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石男 编辑|赵立
找不回故乡的人进入城市如灰烬飞入新的火堆
文|宋石男 编辑|赵立
个人迷失在违反自然的孤立状态中,对自己的出生地茫然无知。与过去失去了联系,只是生活在急速变化的现在,像原子一样被抛撒在广袤无垠的原野上。
《找不回的故乡》
作者:十年砍柴
类别:地方史
出版:山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
作者:冉云飞
类别:地方史
出版:鹭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1月
大年初四,我在出生的小镇漫游,于熟悉的方言喧哗中,忽然闻到一种特殊的味道。就像普鲁斯特被茶点唤起记忆一样,我童年时的街道、房屋、河流、山丘,还有亲朋好友、贩夫走卒、诸色人等,都在这味道中一一浮现。循着味道找过去,是炊烟。
童年于闻到炊烟的瞬间重现,并不意味着故乡未变。事实上,这起源地正在沦陷。
近期喜爱的两本书,均与故乡有关。一本是冉云飞《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一本是十年砍柴《找不回的故乡》。
酉阳是冉云飞的小故乡,巴蜀是他的大故乡。他信仰故乡,但并不盲从。他以将军的气概、学者的严谨、诗人的情深,让已然沦陷的大小故乡,窅然复活。
并非是对过去田园牧歌式的怀念,冉云飞承认需要改变,但反对沦陷。区别在于,改变是社会的自然演进,沦陷则是社会在权力掌心的坍塌。
为写作此书,冉云飞攻读了大量地方府志、县志、族谱、家谱、年谱、传记、回忆录、日记等原始材料。他说:“我读这些的目的,是要弄清楚,四川的历史究竟是怎样的,今天的文化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是这样的?一个人若对周围的事物不关心,只关心遥远的事物——不是不可以关心——只是这会使人产生悬浮失重的感觉,不接地气,如水和油。”
十年砍柴对冉云飞这段话或会共鸣。这些年,他在北京的书房里披览大量湖南方志与乡贤文集,故乡的往昔从故纸中浮现:高山峻峭而森林茂密,大河曲折而湍急,人们多情而侠义尚勇。他写沉到长河里的湘西,写老地名的变与不变,写族谱、宗族与乡村,写王朝末路时垂老士人刘孔晖的悲凉选择,写不合时宜飞蛾扑火的乡土英雄贺金生,写败于内战的抗日功臣廖耀湘,写非死不可的乡绅李润余……对十年砍柴而言,他的故乡,那里的生活,一切被大人物遮蔽的小人物,都是写作的源泉。
冉云飞与十年砍柴,都可看作私人为故乡作史,从而与官方修史形成某种对抗。
私人为故乡作史,是权利,也是责任。一个人对世界的认识,不仅包括近期发生的事件,更包括他家庭的历史、故乡的历史、种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已经将他同化了的更大概念上的文化的历史,这使他得以将自我置于一个具有时间深度的境域,去解释自己的起源。每个人对自己起源的解释,又合力形成了多元的历史记忆。
关于过去的形象是一个水库,它蓄积着可能成为人们依恋的对象,故乡则为这个水库提供了最高的蓄水量。大城市是不配被称作故乡的。我们翻看旧志,古人即使出生于某个通衢大邑,也一定会落脚到其中的某个县乃至某个乡。
许多人离开县镇与乡村,来到大城市,不是为了什么梦想,只是为了稍微体面的生活。他们很难在城市里扎下根,但如今他们在故乡同样找不到根,因为城市已经将他们的故乡殖民了。他们回到故乡,看到的仍是城市风格的建筑、商品、习气,只是小号一点、陈旧一些而已。
“世上没有一个地方完全是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建成的,也就是说,在短短几十年里,拆毁所有旧建筑,代之以全新的建筑。”爱德华·希尔斯的这个说法,在当下中国并不成立。我们太多人的故乡,在短短几十年里,旧建筑几已荡然无存,偶然幸存的也会重新整葺,烟火人家的瓦屋装上卷帘门变成售卖山寨货的门市,青石板路的大部分石条被水泥预制板替代,甚至连小溪都可以活埋,在上面修成电梯公寓。
人外出了,水土被强行改变乃至摧毁,风俗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我并非反城市化,城市带来效率,也带来特殊的自由。在城市中,一个人可以摆脱无所不在的传统对人的束缚而生活。但与此同时,又因没有传统的护佑而孤独。城市的自由是否定性的,它否定了一个人从小熟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因此是孤独和令人无所适从的。
