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普勒希特集体主义思想及其对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的启示

2015-11-07 08:25吕春好
黑龙江史志 2015年5期
关键词:集体主义民族

[摘 要]兰普勒希特是19、20世纪之交杰出的西方史学思想家,他的集体主义主张和着眼于民族的历史研究方法对于我们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兰普勒希特;民族;集体主义

一、兰普勒希特简介

卡尔·哥特哈德·兰普勒希特(Karl Gotthard Lamprecht,1856—1915)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著名历史学家。兰普勒希特的主要著作有两本:一本是1885年至1886年完成的3卷本《中世纪德国经济生活》,该书史料丰富,研究的范围较为集中。在书中,他详细地记述了莫塞尔(Mosel)河流域与莱茵河流域中部地区的经济生活发展状况。这本书为他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尽管他已在书中稍微体现了他自己关于历史写作的某些想法,但是由于当时德国史学界被德国传统的政治史学统治,迫于生计,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去避免过多地偏离政治史的地带。另外一本就是他广受争议的12卷本《德意志史》。这本书集中体现了兰普勒希特的文化史观,同时也将兰普勒希特置于一种奇怪的境地:一方面由于德国的统一,德国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受到了较以前更为广泛的关注,许多业余的史学研究者和高级中学的历史老师更多的关注于政治以外的事物。兰氏这本书正好迎合了他们的这种需要,所以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另一方面,职业史学家们对他的猛烈抨击。认为他太过自大,而且对于细节与类型之间的矛盾出来的不好。他的这部书中有很多的错误,职业史学家们担心兰普勒希特著作中的某些史实错误会误导读者,批评他“没有打算把德意志的历史与欧洲事件的主流联系起来,而且闭眼不看民族伟人的重要性”。他的突出贡献是,他特别注重物质生活方式,尤其是经济因素的作用,这样就使人非常容易地将他归入唯物主义史学的阵营,而在几乎整个19世纪,德国正统史学界都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史学存在着偏见。

兰普勒希特大论战,是指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在德国史学界兴起的以政治史还是以文化史作为研究中心的关于历史方法论的争论。兰普勒希特以其新作《德意志史》以及《文化史的方法论》等书向政治史学派展开进攻。他抓住了兰克史学的最大缺陷,即研究视野的狭隘,只着眼于政治人物及政治事件的影响,而忽视了社会的集体作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历史应该具有更为广阔的研究视野,应当打破兰克史学和普鲁士学派只关注政治史的观念,他认为政治史的核心就是个人史,政治史实际上就是在礼赞个人,称颂权贵。

二、兰普勒希特集体主义

兰氏在其研究题材的选择上,他选择的是德国经济与文化史,研究的对象则是整个德意志民族。他认为,一个民族的历史就是这个民族的精神成长史,“是心理的逐步丰富史,是心理能量的完成史,是心理活动和意识的增殖史,是心理意识的区别史。”在兰氏看来,文化的变革是由群体的力量所决定的,并不是由某一杰出的人物决定,可以说这就是兰氏集体主义的精髓。

(一)兰氏恪守集体主义

兰普勒希特认为,人类文明之初,人们的心理大体相同,因此可以透过个人的心理去理解集体心理,但是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不同个体的心理有了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统一于集体心理,个体始终是集体组成中的一部分,而不能以个体的心理去概括集体的心理。他认为,历史的发展更多是由于集体心理的变更引起的,也就是说,对于兰普勒希特来说,集体心理的变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二)民族是兰氏研究人类集体史的突破口

在兰氏看来,民族是研究人类集体的一个再好不过的突破口了。通过研究一个民族集体精神的种种表现,我们就可以看到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因此,在他的《德意志史》里,他试图把德意志的历史写成德意志民族集体精神变化的历史。兰氏将整个德意志民族从远古至今的精神生活分为束缚的和自由的时代,再细分为五个文化时代:象征时代、类型时代、因袭时代、个人主义时代、主观主义时代。前三个时代归入束缚的时代,后两个则归入自由的时代。对于他所处的时代,兰氏将其描写为神经紧张和敏感时代。

