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点
事实与报道的距离
□ 石 破
司马迁写《史记》,写到项羽垓下被围,夜里听到四面楚歌,项羽对酒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虞姬听了,含泪和诗一首。据《楚汉春秋》记载,虞姬的和诗是:“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和完这首诗,虞姬就挥剑自尽了。
《史记》接着写道,第二天,项羽带了八百壮士突围,冲到乌江边,只剩下二十八骑了。乌江亭长摇着船来接项羽,要他过江去,图谋东山再起。项羽拒绝了,说无面目再见江东父老。他命令这28名将士下马,手执短兵器,与汉军步战,光项羽一个人就杀了汉军数百人。
我们基本可以推断:项羽带领的那28人,全部被杀了。最后,项羽挥剑割掉自己的头颅,汉军5名大将各抢了项羽身体的一部分。在争抢项羽身体的过程中,汉军自相残杀,又有几十名将士送了命。
那么,项羽夜唱《垓下歌》,虞姬边舞边和、然后自杀的事情,谁是见证人?谁把这件事传了出去?在场目睹这件事的人不是都死了吗?项羽自杀前,也没跟汉军将士说:“等会儿,各位老兄,昨晚有件事,我想先跟你们说说,看看以后谁要写这段故事,能不能拿它来当素材用?……”
我认为,真实的历史,很可能根本就没有这个细节,这是后来写这段历史的人,包括司马老兄自己的想象!
但是,如果没有这个情节的烘托,那么项羽兵败、乌江边自刎的故事就没有这么悲壮、凄美了;项羽就只是一个莽撞的将军,只会打仗,不懂政治,视百姓生命如草芥,死了也是活该!然而有了这个情节,后世多少人骂的是刘邦、敬的是项羽,怜的、赞的是虞姬!
《史记》当然不是新闻报道,但对我们认识事实与报道的距离,多少有些帮助。新闻报道当然不能虚构故事情节,否则就是假新闻。但是,事件对于人是不可重复接触的,所以记者对事件的采访往往要靠当事人的描述,而当事人的描述必定有所偏差,一是他可能会有意地歪曲或加工,二是他本人对事件接触的局限性,三是语言本身的局限性——用语言描述事件,绝对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
美国著名的管理学教授斯蒂芬·P·罗宾斯在《组织行为学精要》中说:“事实上任何人看到的都不能说是事实,我们只是在解释我们看到的事物而称之为事实。”
就是说,受访人告诉记者的,也不全是事实,而是一面添加了他们自己的想象,一面掩饰或漏掉了另外的东西。那么,他告诉了我们什么,遮掩或漏掉了什么?涂改及扭曲了什么?都需要我们辨认出来。记者要善于“跟着谎言,找到真相”,比如要避免在唯一信息来源的基础上还原新闻事件,要善于从零碎、单薄、片断、混杂的采访素材里,组织出事件真相的大致面目。
然而,没有什么原生态的、一丝不苟、完整无缺的“真实”事件。事件本身只能提供一种无意义的混乱。每个记者都在用他的笔竭其所能地对事实梳理、重构、加工、表达,真相的呈现有赖于记者的“创造”。于是,新闻事件的“真相”乃从记者笔下流淌、奔泻而出……至于做得好或不好,端见记者个人水平。
对于每一位新闻记者来说,观察能力当然极为重要。但观察不到的东西,比如事物之间的逻辑联系,则需要用思维去补充,后者也许更为重要。你比别人看得多一些、思考得多一些、表达得更真实、更生动些,你就能顺利地在看似不相关的杂乱素材中找到有效联系,从成堆的零部件中迅速组装出具有希望的故事构想。
(摘自《南风窗》201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