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放
农历十月在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月份,它不仅是收获祭礼与丰年宴会隆重举行的时月,同时也是冬寒乍起的时节。十月,在前人看来是一个既喜且忧的月份。人们在十月节中一面聚餐会饮,欢庆丰年;一面祭祀祖灵,祈请先人的佑护,为度过寒冬做精神准备。后世的十月节俗活动或隐或显地传袭了人们这种特有的时间感受。
十月节的时间点在十月朔,即十月初一,俗称“十月朝”“秦岁首”“寒衣节”,这些具有不同内容的民俗节日,其节俗的基础源于人们的时季意识,收获祭与立冬节气是这些节日的原型与节俗依据。在汉魏之前,天文物候直接作为时间变化的标志,人们将日月会于东方天际的时间,所谓“日月会于龙”,作为祭祀的时间节点,这一时间大致在夏历时十月初一,从北半球的自然气候上看,正是“水始冰,地始冻”的孟冬之月。在这一天文物候循环周期的终结与开始的神秘之时,人们自然要向天神献祭,“国于是乎烝尝,家于是乎尝祀”(《国语·楚语下》)。作为时气点的立冬,其确定的依据现在是以太阳到达黄经315度为准,时间在今公历的11月7日或8日,在古代只能通过天象观测与物候变化来确定,时间在十月初,与日月合辰于尾宿的时间大体一致,史称“立冬,十月之朔气也”。今年的立冬节正好在农历的十月初一。
立冬是十月的大节,古代社会十分重视自然节气的转换,无论是春夏秋冬,还是冬夏春秋,立冬作为四季循环的终点或起点的节气标志,受到人们特别的关注。在天文知识被少数人垄断的王官时代,立冬迎气是一个显示天子威权的盛大典礼。作为王家国事活动的时间政令——《月令》,对立冬典礼作了专门的叙述:本月立冬,在立冬的前三天,负责天象观测记录的官员太史要特地向天子禀报:“某日立冬,盛德在水。”于是,天子斋戒三日。到了立冬这天,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等朝廷命官到王城的北郊,迎接冬气。迎回冬气后,天子要对为国捐躯的烈士及其家小进行表彰与抚恤,以此顺应肃杀的时气。这种在冬季到来时的抚慰死者的举动,应该说是有它深层考虑,表彰死者、抚恤生者不仅仅是顺应时气的需要,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它在冬季闭藏阶段既请死者佑护生灵,同时又鼓励民众抵御外敌或饿寇的掠夺与侵袭。古代的四时之祭中的冬烝之祭就在立冬时节举行,四祭的特点是以四季的时令佳品向祖灵献祭,让先祖及时尝新尝鲜,是为人子孙的义务与责任;十月是黍、稻收获的时节,如《诗经》所谓“十月纳禾稼”,冬烝之“烝”,董仲舒的解释是:“蒸者,以十月进初稻也。”(《春秋繁露·四祭》)作为羌人后裔的彝族,其传承的农历十月新米节,即具有这一民俗性质;十月谷物的进仓,标志着农业生产周期的结束,亦即年节的到来,“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月令》)在年节祭礼中,人们以大量的牺牲祭祀公共社神及城门里阊之神,以猎获的禽兽祭祀先祖与门、户、中雷、灶、行五神;并礼敬日月星辰,祈求上天赐给来岁的丰年;勤苦的农民亦获得饮酒与休息的酬劳。
十月,在古代处于新旧之交,十月初一不仅被视作冬季的首日,还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它被作为历年之首。汉魏以后民间一直有“十月朝”与“十月朔”的节俗名称,这也就是十月初一为岁首的遗迹,“朝”“朔”与月份相连,一般是岁首时间的特指,正朔、正朝是夏历岁首正月初一的特称,与此习称相应的十月朔、十月朝同样有岁首的意义,在中国传统岁时体系中,长期以“初一”为节的只有大年初一与十月朝(二月初一中和节是一个例外,它由帝王倡导,是人为的指令性节日,民俗基础薄弱,因此流传的范围主要限于社会上层,在民间几无影响。)。由此可见,“初一”在正月与十月中的特定含义。在著名的中国古代岁时著作《荆楚岁时记》中,宗懔首次记述了南朝荆楚人的年度时间生活,他称十月初一为“秦岁首”,也就是秦历新年,这天人们要吃一种由黍米与豆类合烹的热羹。这种食品在近代仍是十月节令食品,但今天已变成了豆泥豆沙等四季常有的日常吃食。
