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意愿的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与收益分析

2015-11-24 07:07:32石忆邵王樱晓
关键词:市民化上海市收益

石忆邵, 王樱晓

(同济大学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上海 200092)

引 言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城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属于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过渡性群体,在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是我国城市化的中坚力量。然而,在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下,由于各类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善,在社会保障、保障房政策、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农民工仍难以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待遇,他们无法得到全面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无法保证其子女在打工城市顺利完成教育,多数农民工居住于简陋的私人出租房或工棚,精神上受到歧视和排斥。众多学者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路径之一,但是由于市民化存在高昂的公共成本,一旦农村人口大规模市民化,将会为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造成城市资源瓶颈,进而影响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该论断仅从市民化的经济成本角度出发考虑短期内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担,忽略了农民工市民化对于地方经济、社会甚至是生态环境所带来的收益。

纵观国内外已有农民工市民化或劳动力迁移成本与收益的研究成果[1-6],更多学者关注的是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经济意义、滞后原因、制度障碍等[7-11],对于其成本与收益的定量研究文献数量较少。关于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定量研究主要采用模型公式法,估算结果差异较大,从1.5万元至9.8万元不等[1-6]。主要成本测算模型可分为个人(私人)成本、公共(政府)成本、社会成本三类。其中:个人成本模型主要考虑生活成本、住房成本、智力投入成本、自我保障成本;公共成本模型主要考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公共服务成本、社会保障成本、保障性住房成本、城市管理成本、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成本;社会成本模型则由个人成本和公共成本两部分构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由于各类成本的内涵界定不统一,造成测算结果差异较大,缺乏公认度;(2)由于多项成本因素既有个人负担部分又有政府负担部分,厘清不易则可能出现重复计量现象;(3)没有从城乡可转移的视角来系统梳理有关成本的互动增减关系,如社会保障成本、公共服务成本等,致使部分成本可能存在高估现象。而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收益研究则基本上处于定性分析阶段,缺乏定量研究结果的佐证,仅有个别定量研究结论表明:每年多市民化1,000万人口(700万农民工加上其抚养人口),可使经济增长速度提高约1个百分点[11]。而对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研究,则更少涉及。因此,本文针对上述问题,选取国内农民工高度密集的上海市为研究对象,从城乡互动发展的视角,将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与收益结合起来展开定量研究。

一、 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背景及现状

近十年来,上海市外来常住人口数量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与2005年相比,2012年全市外来常住人口总量增长81%,占常住总人口比例由2005年的25%上升至2012年的40%。这也暗示着上海市农民工群体数量持续上升的变动态势,2012年在全市960万外来常住人口中,农民工(即16周岁及以上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约为700万人。

1. 上海市农民工户籍转化背景及现状

近十多年来,上海市政府在推进农民工可持续发展方面进展较快。农民工落户上海,政策改革方面的背景主要可以分为两条线,但是均与居住证制度密不可分。一是实施居住证转户籍制度,自2002年上海居住证制度推行以来,至2006年居住证制度才在农民工群体中得到普及,到2009年,持证满7年并获得“优秀农民工”称号的农民工可落户上海;二是推行居住证积分制,积分达120分的农民工可凭积分落户上海[12]。但是,到2011年上海市仅有390位“优秀农民工”获得了上海户籍。城市的巨大人口基数和人才竞争压力使得只有最优秀、最符合城市人才需求标准的外来移民才有可能获得上海户籍,而农民工仍然是此项落户原则的边缘人群。

2.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背景及现状

上海作为全国最早高度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城市之一,自1998年起便将该问题纳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范畴之内(见表1)。上海农民工子女主要来自安徽、江苏、四川、江西等地,上海19个区县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约80%集中于浦东新区、宝山、闵行、松江等10个郊区。随着2008年上海市开始实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上海市政府在推进农民工子女于公办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同时,积极加强进城务工子女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至2012年末,上海市共有54万余名农民工子女(占97%以上)在沪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至此上海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表1 上海市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背景及现状

