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因果分析法探讨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及对策

2015-11-18 13:02张淑玲李维东
山西建筑 2015年34期
关键词:事故作业施工

张淑玲 李维东

(1.太原工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8;2.太原市水利建筑工程队,山西 太原 030012)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增长,铁路建设大规模的开展,城市交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建筑业规模迅速增长。而这些建筑产品的多样性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技术、施工场所和管理方面要求千差万别。

1 建筑企业高处坠落事故现状

随着建筑行业快速发展,施工作业日益增加,出现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按照规范,作业高度在基准面2 m 以上的,均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如临边、洞口性质的悬空与攀登高处。黄国耀等[1]分析了重庆市建筑业高处坠落事故,得到了高处坠落事故特点:主要集中在临边作业、脚手架操作面、高空吊篮、支模工程、电梯井等部位;就工种而言,普通工、木工、模板工、钢筋水泥工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几率最大,约占全部工种的80%。因此,分析影响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因素,找出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减少企业损失。

图1 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因果分析图

2 因果分析法分析高处坠落事故

因果分析图,形状像鱼刺,鱼头为事故,鱼骨为产生事故的原因,所以又称鱼刺分析法。画因果分析图时首先确定结果(即事故),然后从主要原因、次要原因、分支原因层层进行分析,直到基本原因为可以采取措施预防的事件为止,依次用大、中、小箭头标出,图1 为常见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因果分析图。

2.1 人的不安全行为

按照轨迹交叉事故致因理论,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互交叉时构成了事故。而建筑行业高处坠落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为:操作失误、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用徒手代替工具、攀爬不安全的位置、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这些不安全行为导致了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一般来说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在4 000 多万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较少,农民工比例占到80%以上[2]。建筑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作环境差、工作任务重,工作场所不固定,门槛相对较低,所以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不同工地间流动,在施工队伍的就业数量比例较高。

由于施工企业、施工任务的不固定,虽然大量的农民工涌入,施工企业也不可能组织系统的培训,只能是工作时间较长、稍有经验的民工培养没经验的民工而已[3]。因为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对建筑施工、建筑安全没有经过系统的技术知识培训,其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相对低下。主要表现为:思想麻痹、防护意识不高,习惯性违章现象、经验主义者较多。

2.2 物的不安全状态

据有关方面统计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91%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高处坠落事故中物的不安全状态表现为:防护装置缺乏或存在缺陷,如起吊重物或吊篮脚手架的绳索材料、强度不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其中使用安全设施强度不够在高处坠落事故中处于相对重要度较高的因素[4]。但就个人劳保用品而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郝秀清[5]分析了2005—2013 九年中建筑业防护用品事故,得到个人防护品缺少或有缺陷约占企业事故的13%,其中小型企业约占事故总数的67.3%,中型企业为24.5%,大型企业约为8.2%。分析原因,小型企业为控制成本,某些时候采购的设备设施材料、强度、性能达不到要求,关键时起不到保护人员安全的作用,所以发生事故的概率增加,相对而言大型企业发生高处坠落的事故概率较低。

2.3 作业方法不当和作业环境不良影响

当设计出图晚、施工工期紧常会引起施工准备仓促,造成施工作业方法不当和作业环境不良,也造成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高处坠落的作业方法不当主要有劳动组织不合理:未按照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工艺组织流程进行,未按编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搭模和拆模时顺序有差错;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施工工序中技术没有交底或是交底不明确。

作业环境不良表现为:环境温度、湿度不当;大风、雨雪天气引起施工时地面湿滑、冰雪覆盖;作业空间封闭性不强,相互交叉作业,作业平面脏乱差,这些隐患因素使施工人员作业时注意力不能专注,一旦精力分散就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2.4 管理存在缺陷

尽管导致事故直接原因为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和不安全状态的物,但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施工管理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不充分,针对性不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不到位,安全责任人的落实不明确;安全教育不及时,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忽视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和教育。

同时施工单位经常存在总承包商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现象,总承包单位做甩手掌柜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管不到位;针对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核和作业行为控制不严格,存在着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安全总交底记录未同步进行,缺乏对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方面的管理和考评;安全检查记录过于简单,而且整改未落实,安全验收记录不细化,测试记录也不够完整。

3 预防措施

各种因素相互联系、交叉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但根据事故具有可预防性特征,消除上述多数因素,均可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1)加大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筑企业中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可以采用看视频录像、收听广播、贴宣传标语等方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待农民工教育,可以让他们利用吃饭休息之余编顺口溜等方法相传,重点教会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可让职工扮演安全员的角色值班,加强对安全施工思想认识。同时利用经济手段加大“三违”处罚力度,严重者待岗或下岗。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与拆除塔架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设施强度不够为高处坠落重要度因素,可采取如下措施: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经过查验,符合有关要求才准投入使用;把好防护设施验收关,使用经验收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等各种设备,应在施工前检查检测,保证其完好;不同的项目组,可以编制不同的安全检查表来检查所用物品的危险隐患,如实记录,班组间进行交接,确保防护设施合格。安全是对企业和职工的回报,安全也需要投入,所以企业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时,应购买正规厂家、经过认证的产品,杜绝隐患。

3)加强作业方案和作业场所的控制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的材料、机械工具,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防护棚、脚手架、塔吊搭设与拆除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合理安排作业流程,尽量减少露天高处作业的时间;雨雪天进行高处施工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雪及时处理;遇有5 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时禁止登杆,6 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作业。

4)加强施工管理。无论何种施工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014 年12 月1 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管理应超前思想: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各项责任制度的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明确了施工过程的管理活动。这些法规都为施工单位的活动规范起到了指导作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使安全如同其他管理目标一样全员参与,横线到边,纵向到底。将施工单位各个阶层的人员都融入到安全管理中,建立起企业、项目组、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机制,加大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的力度。现代的施工企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项目组、班组就是它的子系统,要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可以借鉴生产现场5S,6σ 等先进管理经验,同时应探索自己企业管理方法,做到对人员、材料、方法等现场要素安全目标的实现,达到施工过程安全文明目标要求。

4 结语

按照因果分析方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物、方法、环境和管理各方面的因素,同时指出施工单位要普及相关安全知识,针对不同施工人员采用不同安全教育方法;把好材料进场关口,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性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避免恶劣的气候条件施工,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客观好条件;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不必要的安全隐患,进行施工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救助能力。

[1]黄国耀,许 江,车 轫,等.重庆市建筑业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2):54-55.

[2]刘登云.我国建筑业发展中“民工荒”问题[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6(2):58-59.

[3]李 玉.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足的成因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4(2):11-12.

[4]赵金娜,郭进平,侯东升,等.基于AHP 的高处坠落事故脆性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5):207-208.

[5]郝秀清.建筑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事故统计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5(3):1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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