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宇峰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平分局,吉林 四平 136000)
总磷项目中过硫酸钾最佳使用期限的研究
常宇峰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平分局,吉林 四平 136000)
总磷的测定结果是制定治理水体方案的重要依据。文中通过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测定总磷的精密度偏性试验,分析实验所用试剂过硫酸钾的最佳使用期限。结果表明,满足精密度偏性试验等各种检验指标达到要求前提下,过硫酸钾的最佳使用期限为12d。
总磷;过硫酸钾;最佳使用期限
总磷(TP)是衡量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其测定结果是制定治理方案的重要依据。总磷分析通常采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该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实验中用到的药品钼酸铵和抗坏血酸的最佳实验期限,而对消解过程中的过硫酸钾的使用期限并未提及。现通过对总磷进行精密度偏性试验分析,对过硫酸钾的使用条件进行优化选择。
1)方法原理。实验方法采用GB11893-1989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总磷包括溶解的、颗粒的、有机的和无机磷。在中性条件下用过硫酸钾(或硝酸-高氯酸)使试样消解,将所含磷全部转化成正磷酸盐。在酸性介质中,正磷酸盐与钼酸铵反应,在锑盐存在下生成磷钼杂多酸后,立即被抗坏血酸还原,生成蓝色的络合物。
2)实验试剂。过硫酸钾50g/L;抗坏血酸100 g/L;钼酸铵溶液,钼酸铵13g、酒石酸锑钾0.35 g、硫酸300ml。
3)实验环境。介于实验用时较长,考虑实验室环境温度的影响,采用空调控制室温为19℃。实验用水为每天新制备的纯水,实验前对纯水进行电导率检测,确保实验用水统一。实验所用玻璃器皿均用稀盐酸(10%)溶液浸泡、纯水冲洗、晾干后使用。实验均选择磨口性好、规格统一的比色管,在消解过程中,严格控制高压锅的压力和消解时间,确保每次消解环境的一致。实验药品钼酸铵溶液、抗坏血酸、过硫酸钾都放在冰箱中(4℃)保存。由于过硫酸钾溶解度较低,会出现溶质析出的情况,因此每次使用前要将析出溶质再次溶解后使用,以保证整个实验过程中过硫酸钾的使用浓度一致。
4)实验设计。①号样品为空白溶液;②号和③号样品为用实验室自配标准溶液去0.1C,0.9C(C为标准曲线的测定上线,即在限定误差满足的情况下,该方法能准确测定的最大浓度,取0.6);④号样品为天然水样;⑤号样品为天然加标水样;⑥号样品为实验室统一发放的标样;⑦号样品为用实验室自配标准溶液稀释为浓度为0.15mg/L的溶液(根据四平地区地表水浓度范围确定)。对①-⑥号样品每天进行平行双样测定;⑦号样品每天进行平行4次测定。隔天进行一次实验,共8次。
实验历时16d,共测得实验数据8组,后2组数据由于相对标准偏差过大,不符合精密度要求,因此舍弃,表1为6组实验数据。
3.1空白批内标准差及检测限
3.2加标回收率检验
通过计算回收率P%=1/nΣ(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加标量×100,计算得出平均加标
表1 6组实验数据表
回收率为101.9%,符合在95%~105%的范围内,回收率检验合格。
3.3分析批内、批间变异,检验总标准差
按要求计算下列参数:
3)总变异f=a+(b-a)/n;
变异显著性检验中临界值由F表查得:当m=6,n=2时,自由度为f间=m-1=5,f内=m(n-1)=6,F0.05(5,6)=4.39,F0.0(15,6)=8.75。总标准差小于被测浓度的5%可以接受,当5%浓度低于方法给定的检测限时,及用检测限作为衡量标准。计算各参数见表2。
根据表中数据显示:批内变异和批间变异均为0,当 b/a<F0.05时,可判断变异显著性检验均为无显著性差异。各浓度样品的指标检出限w均大于总标准差St,总标准差检验均为合格。
3.4质量控制图
在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性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采用实验部分⑦号样品,且每日分析结果的相对偏差未大于标准方法中规定的相对偏差的两倍,所得24个数据均符合绘图要求,绘图见图1。
表2 计算所得参数表
图1 质量控制图
结果分析及说明:1)落入上、下辅助线范围内的点数占总点数的68%,点的分布合理;2)未见连续7点偏在中心线同侧,测得结果无异常;3)未见连续7点递升或递降,数据呈受控趋势;4)未见相邻3三点中的2点屡屡接近控制限,测试质量正常;5)未见超出控制限的为离群值;6)质控图合格。
通过对总磷项目连续多次多浓度的测量,对所得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了检验和评价。结果表明,此次试验前6组数据可用,达到精密度偏性试验等各种检验指标要求,实验中药品过硫酸钾的最佳保存条件为4℃,最佳使用期限为12d。
[1]段小平.精密度—偏性分析质量控制试验在石墨炉原子吸收法中的应用[J].甘肃环境研究与监测,2003(04).
[2]石冰,姚勇华.分光光度法测定氨氮的精密度偏性试验[J].现代农业科技,2012(07).
[3]张文辉.地表水中总磷监测的质量控制[J].甘肃环境研究与监测,1998(12).
X824
B
1002-0624(2015)12-0034-02
201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