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消7大船舶类行政性收费
10月1日起,中国政府将削减7大船舶行政类项目的收费。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NDRC)宣布,该7类费用分别为: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以及废钢船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举将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长江流域经济发展。8月上旬,交通运输部和发改委两个部门就发布通知,除却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外,禁止港口经营人及引航组织机构征收其他服务性费用。(中海)
发改委建立长江航运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建立长江沿线涉及航运企业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对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要明确项目名称、收费主体、收费范围或对象、收费频次、对应服务内容,以及设立依据等内容。收费目录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并依法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做好长江航运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制定的长江航运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各港口根据服务需要自行确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收费公示范围。长江沿线各港口经营人和各有关收费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进一步加强收费公示工作,将相关收费项目名称、对应服务内容、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投诉电话等,在收费场所和网站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企业有权拒缴。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禁将各种越权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新浪财经)
中国宣布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
近日,中国国务院作出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决定。8月23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出席东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时对外宣布,中国政府的上述决定。9月4日,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特命全权大使俞建华向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罗伯特·阿泽维多递交接受书,标志着我国已完成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成为第13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贸易便利化协定》将在2/3以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接受后生效(目前世界贸易组织有162个成员)。
《贸易便利化协定》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不仅将有助于我国口岸综合治理体系现代化,还将普遍提高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我国产品出口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
对我国企业而言,进出口货物将变得更加便利。《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对成员口岸基础设施、管理方式以及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我国对外承诺,除单一窗口、确定和公布平均放行时间、出境加工货物免税复进口、海关合作等少量措施我可在一定过渡期后实施,其余措施我均需在《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时即实施。
从全球来看,《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将便利各国贸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世界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增长。中国呼吁其他世贸成员加速国内程序,尽快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以使《贸易便利化协定》能够早日达到生效条件,从而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凤凰网)
七港口集团共同打造“绿色码头”
9月14日,上港集团携手迪拜环球港务集团、和记黄埔港口控股集团、丹麦马士基集装箱码头公司、新加坡港务集团及鹿特丹港等全球六大港口集团,在沪共同启动全球港口环保周活动。本次活动周以“走向绿色”为主题,旨在提高全球港口环保意识,让更多港口成为“绿色码头”。(郭东)
服务型内河船员管理体系2020年建成
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提出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管理职能、完善法规标准、转变管理方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市场导向、民生导向,到2020年建成适应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服务型内河船员管理体系。
《意见》明确,适应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服务型内河船员管理体系包含五个维度,一是培育一支“数量适应、结构合理、能力适任”的内河船员队伍,适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内河航运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初步形成“运行规范、流动有序、诚信自律”的内河船员市场体系,顺应内河船舶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和内河船舶运输方式转变的方向;三是建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内河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体系,实现内河船员培养和使用协调一致,使内河船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四是形成覆盖全国的内河船员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内河船员服务和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方便企业和内河船员;五是形成开放协同的内河船员管理新格局,建成现场监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行业诚信体系、部门合作和社会动员体系,实现企业负责、行业自律、船员诚信、政府监督和各方配合的协同管理。
据悉,随着我国内河航运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内河船员来源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已经成为内河航运经济健康发展的阻碍,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旨在通过解决以上问题,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王春华)
中国最大集装箱船“郑和”号交付
9月12日,以中华民族伟大的航海家郑和名字命名的18000TEU超大型集装箱在上海建造完工,并交付给承租运营方法国达飞海运集团公司。“郑和”号命名交付,打破了韩国船厂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标志着中国造船跨入了世界超大型集装箱船开发、设计和建造的第一方阵。
“郑和”号为世界第七代集装箱船,由上海江南长兴重工公司建造,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708所设计,堪称“海上巨无霸”。建造方介绍,“郑和”号是我国迄今为止建造的船体最长的船舶,船长399.9米,比美国“尼米兹”级核动力航空母舰还要长70米。它同时是我国建造的最大载箱量集装箱船,该船装载量达到18000标准箱(TEU),如将其头尾相连,长度为108公里,如垒起来,高度达到47公里。
“郑和”号是长兴重工迄今完工交付的第37艘集装箱船,目前长兴重工已形成了18000TEU、9400TEU、8530TEU、5100TEU、4700TEU、4600TEU 等集装箱船系列型号,是名副其实的世界集装箱船建造中心。
此外,9月9日,长兴重工母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公司与中国远洋(香港)航运公司再次联手,双方正式签订了3艘20000TEU集装箱船建造合同,新船建造成功后,将再度刷新国内集装箱船的规模纪录。(黄玲 何宝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