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问题有治吗

2015-11-16 17:50熊丙奇
同舟共进 2015年10期
关键词:毕节监护子女

熊丙奇

2015年8月3日晚,贵州毕节两名留守儿童在家中被杀害,身中数刀。此前的6月9日晚,毕节市留守在家无大人照顾的四兄妹,一起喝农药自杀,最大的哥哥13岁,最小的妹妹才5岁。

3年前,毕节曾发生震惊全国的5个孩子死在垃圾箱的事件。针对其中4个孩子处于辍学状态的情况,毕节曾宣布对全市范围内留守儿童进行逐一排查,设立专项救助基金,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市、县(区)财政每年拿出约6000万元用于保障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这无疑是想得很周全的措施,尤其是逐一排查、一对一帮扶,已经超过很多专家的建议,然而,悲剧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毕节怎么了?网友们焦虑地质疑。而其实,毕节的悲剧,仅是我国留守儿童问题的缩影。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6万人,占所有农村儿童比重达37.7%,占全国儿童的比例为21.9%。对于留守儿童问题,大家通常归咎于城乡的巨大差异,父母为改善家庭环境外出打工以及一些父母对孩子缺乏精神上的关爱等。这些问题在现阶段看来都无解——地区差异巨大,农民工进城务工在很长时间内不可能消除;孩子平时需要亲情呵护,而父母的关爱是不可能通过一两次问候、书信给予的,父母经常回家或者把孩子接到城市,需要不小的费用,有多少打工者舍得花这笔钱?就这样,留守儿童问题在纠结和焦虑中越来越突出。

那么,究竟该怎样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政府不能只说不做

以毕节为例,必须追问的是,当年政府宣布的措施,是不是只是为了应对舆论压力的表态?从近年发生的留守儿童伤害事件看,地方政府在事故发生后,表态都是积极及时的,宣布的措施都很给力,可之后不落实者比比皆是,导致问题一再发生。对此,必须切实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各级政府有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未成年人必须有成人监护。

对于这起4名儿童自杀事件,要追查3年前政府部门的承诺是否到位。事实上,对任何政府部门宣布的措施,都必须有较真的精神。3年前,政府宣布逐一排查,一对一帮扶,就要追问怎样进行排查,如何一对一帮扶,哪些人来帮扶,还有投入6000万帮助留守儿童,这资金从何而来,怎么使用,都必须公开、透明。对政府的承诺没有监督,执行力就大打折扣。

另外,相对于其他措施而言,建设乡村教育的治理机制更为重要。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在于村民无权参与教育管理、决策、监督,很多时候只是被动等待政府的措施。只有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对教育投入、经费使用、孩子权利保护等进行民主管理,才能走出目前地方政府部门高调重视问题,现实中却不解决问题的困境。

给留守儿童完整的家庭教育

2014年8月12日晚,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3岁女童琪琪(化名)外出玩耍失踪,经警方调查,邻家13岁女孩小敏送琪琪回家,开门时不小心将她撞倒,以为撞死人,因担心家里赔不起钱,心里害怕,遂将其扔进粪坑。后据警方走访调查发现,小敏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爷爷喜欢喝酒,奶奶身体一直不好。虽然只有13岁,但小敏还算听话、懂事,相比同龄人,思想更加成熟。(《成都商报》2014年8月16日)

这起悲剧与当年的药家鑫案颇为类似,同样是惹祸之后,担心“麻烦”,然后采取另一个更为错误的方式来“弥补”错误,结果铸成大错。而且,这类事发生在平时“听话”“懂事”的孩子身上的几率还更高。

我国学校、家庭都希望孩子“听话”,也爱以“听话”来表扬孩子,可却没有了解孩子内心的真实感受。“听话”的孩子往往具有依附性人格,很难独立、自主,哪怕成人,也要由父母拿主意,与之对应的,则是如果犯错误,“听话”的孩子由于担心被父母处罚,或惹父母不高兴而手足无措,所以他们会想办法掩盖错误。

相较而言,国外的教育并不倡导培养“听话”的孩子,而是鼓励孩子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孩子的人格和老师、父母是平等的,孩子犯错时,老师、父母会鼓励其承认错误、改正错误,而非掩盖错误,这有利于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有担当的人。

