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娇
《大卫·科波菲尔》三个译本之比较分析
——基于功能翻译理论
■潘文娇
狄更斯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同时也是维多利亚时期最伟大的小说家。他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大卫·科波菲尔》于1850年首次出版,同时也是狄更斯创作的第八部小说。在书的序文中,查尔斯写到:“像许多宠爱孩子的父母亲一样,我也有心中最喜欢的孩子,他的名字就是《大卫·科波菲尔》。”(1867年版本序文)就像许多世界著名的经典文学一样,《大卫·科波菲尔》在世界各国广泛翻译并出版。包括许多中国的翻译版本,比如1947年由董秋斯翻译的《大卫·科波菲尔》,1980年由张谷若翻译的《大卫·考坡菲》和2003年庄绎传翻译的《大卫·科波菲尔》。
本文选取功能翻译论这一角度,探讨以上三部《大卫·科波菲尔》的中译本中所体现的功能论思想以及从中国读者对文学译本接受的角度,比较各译本的不同,以及发现其背后不同的原因。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功能翻译论在德国诞生。狭义而言,它特指以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为核心的功能派翻译理论。广义而言,凡是用功能主义研究方法而产生的多种理论都属于功能翻译理论范畴。主要经历了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的翻译批评论、汉斯·弗米尔(Hans J.Vermeer)的目的论、曼塔里(Justa Holz-M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以及诺德(Christiane Nord)的功能加忠诚原则四个发展阶段。功能翻译理论主要包括三大规则:目的规则、连贯规则和忠实规则。目的规则指译文所要达到的目的。连贯规则主要指文本内部关系,即译文是否具有可读性。忠实规则反映的是原文本和目标文本之间的关系。其中,目的规则最为重要,它贯穿并适用于整个文本,连贯规则和忠实规则从属于目的规则。
下面本文将分别从目的规则、连贯规则和忠实规则三个角度分析三部《大卫·科波菲尔》的中译本。
如前文提到,目的原则是三原则中最为重要的。这部分将会从目的论角度讨论评析三个译本。
董秋斯出生于1899年,是中国最著名的译者之一。他曾经翻译过《战争与和平》、《小红马》和1947年出版的《大卫·科波菲尔》。当时中国很少有外国著作,更不用说外国文学著作。然而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和读者都想了解更多的外国文学和文化,在这种情况下的翻译更需要注重忠实性。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董秋斯开始着手翻译《大卫·科波菲尔》。
张谷若也是中国一位非常著名的翻译家,他将其一生精力都奉献给了翻译事业,其中也包括了出版于1989年的《大卫·考坡菲》。当时中国正在经历改革开放带来的的巨大变化,人们愿意去吸收接纳各行各业的新知识、新理念。董秋斯的版本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和被读者接受。为了使翻译更加地地道和被读者广为接受,张谷若开始翻译《大卫·考坡菲》。
像董秋斯和张谷若一样,庄绎传也将他一生奉献给了翻译事业,并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他的版本出版于2000年。21世纪,许多中译本出现在中国图书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了《大卫·科波菲尔》。为了适应大众的阅读需求,使译本更通俗易懂,庄绎传开始翻译《大卫·科波菲尔》。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同时期的需求决定了翻译的趋势。只要三个版本都能满足读者的需求,那么三个版本的目的功能都得到了满足。
连贯规则是指,目标语文本应该要可接受和有意义,即目标语文本与接收环境连贯一致。众所周知,每个文学文本都有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作者都会通过语言来抒发他的情感。找出言语背后的深意是译者的职责。本部分将会从连贯规则分析三个中译本。
例一:
If she was a hundred times my child,I couldn’t love her more.(Dickens,1996:400)
Dong Quisi’s version:加入她是一百倍我的孩子,我爱她也无以复加了。(2004:546-548)
Zhang Guruo’s version:我这个外甥女,即便能顶我一千个亲生的孩子,那我疼她,也不能再伤害了。(1989:694)
Zhuang Chuanyi’s version:就算她比我亲生的孩子还亲上一百倍,我爱护她,也不过如此了。(2003:473)
从这个句子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想表达的是Mr.Peggotty很爱他的外甥女。作者把一个数量词放在名词之前。董秋斯翻译成“一百倍我的孩子”,这样逐字逐字的翻译不仅听起来很拗口,而且并不能反映作者的意思。张谷若翻译成“能顶我一千个亲生的孩子”,这个就似乎超越了原文的意思。庄绎传翻成“亲上一百倍”,不仅强调了Mr.Peggotty对外甥女的爱,同时也点明了背后的意义。我们可以看出词的意思取决于它在句子中和其他词的联系。
忠实规则其实就是文际连贯,具体指以目的论为指向的翻译框架下的原文文本与目标文本之间的关系。在《大卫·科波菲尔》中,人物语言和习语是这本小说的两大主要风格。另外,特定文化因素在这本小说中也非常明显。
例二:
...the fatherless little stranger,who was already welcomed by some grosses of prophetic pins,in a drawer upstairs,to a world not at all excited on the subject of his arrival...(Dickens, 1996:7)
Dong’s version:楼上抽屉中大量预言针①早已把那个小人儿欢迎到世界上来,这个世界对于他的来临时一点也不惊奇的。
①想因针插上绘有“保佑孩子”一类的祝词,故名。(2004:7)
(2)Zhang’s version:……那个孤儿,虽然还没和任何人见面,而他家里的人,却凭预见先知,早就在楼上的抽屉里给他预备下好几罗别针了②,迎接他到这个对于他的莅临丝毫不感兴奋的世界上来。
②别针儿用来给小孩别尿布等等。一罗为十二打;好几罗,当然是夸大的说法。(1989: 8)
Zhuang’s version:那个小人儿倒是受欢迎的,楼上抽屉里早就准备了大量的别针,欢迎他到来这个世界上来,不过世人对于他的到来却毫不感到兴奋。(2003:3)
在这个句子中,“prophetic pins”是狄更斯那个时代传统的文化习惯,准备给新生儿来表示美好的祝愿。基于忠实规则,这种文化信息的保留在目的语中是必要的。而在三个译本中,张谷若和庄绎传都没有体现出来。董秋斯采用了意译的手法并加了注脚,从而使得这一文化信息能够较好地传递给读者。
通过对三个中译本在功能翻译理论三大规则下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首先,总体上说,张谷若的译本流畅通达,能更好地帮助目的语读者理解原作者意图,实现了作品功能。其次,翻译策略不是固定不变的,译者可以根据文本需要适当选择翻译策略来实现文本功能。
董秋斯的、张谷若的和庄绎传的三个译本在不同的时期都分别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还很少有比较好的外国经典文学译作,董秋斯首先给我们呈现了《大卫·科波菲尔》比较完善的中译本,并为文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实属不易。三十年之后,张谷若改善了董秋斯的版本,保留了原文表达形式和修辞手法,添加了大量注释,用地道的语言使得读者更好地理解异国的风俗习惯及原文。2003年,庄绎传的版本出版。随着更多的读者了解《大卫·科波菲尔》,庄绎传的版本注重流畅和地道的特点为其赢得了不少读者的青睐。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