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田有国 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与体系处
抓住机遇 凝聚力量开启果酒产业新未来
文 | 田有国 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与体系处
就在十多年以前,中国居民膳食结构中谷豆类、菜果类与动物类食物之比为8∶1∶1,而去年这一比例变化为4∶3∶3,即在中国人群饮食结构中谷物占40%,肉奶类和蔬果各占30%。这种消费需求变化的影响正在浮现,触发着市场生产供给变盘。
目前我国粮食总产量占全球总量的1/5,而蔬菜水果总产占到全球的1/2,其中有很多单品总产量都是全球第一,比如我国苹果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43%、梨产量占31%。所以,果酒酿造从品种到加工的资源优势明显,潜力巨大。但是我国果酒产业相对还是比较滞后,亟待发展。
在新形势下,发展果酒产业迎来一大波新机遇。
在财政扶持方面,2014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达6亿多元。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了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8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同时,目前国家大力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生产服务中。
针对入世后对农业补贴的限制性规定,中国主要农作物的“黄箱补贴”补贴几近8.5%,因此目前国家对财政支持农业的政策做了一些调整,将会拿出一部分资金补助新型经营主体、质量建设等。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及一些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也将有利于果酒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已达80多万家,龙头企业11多万家,农民合作社90多万家,新型经营组织发展迅猛。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土地流转经营规模的扩大,对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品牌建立非常重要。
“一带一路”、中国农业“走出去”也为果酒产业带来新机遇。自2005年开始,财政部和商务部每年都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走出去”的企业进行相关的政策扶持。为了切实解决专门针对农业“走出去”的扶持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和财政部牵头成立了由10个部门组成的关于境外农业开发合作的部际合作机制。对企业“走出去”在投资审批、外汇管制、财政金融、保险税收、多双边谈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果酒企业要乘借“一带一路”的东风,抓住这些机遇,做大产业。
从企业层面来讲,我认为首先大家要抱团发展。目前来看,果酒产业还是一个弱势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也相对比较分散,要实现行业振兴必须凝聚合力。今天我们成立这个果酒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就非常必要。只有抱团,我们果酒行业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无论是在两会期间还是媒体等等上才能发出自己的呼声,才能反映行业的诉求,向社会争取更多的支持。其次,企业要广泛合作。我认为这些合作不只是与农产品上游的新型经营主体结成以“基地+公司”的合作,在加工、销售方面也要广泛开展合作。比如在产品组合方面,由于果酒的生产、加工受一定的植物生产季节的影响,那么企业产品除果酒以外是不是可以跟一些饮料产业结合,解决设备闲置等问题。第三,重视品牌建设。做任何一个产品,品牌都至关重要。如果我们不一定建成一个全国性的品牌,那么强调特色化、地域化,在某一个区域建成强势的品牌是不是也可以。
从国家层面上来讲,首先我们要推动关于对果酒加工业的一些专门性、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建成一批果酒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其次,果酒行业标准也很重要。不同的水果来加工成果酒,没有一个标准的话,很难来去建立一个品牌。从市场产品接受方面来说,产品标准也十分重要。这些工作应该由国家相关部门主导,科研单位、企业参与,制定出各类果酒的行业标准,利于监管,也便于消费者接受。此外,政府还应提供一个公平合理、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局限于扶持扶优,打假打劣也很重要。
站在“互联网+”的风口,我们要借助它的力量进行品牌塑造、话题制造,以及资源整合。还要借助金融工具的力量,发起一支果酒产业发展的基金。大量的资金进入到一个行业的时候,这个行业必然迎来一个繁荣期。
(本文由本刊记者周蓉根据作者在“2015中国果酒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发言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