秋五霸”来论,东汉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这一组组合出现后,以“五”为组合的论说,确实至清末无人能提出较好的说法。纵使有人提出异议,亦无影响。

表1战国至民初学者对“春秋五霸”的界定年代春秋五霸战国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秦朝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西汉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阖闾东汉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魏晋无霸南北朝隋朝唐朝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亦有人主张霸无定限五代北宋齐桓、晋文南宋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夫差;亦有人主张十三伯元朝明朝清朝齐桓、晋文、晋襄、晋景、晋悼民初但此马上产生另一问题,即《白虎通》之说虽然晚至东汉时期才出,可是并不表示一定会是“正解”。再说,《白虎通》本身亦存在着“异解”。也就是说,《荀子》等旧说依然可通行于世,那为何后世学者会放弃《荀子》之说?诚然,近代学者多将此问题归结于《荀子》等旧说乃战国时的通论,因而无法对应两汉的新变局。然而,此种答案事实上仍未触碰到问题的核心,问题的根本乃在于为何《白虎通》之说出现后,人们纷纷弃旧说而不用。于是,《白虎通》与东汉学术成了关键。

《白虎通》乃班固奉东汉章帝之诏所编,其内容为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和诸生在白虎观讨论五经同异的会议结果,更重要的是章帝亲临现场,裁定对错,决定取舍。因此,《白虎通》的出现难免使东汉的学术带有国教的色彩。诚然如此,《白虎通·号》对于“五霸”的解释依然有三说,分别为:“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

也就因为这三说的并存,故不知哪一说可代表《白虎通》的正解,更无庸说哪一说才是国教所亲睐的答案。但值得注意的地方亦在此,盖此三说分别可在《谷梁》、《公羊》二传与其它经典上找到支持的论点,而《谷梁》、《公羊》的争论从西汉以来就一直处于针锋相对的态度,故此或许是依存三说的原因。当然,《白虎通》所呈现出的状态无非是说明东汉初期学术的不稳定。不过,如果再从赵岐、高诱、杜预等汉、魏学者的引用来分析,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此一五霸组合并不被当代学者所采纳与继承,反倒是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与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这两说,除汉、魏学者奉信外,到了隋、唐均还见其影响力。而更有趣的是,上述二说正为历来前贤所常争论的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

是故,当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成了争论的焦点时,“五伯∕五霸”究竟所指为何已非重点所在,反而“承传”才是关键所在。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学者并不会试图创立新的春秋五霸组合,而是就眼前的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进行争论。又由于春秋五霸中的齐桓公、晋文公时时有《论语》的背书,故前贤多将争论的焦点放在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三人。以宋襄公为例,历来对宋襄公,特别是对他在泓之战中的表现就有两种意见,一种讥其迂腐,如《左传》;一派赞其有德,如《公羊传》。然而由于《左传》争立学官较晚,故对宋襄公泓之战的评价,汉初以来多趋向《公羊传》之观点,董仲舒即说:“霸王之道,皆本于仁……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春秋》贵之,将以变习俗而成王化也。”[56]

这里说的《春秋》当是指《公羊传》。因此《白虎通》推尊宋襄公为春秋五霸之一,乃是只问礼义不问成败地确定宋襄公的“霸者”形象。至于,后世多以《左传》记载之史实,以为宋襄公“不知战”从而让“中国”蒙羞,否认宋襄公的“霸者”形象,则过于以功利来论断宋襄公,而这在一切多以“礼义”为导向的中国,“功利”的宋襄公自然敌不过含有圣人之意的宋襄公民国以来的史学研究,常希望从客观的角度追寻宋襄公“义战”的原因。而得出的结论多是认为,宋襄公并非伪诈,也非真有仁德,他确实就是那么迂阔而不顾现实。这种新见解应可说是经学价值观瓦解以后,此一谋略观点在不知不觉中决定了现今的知识取决、学术论述与教育体系。。

至于,秦穆公虽有“千里袭郑”之失,楚庄王亦有“问鼎中原”之过,但因此二人事后均曾自我反省,故圣人亦与之。而最常被称颂的莫过秦穆公的悔过作《秦誓》之举,而这也就是《白虎通》所言:“《尚书》曰:邦知荣怀,亦尚一人之庆。知秦穆之霸也。”当然,在此论述的脉络下,也就无关乎其是否为“夷狄”。而既无“夷狄”之区隔,于是秦穆公东平晋乱,西伐诸戎;楚庄王克陈入郑而不取,反佚晋寇,皆成了正面的论述,《公羊传》甚至对楚庄王有“实与而文不与”的书写[42]。故而孔子赞许秦穆公、楚庄王的言论也就时常被加以放大引用,如孔子就曾言:“秦,国虽小,其志大;处虽辟,行中正。身举五羖,爵之大夫,起累绁之中,与语三日,授之以政。以此取之,虽王可也,其霸小矣。”[30]又言:“贤哉楚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匪申叔之信,不能达其义;匪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王肃注《孔子家语》(收于《四部丛刊》,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7册)卷第二《好生第十》。

总之,此种“圣人与之”的论调,可说是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之所以成为春秋五霸通说且不败之理由之一。