但故乡并不为这孤独提供解药。远离故乡的人,对故乡会更有沦陷感。他的心理在时光中不断变化,已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无拘无束地与故乡亲近了。“生活在过去”,“生活在故乡”,只是一种乌托邦,因其选择非常有限而无法变成现实。
更重要的是,故乡也许从未属于我们。北大博士冯军旗曾考察河南南阳某县的政治生态,在这个人口80万、拥有10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农业县里,竟有21个政治“大家族”和140个政治“小家族”。除了人事权归省市的少数岗位外,这些大小家族完全把控了体制内入仕晋升的管道。而同样不可避免的,工商业也必须附属于权力。体制内外,我们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转引自孙旭阳《乡村必然破产》)
托克维尔曾说,美国的乡镇自治传统是人民主权和公民自由原则的根基。“人建立君主制或共和制,而乡镇却像直接出自上帝之手。”“居民依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心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参加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运。”然而,我们不曾有真正独立的自由的乡镇,无论居住在故乡还是远离故乡,对它的重大变革都无法参与。对故乡而言,我们只是旁观者与陌生人。
传统中国曾有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梁漱溟认为,“许多事情乡村皆自有办法;许多问题乡村皆自能解决:如乡约、保甲、社仓、社学之类,时或出于执政者之倡导,固地方人自己去做。”费孝通也说,“中国传统政治结构是有着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的两层;中央所做的事是极有限的,地方上的公益不受中央的干涉,由自治团体管理;政令和人民接触时,在农村‘乡约’等特殊机构中,转入了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这轨道并不在政府之内,但是其效力却很大,就是中国政治中极重要的人物——绅士;自治团体是由当地人民具体需要中产生的,而且享受着地方人民所授予的权力,不受中央干涉。人民履行了有限的义务后,可以鼓腹而歌,帝力于我何有哉!”
然而,传统士绅社会也并不能真正实现乡村自治。所谓士绅社会,乃是建立在某种自然基础如地缘、血缘之上,而非建立在抽象而平等的公民权利及道德规范之上。因此,士绅社会的整合功能相当有限,也难以由此生发出真正的公共精神,进而推动和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参与。
绘图|超人爸爸
在《中国乡村》中,萧公权根据大量史料,揭示了晚清帝政对中国乡村控制的实况,与一般学者眼中的乡村自治画面迥异。萧氏发见,极大部分的乡村以及复杂的地方组织,皆由政府所设立。通过保甲,清政府对乡村实现了严密的政治控制;通过里甲与谷仓,实现了经济控制;通过科举与学校,实现了意识形态控制。 尽管如此,士绅社会的存在,仍为皇权中国的庶民提供了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一道缓冲带,使个体在故土不至于原子化,直接面对权力的予取予夺。
士绅社会的被摧毁殆尽,私人土地的被集体化,使乡镇的人们利用土地自由创造和享受财富的权利丧失殆尽,正如孙旭阳描述的,农民连建所婚房,都得经过批准。城市土地也一样,“通过编制城市规划,改造城中村等,不断将城市周边原本属于农民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大搞土地财政。所有想在城市驻足的人,都必须跟着政府的规划图走。政府首要目标却是趋利而非民生,城市建设‘摊大饼’,甚至‘造鬼城’也无法叫停。”
于是,就像贡斯当说的那样,在地方生活遭到破坏的国家,一切利益都被集中到大城市。所有野心家都费尽心机为自己寻找出路,其余的人则死气沉沉。个人迷失在违反自然的孤立状态中,对自己的出生地茫然无知,与过去失去了联系,只是生活在急速变化的现在,像原子一样被抛撒在广袤无垠的原野上。祖国对他们来说已成为无关紧要的事情,因为他们在它那里找不到任何地方寄托自己的感情。
找不回故乡的人进入城市,就像灰烬飞入新的火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