秦人为何选择十月为岁首之月呢?秦人国运短促,但秦岁首却影响久远,这里有值得探讨的意义。秦崛起西北地区,属于戎羌民族。以十月为岁首是古代羌戎部族的旧俗,在未有历算之前,他们大概以立冬为年度周期的开始。秦人沿袭了这一部族传统,在统一全国后,依然以十月为岁首。秦以亥月为一年之始,此月相当于夏历十月,这正合乎三代以来岁首依次后移的习用方法,即夏正建寅、殷政建丑,及周政建子的更迭旧制,秦既保留了自己的民俗传统,又表示自己是顺应天命代周而立,将岁首定在该月。后来秦人虽然亡国,但有着悠久传统的岁首习俗并没有消亡,不仅汉武帝定历之前,数代沿用秦历,即使改历之后,民间仍以秦岁首为节日。民间习俗与国家政令的不同步,甚至矛盾,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习见的文化现象,它显示着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的差异性。民众看重习俗文化的传承,及服务生活的便利,并不计较是否是正朔所在,诚如宋代诗人范成大在《初冬近饮酒作》中所咏:
炎家(指以火德自称的汉朝)天子起编户,政患嬴皇威令酷。急于恩纪缓文法,正岁尚犹传五六。吾民久已作秦民,迄今十月犹遗俗。野人何暇论年代,但忆每逢多稼熟。青裾女子翻茜袖,抽镰获稻腰如束。三时勤苦一时好,自古有年非汝独。(宋·蒲积中编《古今岁时杂咏》卷38转引)
从民族志记录的材料中我们仍能感受到民众的这种文化保存精神。与秦人有共同族源,也可能本身就是秦人之后的哈尼族他们至今仍保持着羌戎旧俗,新年从冬季开始,十月年是哈尼人的最大节日,家家户户作糯米粑,酿“闷锅酒”,每个哈尼村寨都要举行一次全寨性的街头酒宴,人们一桌桌地自由围坐,喝酒聊天,席间老年人谈古论今,趁着酒兴唱起哈尼族的古老歌谣,年轻人纷纷向老辈敬酒。当老人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时,满街满场的人都会齐声喝彩,“唆!”“唆!”的欢呼声在山寨中回荡,气氛欢乐而热烈。此情此景不由得使人联想到《诗·豳风·七月》中记录西北民众的古老歌谣:
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哈尼人在十月年中还要祭祖、祭霜雪神等。
从十月节的贺岁、祈年、祭祖及劳农休息的诸项节俗看,它在古代的确是一大年节,它是伴随着农事周期结束的丰收节,十月节体现了“年”的本意,《说文》“年,谷熟也。”这种以农事周期为年度周期的时间计量方法在一些少数民族中曾长久留存,如台湾山地民族有“岁时以黍米熟为一年”。汉武帝之后,以夏历正月为岁始,春节成为全国通行的大年,因此有关新年的习俗也多集中到春节时段,十月节俗明显弱化,最典型的例子是腊祭大礼,腊祀原为丰收之后的丰年祭,汉代以后,移至正月前的十二月,以服务于新的历年。虽然在有些地方,民间还留存着十月一日“民岁腊”的说法,但已成为一种古俗的追述(康熙《太平府志》)。此后,十月节在汉地几乎褪尽铅华,成为次等节日。
但十月节毕竟有过作为岁首大节的历史,它不仅保留了“十月朝”“十月朔”的名号,而且以另一种姿态重新进入岁时体系,这就是寒衣节的诞生。寒衣节从表面上看与岁首习俗毫无干系,它回归到人们对冬寒的体验上,是与立冬节相应对的世俗节日。岁首可以随着政治权威与历法调整发生改变,但处在天地之间的人不可能脱离与自然的关系,在谋生手段较为落后的传统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被动的适应关系。因此,服务于民众生活的岁时文化就主要表现为人对自然的应对与调适。寒衣节虽然出现较晚,但它是古代人们应对冬寒时令习俗的综合。
伴随着冬节到来的是塞北南来的寒气,在《诗经》时代,人们九月可以得到寒衣,十月泥封窗户,以作冬藏的遮避。天子在十月也换上了冬装,所谓“是月也,天子始裘”(《月令》)这种十月添加衣服的习俗很早就成为朝廷的节令礼仪,天子执掌着天时,天子通过加上冬衣的仪式,昭告庶民:冬天已经来临。在宋朝,帝王为了显示顺应天时,在十月朔日这天的早朝时,行“授衣”之礼,“朔日朝家赐宰执以下锦,名曰‘授衣”(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6)。十月节,“始服寒服”的礼俗自古相传。不仅高纬度的北方地区如此,即使在江南,如浙江同样如此,胡朴安在“湖州岁时纪”中记道:十月朔日,天气近寒,俗语云:“十月朝,十家小户穿绵袄。”(《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为了御寒,人们加上了冬衣,同时还生起了炉火,唐宋时期北方城市居民在十月一日正式生火升炉,直到来年二月才撤火,这如当今北方城市的供暖时间大体一致,不过古人对开炉的第一天特别地珍重,人们作“暖炉会”,家人好友围坐饮啖。旧时上海的“炉节”即由此而来。