3. 农民工社会保障背景及现状

上海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历时十余年,完成了从“综合保险”到“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的转变,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医疗、养老、工伤三类保险的农民工保险制度,但不享有生育、失业保险,而且与市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根据2013年上海市农民工专项调查报告,目前在沪农民工的“职业保险”覆盖面不够广泛,半数以上农民工尚未加入“职业保险”。因此,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上海市政府亟须解决外来农民工与市民社会保障待遇同城化问题。

4. 农民工保障性住房背景及居住现状

2007年起上海市农民工群体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2011年又被纳入保障房体系。近年来虽然上海市出台了相关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意见,开放了公房租赁条件,加之部分企业和乡镇筹建了一些农民工公寓和用工宿舍,但受到农民工群体收入低下、农村户籍等条件限制,其居住条件仍较差,主要集中于集体工棚、郊区以及城中村等条件落后的私人租赁房等地。

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对上海市2012年城乡住户一体化摸底及开户调查(调查对象为1,316个农民工家庭)的资料显示:上海市外来农民工家庭户均人口为2.2人,人均建筑面积为12.3平方米,低于公租房申请标准规定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但是,外来农民工之中仅有4.5%租赁公房,受制于租金偏高和交通不便等因素,73.9%的外来农民工选择租赁私房。

5. 农民工收支现状及市民化意愿

2013年上海市农民工现金收入为29,707元,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及财产性和转移收入三项组成,分别占总收入的82.8%、15.7%和1.5%,与2013年上海市居民收入水平横向对比而言,农民工群体的收入比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43,851元)低32.3%。数字暗示着农民工群体的职业类型分布,以从事低收入的传统行业和服务业为主,一部分从事个体经营买卖。此外,极低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意味着社会保障和补助的缺失。支出方面,2013年上海市农民工人均在沪生活消费支出为16,097元,食品、居住、交通和通信支出分列前3位,其中房租支出为外来农民工主要生活成本压力之一,约占63.1%。

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的外来农民工定居意愿调查结果,受访外来农民工中有44.7%希望定居上海,其余18.8%希望到其他城市定居,将来打算回农村老家的占36.5%[13]。外来农民工目前在上海生活面临的困难是多方面的,主要集中于居住、子女上学、社保金缴纳等方面,此外农村老家宅基地闲置也成了农民工在城市的顾虑之一。

二、 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公共成本与收益分析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是指使现有农民工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面向城市市民转化并顺利融入城市社会所必须投入的最低资金量,主要涉及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产品)享受、基本权利保护、社会经济适应、城市社会融入等[1]。而在考虑政府支付成本的同时,农民工市民化所带动的经济效益如拉动内需及城市投资等效益,也不容忽略。

1. 数据来源及假设

根据上海市外来农民工专项调查数据,2012年末上海市外来常住人口为960万人,其中仅70%为农民工,其平均年龄为38周岁。本文仅以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上海市对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及收益进行测算,计算在当下2013年时点将农民工市民化,政府需要为其一生支出的成本(不对已支出及尚未支出部分加以区分)及获得的收益。由于历年统计数据完善性的欠缺,现做如下前提假设:

(1)研究对象为上海市外来农民工群体,平均年龄为38周岁;人口平均寿命为75周岁,平均退休年龄为55周岁。

(2)根据2012年上海市农民工专项调查数据,80%的上海外来农民工已婚且平均生育1.5个子女,农民工子女留守老家占53.8%。假定随迁子女随农民工市民化全部转型,则可计算得到当下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的人均带眷系数为1×80%×1.5×(1-53.8%)=0.5544。

(3)数据来源分为两部分:上海市统计局网站历年统计年鉴和社会经济公报以及上海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的公开数据;各新闻报刊对农民工实地调研报道。具体计算中所涉及的数据来源均会另加说明。

