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光明)近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就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范民办高校管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约谈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工作。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厅审核同意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通过正当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作出虚假承诺。各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凡违规的,不仅要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学校作出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各民办高校不得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不得将招生任务与教师福利待遇挂钩,禁止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
从6月23日开始至7月8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对全省现有18所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招生部门负责人逐校进行了约谈,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
为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7月初开始至9月底,组织3个督查组,下到全省18所民办高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督查,重点对各民办高校招生宣传、信息公开、学籍身份、退学退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各校招生情况,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