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兵 雷 勇
以“尊德性”为基础的“内圣”架构——《家父》中“父亲”形象的伦理意蕴
葛红兵 雷 勇
周建秋先生长篇小说《家父》采用家族叙事模式、纪传体书写方法描摹了一个丰满而有意味的“父亲”形象。
小说在塑造“父亲”形象时,非常鲜明地给父亲的形象进行了伦理定位。“父亲”,他凭借的是勤劳、义气、正直,正是这些道德品质,让他获得了当地人的认可。“谷雨洞”和“扁担周”,铸就了“父亲”作为外乡人在异乡扎根的传奇,这个传奇凭借的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生事迹,而是伦理底蕴。
父亲有个小药袋,一个小小的药袋,构成了“父亲”故事枢纽。小药袋救过好多人,这个小药袋象征着作者所追求的某种伦理价值:在小说中,代表治病救人、悬壶济世的伦理,也代表着有恩必报的感恩伦理、朋友相处义字当先的义气伦理。父亲和大舅是通过这么一个小药袋认识的;父亲和后来捐学校的翟金成也是这么认识的。父亲和大舅同念“苍天在上,皇土在下,日月见证,高山作凭,周振杰、常永泰虽不是同胞兄弟,但从此以后结拜为亲兄弟……”,事实上,他们也的确用行动验证了这个“义”字。人这一辈子,有了“义”,就能出门遇兄弟。“父亲”的生命,无论漂泊到哪里,只要拥有“义”,就能随处扎根,这是作者的一个叙事基石。
“父亲”的故事,渗透着伦理要素。而这伦理要素是地方性的、乡土性的。常秀兰是常家的大女儿,常昌泰是她弟弟,弟弟的婚事没法拖,错过这村没这店。外婆、外公对女儿常秀兰说:“咱这儿讲究长幼有序,不然会被人笑话。所以爹妈心里像着火一样,怕人家会说你和永泰一个姐姐一个哥哥的婚事还没找落,反而老三先订婚了。”于是,外公、外婆就用这“长幼有序”的伦理催着母亲和父亲成了婚,父亲这这“外乡人”的本应有的考验期就草草度过了,虽说父亲勤劳,的确已得了外公、外婆的赏识,也得了母亲常秀兰的青睐,但要说到结婚,却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然而,昌泰的婚事,倒逼这他俩,父亲和母亲的婚事就这样成了,这是很有意思的民间伦理,“父亲”的叙事,建立在一种民间伦理逻辑之上。
常永泰和常昌泰这对兄弟之间的故事曲折、纠结,跌宕起伏,常永泰是共产党,常昌泰是国民党,一个是八路军,一个是中央军,自从有了党派和立场之别,兄弟之间只能各为“主义”了。但是,“亲”却是在的,“情”却也是在的。这就有了昌泰率军攻打永泰的营盘,给留一条活路的故事。在“弟兄面对面”一节中,两个人都试图说服对方加入自己的党派,谈国家的出路,党派的前途,但说了一圈,最后还是回到亲情上。常永泰顾及昌泰的军令状,不让昌泰作难,亲赴险地,搭上了性命,等等等等。父亲在这一段故事中,似乎是边缘人物,和站在风口浪尖的常家弟兄相比,父亲这一个小老百姓的分量似乎轻了一些,可就是这么一个人,最后收拾了残局,反而成了最重要的人。常永泰和常昌泰两人都没有落得一个好结局,剩下一个外来的女婿尽了孝道。作者明里边儿在说两个兄弟的故事,但暗里边儿,却是在写“父亲”,这里隐含着作者的某种伦理选择。
这种抉择,也可以在马书记这个人身上见出。马书记从忠诚的革命者,到文革中的走资派,人生大起大落,父亲一生不当官,不从军,反而能明哲保身。父亲和马书记是各自的“贵人”,父亲救过马书记,马书记反过来也救过父亲的村子。这里面起作用的不是革命逻辑,而是一报还一报,善有善报的朴素伦理。
父亲重情理,他也用情理来说服人。他是一个普通人,但基于对人情理的自信,他通过勇气和策略,以一个小老百姓的身份,见到了市长,而他说服市长为村里办小学的那套说辞,没有任何高论,用的就是情理。他以父亲和儿子的关系比喻市长和村子的关系,儿子有愚痴聪颖,村子也有贫穷富裕,市长如果以同样的标准对待这些村子,反而是一种不公平,从而巧妙地说服了市长,为村子里争取到了批示。毋庸讳言,这情理的内在支撑是伦理,它只想的是一个人的伦理选择,你对弱者弱势,有同情和倾斜么?这问的不是理智权衡,也不是上级政策,而是你的道德抉择。
