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互联网公司,完成了从0到1的过程,开始走上从1到N的过程的时候,必须从一个“平台化的公司”,转变为一个“公司化的平台”,必须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供应者进行管理。
阿里只是电子化集市
我们现在似乎把互联网公司,看作是一个平台公司。就拿阿里来说,一头是卖家,另一头是买家,按他们自己定义,是一个电商平台。
如果在电商平台上出现假冒伪劣的产品,阿里就会说,这不是我经营的产品,如果你们想打假,我愿意跟你们联合起来,一起去打假。从这话当中可以看出,阿里真的以为它就是集市贸易的管理者。
据说,在天猫和淘宝平台上的卖家超过660万。这有点像大卖场里的店中店、展销会和农贸市场。所以,有人说阿里不是一种渠道或零售终端,是有一定道理的。
如此说来,阿里只是集市及其场地的管理者,谈不上是一家公司,更谈不上是一家互联网公司。
互联网公司的贡献对象是顾客。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家公司或者企业组织,它的存在价值,是由它为谁、做什么贡献以及做多大贡献决定的。它必须要有自己的价值立场,要么成为需求者的采购员,要么成为供应者的推销员。
如果阿里既不代表供应者,又不代表需求者,那它就是一级政府,它就必须履行政府的职能。它就要组建工商局、税务局乃至警察局的下一级行政管理机构。一旦出现社会性的群体事件,或者出现强卖强买的恶性事件,就要调动行政管理资源予以平息。
倘若是这样,阿里就应该像传统运营商一样,成为社会的公共资源。把自己的平台开放出来,让更多的卖家利用这个平台,去经营各自的客户群体或社区。就像当年传统运营商,把平台开放给阿里一样。
由此而论,像BAT+360这样的公司,要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公司,就不能停留在经营一个平台的认识上,必须找到做贡献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顾客,就是目标消费群。
按照德鲁克的话说,企业只有一个恰当的定义,这就是创造顾客。如果企业的顾客,不是消费者,那就有可能是员工或者投资人。“平台化”的说法,有可能使得这些公司失去方向,失去为消费者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意愿。更有可能使自己失去企业的性质,而成为一种社会的公共资源。最终,使员工(主要指普通员工)和投资人(主要指广大股民),无法分享企业长期价值的最大化。如同你持有传统运营商的股票一样,没有长期的想象空间。
Uber的成功源自对顾客需求的创新
Uber这样的公司为什么很厉害,引起一些本土互联网大佬的担忧?因为它有源源不断的创新冲动和能力。而这种创新的源泉来自于消费者、来自于需求。一个公司的战略性布局,一旦背离消费者的需求,等于失去了创新的动力。哪怕你的战略布局是正确的,合乎未来发展方向,比如DT或云计算,只要这种战略安排,不直接指向消费者的具体需求,不直接指向价值创造的过程,就不可能产生直接的价值,就不可能获取等值的回报,从而使战略布局成为纯粹的烧钱过程。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羊毛出在猪身上,问题是,这么多羊毛,要出在猪身上,猪肯定受不了。
Uber与其他互联网公司一样,起步的时候都是非常关注供求一体化的平台建设,他们经常会约一名出租车司机到咖啡店去聊天,确认自己的认知与市场是否一致。他们会夜以继日地关注着市场的反应,关注出租车司机与消费者是否在自己的平台上。同时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策略和举措,不断地进行创新,让出租车司机与消费者的体验越来越好。
换言之,Uber与中国互联网公司一样,最初都是在搭建供求一体化的平台,或构建供求一体化体系,而且都是经过了从0到1的持续创新,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公司就是一个平台化的公司。
从 “平台化公司”到“公司化平台”
当一个互联网公司,完成了从0到1的过程之后,开始走上从1到N的过程的时候,必须从一个“平台化的公司”,转变为一个“公司化的平台”,必须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供应者进行管理。必须去努力构建与维持需求者社区,必须站在社区消费者及其生活方式的立场上,对供应者及其上游供应链进行管理。这是Uber与滴滴打车的区别,也是Uber与阿里的区别。
在这里,所谓“公司化平台”,指的就是带管理的平台,就是按照消费者社区及其生活方式的要求,对供应者及其供应链进行管理的平台。
所谓“平台化公司”,是指那些专注于平台的公司。或者,把自己的业务及其盈利模式局限在平台上的公司。
等到供求一体化的关系体系初步构建起来之后,Uber公司就开始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围绕着消费者等候时间最短的要求,对出租车司机进行管理,包括监督、检查、约束和激励,所谓“让司机一直跑起来”。如果出租车司机违反规定,一经发现,永久封号,不允许再利用Uber接单了。可以想象,随着顾客的等待时间越来越短,自驾出行就会逐渐减少,私家车也就逐渐减少。届时,Uber就代表了消费者的立场,在很大程度上将阻断汽车制造公司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所谓“消灭私家车”。
Uber代表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
也许Uber这样的公司,代表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即用有限的资源来满足消费者的出行要求。按照一个区域消费者出行乃至生活方式的要求,提供足够而必要的车辆。也许只有像Uber这样的公司,才能够确立消费者主权的地位,并依托市场的力量,改变“传统大叔”思维,真正做到按需研发、按需生产和按需销售。
如今,Uber的市值已经超过410亿美金,超过360的市值即80亿美金。这并不是因为它有硬件产品及其业务,相反,Uber没有自己的出租车,也没有自己的手机及其手机业务。
投资者看好Uber,并不是因为他们有能力打赢手机的价格战,进而有能力用手机来大规模圈住消费者。而是因为他们有能力管住出租车司机,有能力为出租车司机的服务做信用背书,有能力经营消费者及其庞大的社区。他们相信,Uber将来有能力整合供应链乃至改变产业界。
Uber公司也不负众望,紧紧围绕着“用车出行”的话题及其痛点,去深化消费者社区的关系。他们会推出一系列带有公测意义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去改变消费者对未来世界的认知,以及对Uber公司的认知,并让投资人相信:Uber公司有能力不断地丰富消费者的生活内容和生活体验,有能力引导消费者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使这个世界变得丰富多彩。
作者包政,管理智慧首席理论架构师、人大商学院教授、博导,最新著作《营销的本质》,微信号:baozi-guanl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