2. 农民工市民化公共成本模型构建与测算

根据已有实证研究的成本类型和分类,并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本文将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需要支出的成本分为随迁子女教育成本、社会保障成本、保障性住房成本以及基础设施维护建设成本。

(1)随迁子女教育成本

农民工市民化中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成本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由于我国城乡义务教育支出存在差距,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接受教育后,政府增加的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二是随着进城子女数量的增加,对于城市中小学校建设的经费支出。

①义务教育经费支出。2011年,上海市调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1,700元。而农村中小学生的生均公共教育经费为525元,教育经费差额为1,175元/年。因此,随着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其抚养的儿童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则可计算得到:取人均抚养义务教育子女系数为0.5544,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每市民化一个农民工,上海市政府需要增加的其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方面的支出为5,853元/人。

②新建学校支出。上海市作为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教育用地的土地出让方式为划拨形式,因此兴建校舍的土地机会成本不容忽视,笔者将新建学校成本分为建造、土地两方面。根据上海市2004年《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建筑面积为9.37平方米/人,2012年上海竣工房屋平均造价4,599元/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为23.34平方米,上海市2013年土地出让均价约为10,662元/平方米。*③ 数据来源:上海市土地交易中心。因此市民化一个农民工,需要为其随迁子女就学所新建学校的支出为161,336元/人。

综合上述两项计算结果,市民化一个农民工,上海市政府需要为其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支出为169,848元/人。

(2)社会保障成本

上海市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同样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扩大各类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具体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失业保险等成本类型。

①养老保险成本。2013年底上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47万人*数据来源: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数据。,市级财政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22,900万元,即年人均支出为2,703.66元。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为平均寿命和退休年龄之差,即为20年,因此新增一个城市居民的政府人均养老保险支出为54,073元/人。

②医疗保险成本。2013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人数约256万人,而市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105,644万元,人均412元/年。领取医保金年限以人均寿命与农民工平均年龄之差表示,为37年。因此,市民化一个农民工,上海市政府需要为其医疗保险增加的支出为15,244元/人。

③最低生活保障成本。2013年上海市城镇低保人数共计20.47万人,约占户籍人口1.43%,即上海市领取低保的人口比例;上海城镇低保每人每月地方政府补贴为640元;领取低保年限以人均寿命与农民工平均年龄之差表示,为37年。因此,市民化过程中,上海市政府需要新增的最低生活保障成本为4,063元/人。

④失业保险成本。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补贴,在我国实际发放的失业保障金中,政府财政占60%。2013年上海市失业保险的标准为940元/月,最多可领取24个月。根据2013年上海市失业率为4.2%,可测算得到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中失业保险成本为4,824元/人。

综上各种社会保障的支出,上海外来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需新增的社会保障成本合计为78,204元/人。

(3)保障性住房成本

保障性住房成本主要指政府为把新市民化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所必须增加的资金投入,主要考虑大量农民工市民化之后政府需要新增保障房源建设的投资(造价成本和土地的机会成本)以及政府将农民工纳入廉租房体系所提供的补贴。

①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按农民工数量的20%建设保障性住房,上海市2013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4平方米,竣工房屋平均造价为4,599元/平方米,可以计算得到市民化一个农民工,政府需要新增的保障性住房的造价成本为31,641元/人。上海市保障房容积率在3.0左右,基于此得到上海市保障房的人均占地面积约为11.5平方米。2013年上海市出让居住用地土地均价为18,476元/平方米③,而保障房土地出让均价则为2,692元/平方米,得到上海市建造保障房的土地机会成本为36,303元/人。因此,得到农民工市民化保障房建设成本为人均67,944元/人。

②廉租房补贴成本。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上海政府对廉租房实行租金配租补贴政策,由于农民工低收入人群比例较高,且普遍缺乏住房,因此假设20%的农民工可申请到廉租房,按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人均10平方米,平均补贴5年计算,则政府需要支付的廉租房租金补贴为8,520元/人。

