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丽 叶世平 王冬梅 张瑞敏 王卫红(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河南濮阳 457061)
探讨影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通过国家标准复审考核因素及解决办法
吴艳丽 叶世平 王冬梅 张瑞敏 王卫红(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河南濮阳 457061)
为保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申请建立一套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标准检定装置是十分必要的,凡建立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业事业最高计量标准的单位,每四年须通过一次考核和复查,并在标准考核到期前半年向国家标准考核中心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续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因此,只有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顺利通过国家计量标准考核,才能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持续有效开展检定工作。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标准复审
为确保可燃气体检测器标准装置能够顺利通过国家计量标准考核,更好地解决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通过国家标准考核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复审考核,从而进一步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的合法、有效开展,本文结合可燃气体报警器日常检定及复审中出现的难题进行探讨。
1.1 人员保障:检定人员均取得中石化集团颁发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员有效证件,且多年从事可燃了体报警器检定工作。
1.2 装置保障:检定室拥有处于检定有效期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装置。
1.3 环境保障:检定室具有开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工作的检定环境。
2.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版本换版,部分考核内容有所增减,有所改动。
2.2 检定人员现场检定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的准确率和可靠性需进一步提高。
自新计量标准规范版本JJF1033-2008中对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准复审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标准复审工作,依据标准考核规范考核的30个因素逐项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进行自查。经自查,笔者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检定或校准方法正确,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做为影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标准检定装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复审的主要原因。
4.1 判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是否合理。
通过分析,不确定来源主要有:
4.1.1 仪器环境条件变化、人员操作等重复性引起的仪器示值变化(A类);
4.1.2 被检仪器分辩力引起的不确定度(B类);
4.1.3 使用瓶装气体体标准物质的定值不确定度(B类);
其次,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4.2 被检仪器示值波动、环境条件、人员操作等重复性;引起仪器示值变化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u2的评定,可以通过连续测量得到测量列,采用A类方法进行评定,对一台可燃气体报警器,选择40%LEL标准浓度的异丁烷气体,进行10次连续测量,得到测量值见下表:
表一:报警器示值显示数值
4.3 被检仪器分辨力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u2的评定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分辨力一般为1%LEL,因此读数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u2=0.29%自由度v2=∞。
使用一级标准物质,定值不确定度1%(k=3)引入标准不确
表二:标准不确定度一览表
扩展不确定度:Up=Kp×Uc=1.96×0.53=1.0%
通过上述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结果不确定度是1.0%,小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3。因此,可判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不确定度评定合理。
4.4 提高检定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的能力
4.4.1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通过理论考核的能力,为不断提高检定人员的技术水平,通过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将检定基础知识、日常操作规程、故障判断处理作为练兵内容,有效提高每位检定人员全面掌握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
4.4.2 细化操作步骤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4.2.1 反复试验找出最佳通气流量。
检定时,将气量控制在200mL/min或者不超过500mL/min的流量范围内,选取一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反复实验找到最佳的通气流量,得出将流量控制300mL/min时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报警误差均在最佳状态。(此流量仅为参考值,使用不同标准器具可经多次实验得出)
4.4.2.2 确定使用新鲜空气置换的必要性。
检定规程中要求在给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后,分别通入约为10%LEL、40%LEL、60%LEL的标准气体,每点做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示值。通过实验发现:使用新鲜空气置换检定结果要比不使用新鲜空气置检定结果得到的误差小。因此使用新鲜空气置换能够有效提高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各项措施实施后,对照计量标准考评表逐项进行检查进行,能够顺利通过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测试,解决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复审考核中的诸多难题,达到了预期目的,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标准复审考核。
[1]粱明华“浅谈可燃气体报警器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科学之友》2011年5月.
[2]邓丽芬“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注意事项”《中国计量》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