小说阐释了“父亲”对这种伦理的信念,“父亲”相信,凭借这种伦理信条,他可以把乡土和从乡土走出去的人连结在一起,这不仅仅是募钱,在这过程中,有些人甚至在考虑要不要落叶归根,把尸骨埋回乡土,这是什么呢?这是在挖掘一种基于乡土中国的伦理信念,它的中国的大地上似已不见,但是,它有恰恰就在中国的大地上,支撑着中国。
“父亲”,大地上的父亲,中国就在他的身上;反之,中国对于千千万万个“父亲”来说,意味着一种伦理抉择,一种无有来处,也无有所去,却永在心间的人生态度。
自古以来,写人物,必依据两个理路:道德和见识。“父亲”是个聪明人,他对事物都有独到见识,但是,在《家父》中,作者却并未特别强调“父亲”的聪明,并未特别强调父亲的见识能力。而是相反,把父亲的德行放在第一位。这种伦理抉择的由来,颇有意味。
道德不仅仅是居先的,而且赋予见识以基础,支撑人生意义。这构成了《家父》叙事的一个伦理本体论基础。终其一生,“父亲”始终保持着某种固然于身的道德心境,正是基于这个心境,“父亲”的见识和行为才有了基础,换而言之,在作者看来,正是因为有这种道德心境作为前提,“父亲”的见识才会保持了一贯性的准确,父亲的行为也才保持了一贯性的勇毅。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内在精神结构:我们看到“父亲”并没有完整的学习经历,他的“格物致知”是不独立的,而父亲却是勇毅于“行”的,为什么“父亲”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以“涵养道德”为基础的,“涵养-力行”二元人格架构,在作者看来,有了道德的涵养,“父亲”的力行,就不再需要其他的基础。
由此,我们想引出另一个问题:“内圣”、“外王”的二元关系。如果“涵养”和“力行”构成了“父亲”人格的内在结构,如果力行的根基不是认识论的,是伦理本体论的,是用道德涵养来奠基的,那么如何讨论父亲人格的外在显现?这种力行,是只想外在的,还是又反诸于内心的?是一种外在实践,还是一种内在心性实践?这里透露出作者周建秋先生怎样的一种人生观?
儒家追求“外王”,“内圣”常常是“外王”的基础之道,儒家的大传统,是要创建一个合理的人间秩序,变天下无道为有道。儒家的“内圣”之学,常常是外向的,而不是内转的,在这个框架里,如果没有“外王”,“内圣”就无以实现,人也无以成就。但是, 我们在《家父》看到,这个逻辑被颠倒了过来,那些做官的、革命或者反对革命的,生命风风火火,看起来成就很大的,动静非凡,但是,到最后都没有好结果,相反,倒是“父亲”,一生没有追求什么显达的事迹,他追求的都是想内转的事业:尽孝、捐资办学,等等,但是,他不追求显达于诸侯式的“外王”,但是,却最终成就了“内圣”。
这是一个跟传统儒家相反的逻辑:内圣不必显现于“建功立业”、“改变世道”的“外王”,而可以通过回转,转向内心心性更加澄明,追求伦理自足的各种区别于传统“外王”之道的“力行”。由此,周建秋先生解决了他在“内圣”与“外王”之间的紧张关系,把“内圣”当做了基石,同时也当做了目的,实际是取消了“外王”,换而言之,周建秋先生用“尊德性”取消了“道学问”,用“内圣”取消了“外王”,建立了一种“尊德性”而“内圣”的内在伦理结构。
周建秋先生在学理思路上崇尚宋代,走的路子异于宋前期传统儒学,而近于宋代理学家的思路,但是,理学依然强调,在“内圣”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就,其目的依然是“外王”,只是把“内圣”当做了“外王”的条件,宋代理学家大多同时肯定“内圣”和“外王”两大价值,虽然各有侧重不同。而周建秋先生则不然,他是完全地建构了以“内圣”为旨归的“尊德性”之学,在他那里,“尊德性”到“内圣”,就已经可以自足了,同时,还要指出的是,在周建秋《家父》的世界里,“尊德性”的意蕴近乎于“天生涵养”,而不是来自“问道学”的智慧和见识,作者似乎并不赞同格物致知、学识见识可以帮助“尊德性”而至“内圣”。
我们看到,这是一个更加自给自足的价值模型,无需事功的认可,没有“内圣”和“外王”目标上的纠葛,也没有方法上的“尊德性”和“问道学”之间的紧张,是一种得多地包含了“心本位”意蕴的价值建构。
葛红兵 上海大学
雷 勇 上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