综合上述计算结果,上海市政府需要为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补贴所支出的成本合计为76,464元/人。

(4)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成本

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成本可定义为,政府需要投入的为容纳新增市民在给排水、电力、交通、环卫、道路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维护和新建方面所新增的成本。农民工属于已在城市生活的人群,由于公共物品不具有排他性的特征,在进入城市、生活于城市起,他们已经享受了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但是,一旦其真正成为市民,城市户籍人口大量增加,公共设施建设相对而言依然是匮乏的,且其维护成本随着需求量的增加也会大大增高。本文以其中2009-2013年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均值作为上海市年均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成本,得到每市民化一个农民工,上海市政府需要承担的年均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成本为19,571元/人。

(5)农民工市民化公共成本分析

根据上文测算结果,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上海政府需要承担的总成本为352,569元/人(表2)。其中:随迁子女教育成本占政府支出总成本的50.6%,而新建校舍成了随迁子女教育成本的主要来源;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成本的22.2%,成为市民化过程中政府的主要支出之一;保障性住房成本占政府总成本约21.7%,来源于政府需要为农民工群体大量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并提供廉租房补贴以缓解其当前恶劣的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成本占总支出的5.5%,以维持并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

2013年中国社科院发布《城市蓝皮书》称,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构成如下:城镇建设维护成本及公共管理成本年均为2,339元/人,社会保障成本为45,547元/人,义务教育成本为15,066元/人,保障性住房成本为15,214元/人,总计17.6万元/人[3]。

表2 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政府成本汇总表(单位:元/人)

将上述学者的研究结果与本文结论比较可得: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上海市政府的公共成本约为东部平均成本的2倍,主要原因可归纳为:土地机会成本高、城市建设费用高、社会保障成本高、管理费用高。本文与国内众多学者研究不同的一点在于,其他学者对于土地类成本并未加以计算,但笔者认为土地成本是大都市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需要重视的首要资源类成本。

2013年末上海外来常住人口达到990万*数据来源:2013年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以常住人口70%为外来农民工的比例保守估计,结合44.7%的转化意愿[7],若以2013年价格计算,将当下时点有转化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共计310万人次),上海市政府需要为其一生支出的成本为10,922亿元。

3. 农民工市民化公共收益模型构建与测算

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提高居民消费和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进而降低经济增长对进出口的依赖程度,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比重。通过分析上海市市民化率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均衡关系,可对农民工市民化对于上海经济产值整体增加量进行定量测算。

(1)指标定义

(2)单位根检验

在进行协整分析前,首先需要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结果表明lnGDP和lnUr分别在10%与1%的显著性水平下分别满足一阶单整条件,即上海市市民化率与经济发展程度的衡量指标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基于此,可进一步建立分布滞后模型。

(3)协整分析

本文采取Engle-Granger两步法对上述变量进行协整关系检验[14]。第一步,用变量lnUr对lnGDP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得到静态回归方程如下:

lnGDP=-16.662×lnUr-0.535

其中,R2=0.446,Prob.=0.000,D-W=0.050,表明线性方程的拟合优度欠高,残差e存在显著的自相关,但是lnUr对于lnGDP的解释性高。残差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序列。建立长期稳定的均衡模型如下:

lnGDPt= 1.006×lnUrt+1.034×

lnGDPt-1+0.3603

模型R2=0.999,Prob.=0.000,D-W=1.941,AIC=-2.989,lnUr、lnGDPt-1、常数项的零系数概率分别为0.0001、0.0000、0.0000,拟合程度较好,变量解释性高(表3)。从模型可见,上海市市民化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正向均衡关系,市民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会引起GDP增加1.006个百分点。

基于AIC、SC原则对于不显著的自变量进行剔除处理后,最终建立关于城市经济发展与市民化率的误差修正模型如下:

▽lnGDPt= 0.748×▽lnUrt+1.020×

▽lnGDPt-1-0.585×ecmt-1

从模型可见,lnGDPt关于lnUrt0.748,即当期市民化提高1个百分点会引起当期GDP增加0.75个百分点。短期内偏离长期均衡58.5%的短期弹性部分会在一年内得以调整,并最终使二者回到长期均衡关系上来。

表3 长期均衡模型

(4)收益预测及其比较分析

在理想化情况下,即上海市一次性转化上述310万有转化意愿的人口,且各类自然、社会资源充足,政府足以承担转化成本,城市各行业职能正常运行,可根据上述建模结果,对市民化收益进行估算。假设2013年将310万上海市农民工全部转化为本地非农户籍人口,市民化率将从53.4%增加约13个百分点至66.2%,这一转化过程对于上海市经济带来的收益约为130,032亿元。

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可计量的经济性收益远高于政府需要支出的公共成本,该收益约相当于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11.9倍。除此之外,这一过程还有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化进程。但是就转化节奏而言,这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过度、过快转化则会成为城市发展的负担。因此,需要在城市资源可承载的范围内寻找一个最佳的转化速度[15]。

三、 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个人成本与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理论(Cost-Benefit Theory)指出,个人迁移行为决策是迁移成本和收益权衡的结果。农民在离开农村并进入城市务工,进行了第一次迁移成本与收益的选择;而第二次选择,即从农民工转化为城市户籍人口,个人需要重新对这一成本与收益进行理性估算。以下从农民工个人角度计算市民化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可计量的收益。

1. 农民工市民化个人成本模型构建与测算

农民工已在城市生活就业,因此无须承担迁移、求职的成本,但是成为上海市市民后需承担要放弃宅基地以及承包地的机会成本。基于此,本文将农民工的个人成本分为城市生活成本、自我保障成本、住房成本以及机会成本四类。

(1)等同于市民的生活成本

等同于城市市民的生活成本,指农民工市民化后作为城市人在城市正常生活的日常开支。主要包括在城市生活的人均水、电、交通、通信等方面的消费支出,但需扣减农民工在城市的年人均消费支出,才能记为转化的成本。从表4可见,扣除住房支出后,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个人生活成本为11,361元/年。

表4 农民工市民化个人生活成本* 资料来源:2014年上海市统计年鉴,2014年上海市农民工调查报告。

(2)住房成本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住房成本,笔者认为,农民工若需要达到等同于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其所支付的成本不等同于住房租金,而应该更接近于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平均购置成本,以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乘以城市单位住房面积造价并加上土地价格计算。上海市2013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3平方米,竣工房屋平均造价为4,599元/平方米,计算得到上海市市民化的个人住房造价成本为157,746元。而保障房的土地成本则由个人承担,附加于保障房价格中,因此根据上海市保障房的人均占地面积约在11.5平方米,保障房土地出让均价则为2,692元/平方米,得到个人住房的土地成本为30,958元/人。因此,得到农民工市民化中个人需要承担的住房成本合计为188,704元。

(3)社会保障成本个人缴纳部分

将农民工自我保障成本定义为,农民工要达到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和平均社会保障水平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根据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办理“五险”,个人缴纳比例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分别为8%、2%、0.5%,即上海目前个人“五险”的个人缴纳比例占工资总额的10.5%。费用基础为2013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平均工资,即为60,435元/年。

(4)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可以定义为农民工转变为市民后放弃农村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收入成为最大的机会成本,具体包括农业生产收益和兼业经营收益。上海市农民工来源地呈全国性分布,因此以全国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作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个人需要承担的机会成本,包括农村家庭农业、林业、牧业等由农村土地产生的经营收益。根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我国平均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533元,因此机会成本确定为3,533元。