当然“红泥炉畔酒”(《岁时杂咏》引范成大诗)只属于城居的富裕者,一般贫民感受更深的是冬日的严寒。特别令人牵挂的是那些远离家室的游子、征人与边塞戍卒,在以安居为基本生存要求的农业社会成员眼中,这些人最值得同情与关心。因此,冬日来临时,给远方的亲人寄送寒衣,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文化景观,尤其在战争、徭役频发的年代里,寒衣的寄送更是牵动千万人的心弦。虽然其中不乏“寒衣须及早,将寄霍嫖姚”(庾信《咏画屏风诗》之十)的豪情,但更多的却是“孟姜女送寒衣”式的悲凉。正如民间小曲所唱:
十月里芙蓉十月一,家家户户缝寒衣;人家丈夫把寒衣换,孟姜女万里寻夫送寒衣。
送寒衣本是为了解除生者的寒冻之厄,但由于山川迢递,战事无常,征夫的下落难以知晓,因此人们更多的是:“造得寒衣无人送!”何况这些远戍的征人大多一去不复回,唐人皮日休在《卒妻怨》中咏叹了此种情形:“河湟戍卒去,一半多不回,……处处鲁人,家家杞妇哀。”在生死茫茫之际,寒衣既是送给生者,也是送给死者。因此“送寒衣”在充满生离死别的征战时代成为了民众情感的寄托。民众生活世界里的这种真实情形在传统社会里自然会投射到神灵世界,人们以现实的生活方式去沟通神灵。在寒冬到来时,人们也给亡故了的亲人送去御寒的冬衣。这种寒衣最初应该是实物形式,但在唐代,由于纸业的发展,一如冥币换成了纸钱一样,送给亡灵的已是特制的纸衣。民间常说孟姜女万里寻夫送寒衣故事感动了长城内外的乡亲父老,此后,北方民间将十月初一作为追悼亡人的“寒衣节”;事实上,孟姜女传说只是当时民众情感的典型体现,顾颉刚先生对此早有精当的论述,他在《孟姜女故事研究集》中说:“一种传说的成立,全由于民众意想的结果;它所以风行,也全由于民众的同情的倾注。……孟姜女送寒衣的传说所以发生于唐末而不发生于其他时代,也只因唐代的民众的感情原是满装着‘夫妻离别的怨恨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214页)正是这样的社会现实环境赋予了寒衣节的形式与内涵。
自然,节日作为特定的文化现象,它不可能横空出世,它的出现必定有其内在的文化理路。寒衣节悼亡主题与历史文化传统深有关系,它既是古代十月年节祭祖仪礼的演化,同时也是古人视十月为“正阴之月”的知识体现,在阴气止甚时祭祀亡灵,可谓合乎时宜。《月令》《四民月令》就记述了不少十月立冬时节整饬丧纪、检查棺椁丘垅形制、以及抚慰亡灵的顺应阴气的时令作法,以人文秩序适应自然秩序,当然这种适应最终是为了人事的顺遂。在冬寒到来的时节,人们在入室加衣避寒的时候,自然会联想到暴露在郊野的亡灵,特别是自己的祖灵,因此,帮助亡人度寒成为生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人们对亡灵的孝义意识,自然是生人对亡人的情感依恋,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对祖先的依赖,在寒季考验的时节,人们希望祖灵赐福、保佑,形式上是给祖先送去了过冬的寒衣,实际上是从祖先那里汲取了御寒的精神力量。
宋元以后,寒衣节成为与清明、中元并列的悼亡节,地方风俗志中(尤其北方)对寒衣节俗多有记述,以元明清北京城节俗为例,元朝继承宋代节俗,“是月,都城自一日之后,时令谓之送寒衣节。祭先上坟,为之扫黄叶。此一月行追远之礼甚厚”(元·熊梦祥著《析津志》,北京图书馆善本组辑)。明朝寒衣节更出新招,市肆以刻板印制五彩纸衣出卖,彩衣有男女不同的式样,大约一尺来长,并有包裹寒衣的纸套,在纸套上写明收衣人的姓氏行辈,即寄送者某某,如同正规的邮件。晚上在一番祭奠之后,人们呼唤着亡者的名号,将寒衣焚之于门,有的焚于墓前,这就是“送寒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以焚化的形式向另一世界奉送祭品,大略始于唐朝,这很可能跟唐人全面接受佛家信仰有关,从秦汉的瘗埋到唐宋的烧祭,反映了古代社会人们精神世界的大变化。清朝北京寒衣节俗一如明朝,但有货币化的趋势,有人将纸钱装入包袱中焚化,送给祖先的是灵活使用的冥币而不是固定式样的寒衣,祭品的简化反映着人们信仰心理淡化的趋势,同时它也模糊了寒衣节的节俗特色,使寒衣节逐渐变成了一般的“鬼节”。
寒衣节由送冥衣向送冥币的这种变化,有商品经济发展的烙印,但恐怕更多的是与人们御寒能力增强、对寒冷的身心感受减弱有关。我们从寒衣节的地域分布的情形中也能说明这一点,十月初一的寒衣节主要流行于寒冷的北方,“送寒衣”的风俗至今在乡下传承;在南北过渡的中部地区,人们对寒衣节感受不深,在十月十六有寒婆婆生日,说寒婆婆这天过江(湖北俗说),这自然是寒潮到来的民间说法,季节上稍晚于北方;在温暖的南方,大部分地区没有寒衣节,如果过十月节的话,他们的过法更接近于古代年俗,如祭祖、饮宴、卜岁等。寒衣节在空间分布上的递减态势,反映了人文节日形态与自然环境的对应关系。
(选自《文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