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一年前,我从一家公司离职时,公司拖欠了我25000元工资。此后,我曾经多次向公司索要,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或拖延。两个月前,我在与该公司负责人QQ聊天时,再次提及“就公司欠我的25000元工资,希望领导给予关照,早些给我。”该负责人回复“我知道这件事,你以前也通过电话同我说过,我会尽量设法安排,争取在两月内结清。”日前,我前往该公司索要工资时,公司不仅不给,反而说我的工资早已付清。我要求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加以核对,公司又以早已销毁为由拒绝。请问:我能否以QQ聊天记录为凭向公司索要工资?
读者: 付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