综合以上四项成本,上海市农民工个人需要为其市民化过程付出的个人成本合计如表5所示。

表5 农民工市民化个人成本构成

2. 农民工市民化个人收益模型构建与测算

农民工市民化的个人收益包括货币工资性收益、福利性收益以及非经济活动收益(包括社会政治地位、个人见识、自我实现等无法以货币形式衡量的收益)。

(1)货币工资性收益

根据调查结果,2013年上海市农民工平均现金收入为29,707元,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及转移收入三项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82.8%。而2013年上海市职工工资为60,435元,即城市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约为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2.5倍。因此在农民工市民化之后,虽然在短期内,农民工的收入难以马上得到提高,但是就长期而言,农民工群体在收入上应没有户籍歧视,能够获得与市民相同的工资性收益,在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方面将获取一视同仁的市民待遇,因此市民化后的个人货币工资性收益为30,728元/年。

(2)福利性收益

社会福利收益即农民工市民化后,作为城市居民所应享有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教育等各方面的城市福利待遇。具体而言,个人福利性收益包括企业及政府为个人支付的福利。根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费由企业承担部分为21%、11%、1.5%,其余两项由企业全额承担,分别为1%、0.5%;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比例为7%。因此,农民工转型为市民后,其个人福利性收益为28,892元/年,17年合计491,164元。

(3)非经济性收益

农民工市民化后,非经济性收益包括子女教育收益、个人见识收益、社会地位收益及政治收益等。这一类收益是城市生活和市民身份的无形财产,难以用货币形式估量,但是又不可忽略,甚至可以成为决定个人意愿选择的关键因素。

综合以上三项收益,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农民工个人因这一转型获得的个人收益合计为:工资类收益17年合计为4,314,948元;而“五险一金”福利类收益17年合计为491,164元;其余则为不可以货币形式计量的非经济性收益,包括智力收益、社会地位收益以及子女教育收益等,该类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上述44.7%农民工愿意市民化的主要原因。

3. 农民工市民化个人成本与收益分析

农民工市民化个人的成本收益率:

当农民工市民化个体的成本收益率H个人大于1,农民工选择市民化;当农民工市民化个体的成本收益率H个人小于1,农民工不会选择市民化,而是选择在城市继续打工或最终回到农村。

从上式中可见,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H个人大于1,如果认为农民工为理性经济人,他们会选择市民化成为上海市市民。但是真正的选择过程中,个体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比如不同代际影响对于市民化选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出于自身发展前景考虑会选择接受市民化;带有随迁子女的农民工出于为下一代发展考虑,希望其在城市接受更优质教育,也会选择接受市民化;而不存在子女依赖和家中有待赡养老人的农民工则可能选择回乡。除此之外,不同的价值观念、当下收入水平以及家庭环境对这一选择过程也有着决定性影响。

四、 结 语

对于政府和社会而言,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之前,存在一个权衡决策的过程,需要测算这一过程的成本与收益,由此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笔者通过分析上海市农民工现状,对上海市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政策及措施进行梳理,并构建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与收益模型,测算若上海市政府市民化有转化意愿的农民工,整个社会为实现这一转变所需要支付的成本以及获取的利益。在上海市外来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周岁、平均寿命为75周岁、平均退休年龄为55周岁、人均带眷系数为0.5544的假设条件下,估算得出:若上海市对有转化意愿的310万外来农民工进行市民化,上海市政府的成本支出约为10,922亿元,但公共收益远高于公共成本;就农民工个人而言,市民化的个人成本达773,500元,但个人收益同样高于个人成本。

农民工市民化理论上可创造城市与个人双赢的局面,但是推进的转化模式、转化速度仍需进一步探索,综合考虑转化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对于农民工大量聚集的国内大都市而言,市民化无法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政府和个人互相选择的持续性过程,过度、过快的转化则会成为城市发展的负担,城市需要在资源可承载的范围内寻找一个最佳的转化模式。

我们认为:上海等超大城市政府在有限的承载力下控制人口增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还要以更加广阔的胸怀,重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应按照农民工群体的分化特征,分区域、阶段式逐渐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此举不仅有助于超大城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能够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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