即便“圣人与之”为多数裁定“春秋五霸”的理由,但是依然有问题,即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此一说法,不仅通过唐代的正义,还经过宋朝的重读,甚至明清的考证后,依旧为通说从宋、元、明、清等时代学者反对的言论中,可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之说,仍为主流。。因此,欲了解此一春秋五霸的组合之所以会成为通说的原因,与其从各家争论哪些诸侯可成霸,而得出众多的歧异见解,不如改从支持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此一看法者的论述中找寻线索,或许可看出端倪。

而论者最常用的理由之一,乃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这一组合的出现,符合圣人论述的时代背景,如清人阎若璩就言:“昆山顾宁人炎武谓五伯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杜元凯注《左传》成二年者是;有春秋之五伯,赵台卿注《孟子》五霸章是。今集注并列二说而无折衷非是,当止存赵注。盖孟子止就东周后言之,而以桓为盛。如严安所谓周之衰三百余岁,而五伯更起者也。……即董仲舒亦云然矣。仲舒云:‘仲尼之门、五尺童子,皆羞称五伯。夫惟宋襄辈在仲尼之前,故言羞称,不然,句践也霸,且不出仲尼后哉。”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收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10册)卷下“五伯”条。杨明照于《五霸考》一文中,对于此段文字似乎产生误读,认为阎若璩所说的“春秋五霸”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但有趣的是,半个世纪后,孙景坛于《“五霸”在历史上的确切所指新说》亦同杨明照误读。从引文可知,春秋五霸之选择必须符合孔、孟立说之时代背景,因此条件有二:第一,五霸生于孔子之前;第二,五霸处于东周时代,亦即春秋时期。

除了时代背景要符合之外,宋代以降论述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之最主要的原因,乃在于符合“罪人”之形象,如明朝的张萱就言:“霸之有五,春秋传皆谓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而孟子止言齐桓、晋文,不言其三,故有以宋襄何足言霸,秦穆、楚庄本皆夷狄,皆不足称霸,而以夏之昆吾、商之大彭、豕韦,与齐桓、晋文为五者,何燕泉亦从其说。余谓不然,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昆吾、大彭、豕韦亦皆三王之罪人乎?五霸之名当以春秋为正。”张萱《疑耀》(收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56册)卷一“五霸”条。

清代的蒋炯亦补充道:“窃以霸古字作伯,所谓侯伯也。侯伯命于天子,得专征伐。而孟子乃以伐诸侯为罪,于此可证此五霸唯据东周以后而言。……春秋之霸,惟齐桓、晋文有王命,《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僖公二十八年,策命晋侯为侯伯。然齐未受命之时,已先灭谭、灭遂、伐宋、伐郑;晋未对命之前,已先入曹、伐卫、战楚城濮。至宋襄,王者之后,例不为伯。秦穆、楚庄,僻在戎蛮,并无王命,莫不连兵侵伐以争雄长,此衰周之五霸,搂诸侯以伐诸侯,所以为罪也。”蒋炯《五霸考》,收于阮元手订《诂经精舍文集》(收于《中国历代书院志》,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卷三。

也就是说,已有部分论春秋五霸的学者,不全然在乎是哪五霸,“三王之罪人”、“搂诸侯以伐诸侯”才是其讨论春秋五霸的主要重点。于是以往的成见便成通说,甚至定解。换言之,此时论春秋五霸不再是一味地寻求“功绩”,而是贬责多于赞赏。因此,也就不难推测为何两宋以来,不管是“二霸”或是“霸无定限”,皆可与传统的春秋五霸一起承传而不相干涉,盖春秋五霸之内涵已经转移。甚至可以说,春秋五霸一词反而无法贴近宋代以降的《春秋》传说,而尊王攘夷不再是春秋五霸甩不开的包袱。

另一方面,从张萱、阎若璩、蒋炯等人的言论可发现一有趣的情况,即其之所以赞成或论述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皆是以《孟子》的角度出发,当然所论述离不开赵岐注《孟子》的五霸。而此独尊《孟子》的情形,或许与南宋光宗绍熙年间将《孟子》定为十三经之一有关。于是,春秋五霸成为学子皆需背诵、了解之课题,以应付试题。

“五帝三王功德之盛,后世莫及。春秋五霸功罪相半,殆必有其故欤?汉之七制、唐之三宗,其于五帝三王或庶几乎?愿闻其详。”郑真《荥阳外史集》(收于《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 234册)卷六十七《月试策题》。此策题乃明初郑真所搜,而从策题中一句“春秋五霸功罪相半”可知春秋五霸已为普遍知识,更知如对《孟子》一经不熟悉,将不知春秋五霸何“罪”之有。当然,这里对春秋五霸的理解必也出于《孟子》的赵岐注。换言之,春秋五霸一词已成《孟子》之专属,今之学者若欲从《春秋》去论春秋五霸,反而多了隔阂。

由此也就不难想象,为何近代学者每每能够提出不同的春秋五霸,盖吾人所认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五人的组合,皆因圣人而有其特殊的经学意义,或属《春秋》学,或属《孟子》学,当然也就无关史实。因此,凡以他子之书或历史发展的角度论述当时的春秋五霸,已非传统文化流传下的春秋五霸,而是一人一己之私意。

四、结语在中国的历史脉络中,春秋五霸历经诸家的释义,产生无数的歧异,最终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五人的说法广为流传,成为吾人不管是认同或否定,皆熟知的组合。究其原因,乃“春秋五霸”一词所涵盖的文化意涵,比起它所涉及到的历史事实,更具教化传承意义。影响至今,春秋五霸作为教育体系中的专有名词,依然是文化论述重于实力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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