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这个险种是通过我国的国家法律来实行的,要求所有购买机动车的人员强制的购买,以便提高第三方的保障,可以最大的限度保障交通事故发生后人员的赔偿。
“有车一族”每年必须要给自己的机动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我们大家常说的“交强险”,但是买了交强险却不知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等相关信息的车主不少。往往是出了交通事故,牵涉到赔偿的时候,才对交强险有所认识,也经常因为事故损失较大,交强险不够赔而后悔莫及。
交强险是我国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施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指出: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具有强制性。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上路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二是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只针对第三方,如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本车只赔偿对方的损失,自己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则不在本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三是分项限额赔偿。才艮据交强险条例,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者过错的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分为有责任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赔偿限额。有责任赔偿限额全国统一为12.2万元人民币。在这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内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金l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金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无责任赔偿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金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100元
在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往往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A、B两车(均已投保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都有责任,无论责任大小,A、B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内赔付对方损失若双方仅为车辆损失且均在2000元以内的,还可以申请互碰自赔(即由各自双方承保的公司赔偿);第二种情况是A方负全部责任,B方没有责任,A方在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B方损失,B方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A方损失若A方仅为车辆损失,为了简化理赔手续方便车主,B方提供合格有效的交强险保单给A方,A方承保公司将进行100元的无责代赔,无须B方保险公司进行无责赔偿。
实行机动车交强险制度是为提高责任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及时和基本保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损失伤害成本快速增加,尤其是死亡或伤残的赔偿金额的快速提升,显示出交强险12.2万元的赔偿限额偏低如果车主只投保交强险,万一出了一个车辆损失程度较大或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往往交强险不够赔。因此,在投保了交强险之后最好补充加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投保人缴纳保费的高低所决定,可有效弥补交强险赔偿限额的不足。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一般分为从5万元到100万元等8个档次,车主可自主决定投保哪个档次.如你加保了赔偿限额为3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相比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提高许多,对交通事故理赔处理也会顺利许多,驾车外出心里也踏实多了。
人活着就得吃饭睡觉享受,这一切的一切需要金钱去购买去消费,如果我们万一出现了什么意外,人去楼空就什么都没有了,生老病死还有一些意外的死亡,当然老死是最好的死亡状态,所以我们需要买保险去保障我们的生前在没有意外来临之前的财务权力,当然人需要买人险车更需要车险,因为车现在也是我们重要的交通工具,当我们自然遵守交通规则的时候可能也会有别人侵犯了我们的权力,这我们就需要买保险,强制险是最好的,可是强制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它是车的第三方,就是除了车主和车,还有开车的人受到了一定的损失时,无论过错方是哪一方更或者是谁的责任的时候,这些一切的一切都是属于强制险赔偿范围的范畴。
也就是如果你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别人违反了对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只要你买了强制险,那么这就属于强制险赔偿范围以内的事情,这个保险真的很好,赔偿范围也是有很多的不同,如果你是责任方对第三方的赔偿金额会多一些,如果你不是责任方,也会对第三方给予一定赔偿,赔偿会相对少一些,其中强制险赔偿范围也包括了很多的保险,在你选择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其中的规定,需要叫多少金额,大中小型车辆强制险的金额也会不同,当然反言之强制险赔偿范围也就不同,所以选择购买时要谨慎,当然我国国家的政策在车保险这一块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强制险赔偿范围真的很划算很为人民服务。
驾驶园201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