(三)注重研究社会集体心理现象

兰普勒希特注重研究社会集体心理现象。兰氏的文化概念实质是基于人类在某一时代的集体精神生活的,是一种社会精神或者说是一种民族精神。文化现象必须与集体精神生活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哪里有集体精神生活,哪里就存在着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文化形式;一个时代的文化,实质就是这一时代占支配地位的精神(或心理)状态及其外在表现,如政治状态、社会关系、文学艺术、哲学与科学、经济制度等等。

三、对中国思想文化史的启示

兰普勒希特的集体主义是其学术思想的重点,其以民族作为研究人类集体的突破口,为我们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提供了新的思路。每一种文化形式都不是突兀出现的,也绝不可能是某一个人的思想所能左右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国,儒家思想可以说是在中国人心中占据绝对的地位。在儒学的产生过程中虽然孔子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忘了孔子的七十二贤人弟子,正是他们与孔子一起创立了儒家学派。因此,研究思想文化史就绝不能脱离集体主义精神,去简单的研究某一个人的思想。

(一)将中华民族作为集体进行研究

中华民族是一个文化概念,它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各个民族,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集体来研究,以探究出整个中华民族的共性。将整个中华民族作为一个集体,很早已经有了一定的萌芽。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也应接受这种思想,将中华民族视为一个有机的、统一的集体,通过对集体中华民族的精神研究,从而进一步的用于研究中国的思想文化史,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观念。

(二)将不同人群作为单独集体进行研究

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理解和研究广阔的中国人群的集体现象。在具体到某一人群,某一民族的时候,我们也应当将这一人群,这一民族看作一个统一的集体来进行研究。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按地域,将全国分为九州,还有“北狄、南蛮、东夷、西戎”之说。这种分法有贬低的成分,自然应当摒弃,但是在客观上仍然对于我们分析中国人群的集体现象,有一定的意义。

(三)着眼于集体的精神生活

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如要研究某一时代的思想文化,应当着眼于这一时代的集体精神生活。兰氏的连续史观中,包含着这样一种思想,即文化的变革是群体力量决定的,而不仅仅是由某一英雄人物决定的,群体对文化的创造力是不应该忽略的。哪里有集体的精神生活,哪里就存在着一种相应的文化形式。集中到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如要研究先秦文人的思想文化,就不能不研究当时士大夫群体的精神生活;如要研究平民的文化,就不能不研究普通大众的集体精神生活;如要研究宋明理学,就不能不研究宋明时期儒生集体的精神生活,这些都是相对应的。

四、结语

总之,兰普勒希特作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富有声誉、且引起巨大争论的西方史学家,提出了“关心事件是为何如此的”这样一种大别于传统政治史学的历史研究方法论,其注重集体主义,聚焦于集体心理变更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对于我们研究思想文化史都是具有重要影响的。虽然在兰氏的书中存在着某些错误,但他关于史学任务的看法却应得到我们的尊重。以民族作为研究集体主义的突破口,亦有其可取之处。正如温特劳布所说:“即使他在许多细节上有失误,并且不再有人把他的体系看作是一种分析人类全部历史的体系,但他的视野作为一种补充,仍是必需的。”

参考文献:

[1][英]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務印书馆,2011年版,第879—880页。

[2]Karl J. Weintraub,Vision of culture,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 & London,1966,p171. 转引自傅琼:《19世纪西方文化史研究》,复旦大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204页。

[3]傅琼:《19世纪西方文化史研究》,复旦大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204页。

[4]傅琼:《19世纪西方文化史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206页。

[5]张广智、张广勇:《史学:文化中的文化》,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73页,274页。

作者姓名:吕春好;性别:男;出生年:1990年5月15日;籍贯:山东省青岛莱西市马连庄镇;学历:硕士研究生;职务:无;研究方向: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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