留守儿童的问题更为复杂。这些孩子平时就很少获得父母的关爱,父母能给他们的,就是从打工地寄回钱,保障他们的生活,或者最多一年一两次见面,在老家,就算有爷爷奶奶照看,也最多只是让其吃饱穿暖,不会关注孩子内心的想法,更不要说寄养在远房亲戚家,还会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可以说,孩子内心的恐惧,让他们变得“听话”、小心翼翼。

当一个13岁的孩子说她把3岁小孩扔进粪坑里,只因害怕父母赔偿背上巨额债务时,社会不要不把她的害怕当一回事。我国几千万留守儿童中,有多少生活在担忧受怕中——他们担心自己被父母抛弃,被亲戚抛弃,虽在老家有家,可那是他们真正的家吗?而没有家,又何来安全感?更谈何教育?儿童的教育,本就是考验父母、老师、社会爱心、耐心的事业,留守儿童在很多方面根本没有得到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做人教育,留守儿童很难感受得到。

最近,《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博士后李涛通过两个半月的田野调查,微观揭秘了乡村底层孩子不为外人知的日常“江湖”。比如,寄宿制学校成为少年帮派诞生的土壤;参加帮派的学生从被人欺负到欺负别人;师徒制、亲戚制、情侣制等非正式群体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这其实是留守儿童缺关爱、缺尊严、缺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表现。这种情况已较为严重,不容漠视。调查显示,我国问题青少年中,留守儿童占了很高的比例,这不得不说是教育缺失之祸。

给孩子快乐的童年,培养独立人格的合格公民,不该只是口号,更应是现实的行动,对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来说,这都是十分现实的课题。而对于留守儿童而言,眼下最紧迫的是给他们一个健全的家庭,让孩子们能跟在父母身边,在父母工作地上学、升学、生活,让他们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消除内心的惶恐。

创造随迁子女同城求学环境

2015年初,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要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将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从2008年起,国务院就要求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为原则,解决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这一工作在一些城市做得不错,可是近年来,随着城市流入人口增多,随迁子女在大城市入学的门槛越来越高,如北京严格执行“五证”规定,上海则从2014年起抬高随迁子女入学门槛。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有二。一是一些城市以提高入学门槛来限制城市人口。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义务教育法》,不能以控制城市人口为由剥夺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建议全国人大加强《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二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合理。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一直以县乡财政为主保障,大城市则以区县财政为主。区县接受随迁子女越多,投入的义务教育经费也越多,因此,区县教育部门丧失了接受随迁子女的积极性。

因此,要改革、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县乡(区县)财政为主,调整为由省级财政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这样,区县就不会因接受随迁子女而增加教育投入负担,更重要的是,这为学费随学籍走创造条件,学生从一地流出,学费也相应流出到流入地。

国家监护制度必须尽快建立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留守儿童悲剧,都与监护缺失有关。留守儿童如何监护?应该建立严密的监护委托制度,即父母外出打工时,必须指定、委托监护人,签署委托协议,没有办妥监护委托手续前不能离开孩子。或许有人认为,这是拿孩子绑架父母,但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监护人,父母必须对孩子的成长负责,而非弃之不顾。

这当然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有的外出打工者难以找到可以委托的监护人,由此影响外出打工。这就需要政府出面解决了。在笔者看来,当前最适合的办法,是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即由国家承担监护责任。其实,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儿童实行国家监护制度,由政府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费,免费上学、免费医疗,在儿童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时,由政府接过监护责任。如果我国能建立国家监护制度,留守儿童问题就根本不用等到缩小地区间的差异之后才能解决,也不用让留守家庭处于外出打工还是留守照顾孩子的选择困惑之中。

从国情出发,要全面推行国家监护制度,纵有诸多现实困难,但这不是能不能为的问题,而是为不为的问题。简单地说,需要基于公平理念,突破传统的管理制度和现有的利益羁绊,保障每个未成年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下定决心去解决这一问题,留守儿童问题也就随之得到治理。反之,不愿改革传统的制度,不愿撼动既得利益,不努力推进保障每个公民平等权益的社会制度,在未来很长时间中,留守儿童仍将会是中国社会之痛,更多的悲剧将会上演,甚至会让人因目睹太多悲剧而变得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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