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至18日,赣州市教育局派出8个督查组对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此举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制情况,督促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是在各县(市、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5所中小学校(其中县城学校2所、乡镇学校2所、村小或教学点1所)和2所幼儿园(其中民办幼儿园1所)。督查内容包括:校内有毒、易爆等危险实验物品保管使用情况,校内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校园安全防范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赣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构建好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督促限期整改;要保证信息畅通,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