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玮佳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浅析我国演艺产业中演出市场的现状
孙玮佳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演艺产业的发展格外引人注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我国政策环境日渐严格的趋势下,作为演艺产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基础,演出市场也兼具着体现社会效益的责任。
演艺产业;演出市场;演出市场转变
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逐步重视,使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演艺产业处于快速发展中,呈现稳定发展的良好趋势。国家政策地引导,物质生活水平地进步,大众对精神产品质量与数量的要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文化消费理念也在进一步完善中。
演艺产业是由演艺产品的创作、生产、表演、销售以及经纪代理、艺术表演场所等配套服务机构共同构成的产业体系。在该体系中,演艺团体和个人是演艺作品诞生的基础,作为产业链上游环节,创作者、乐团、剧团等为作品成功演出提供保障;中游产业如包装、策划、推广、票务等中介机构,是演艺作品走向市场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市场,演艺作品才能实现其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影院、剧场等处于下游产业链的演出场所,是实现演艺作品价值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对演出场所的工作人员、舞台布景和设施等具有较高要求,演出场所是否符合群众观赏习惯,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都需进行长期的研究与调查。目前,我们常见的演艺产品的具体形态不仅包括歌舞、戏剧、戏曲、芭蕾,也包括音乐、曲艺、杂技等各种类型的演出。
政府为保障演艺产业的良性发展,一系列关于维护和规范演艺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也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涉外艺术文化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经纪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为确保我国演艺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顺利运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发展空间。
针对演出市场的定义,笔者参考相关文献,演出市场即为专业或业余的表演团体和个人进行艺术表演的场所。在这个“场所”中,演出活动的形式趋于多样化,既有舞蹈、戏曲、杂技演出,也包括音乐、戏剧、曲艺等。演出形式的多样性和演出活动的数量,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出演出市场的兴衰。形式各异的演出活动,其消费对象不同,与之相联的服务内容、传播方式、市场份额以及运营模式都不同,因此形成的产业链条与经济效益也不尽相同。因此,对演出市场的长期观察,研究分析演出市场现状,对演艺产品内容的创作与生产、推广与运营,对受众需求的定位和对表演团体或个人未来发展的规划来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演出市场的形式变化。社会物质财富的积聚,群众文化消费能力的提升,演出市场逐渐融入其他元素并带动了周边产业的发展。近几年发展颇具特色的当属音乐演出与旅游业的结合。自2004年《印象·刘三姐》、《宋城千古情》、《长恨歌》等作品的相继推出,依托著名旅游景区景点的大型实景演出逐渐被广大群众所接受,文化旅游成为景区吸引游客、提升知名度的新发展方向。这几部作品的良好市场反映也体现出,对国内观众来说,植根于本土的特定文化背景,与景区景点相结合的方式来表现当地文化或民俗,结合音乐、歌舞、杂技、舞美等艺术形式的演艺作品更加具有观赏性和吸引力。以雅俗共赏的艺术形式展现文化内涵,以最直观的方式表达民俗风情,演艺作品与旅游业的结合势必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持续体现出其市场价值的潜力。
消费需求有待平衡。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在我国目前的演出市场中,不同类型的演艺产品所占市场份额是严重失衡的。流行歌曲演唱会,尤其近几年来日韩歌星演唱会的演出场次明显增加,上座率居高不低,即便黄牛党炒票,票价极高令人咋舌,但仍不断拓展到更多二线城市,受到粉丝的热烈欢迎,“粉丝经济”的效应不可小觑。相比之下,歌剧、戏曲、杂技等传统中国艺术的市场则冷清不少。高雅艺术作为一种艺术性较强的文艺活动,并未真正融入大众生活中。由于其艺术性间接影响了受众人群的范围,加之习惯于送票或赠票行为的受众,消费意识则更低。此外,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有着极大挖掘潜力,这些地区的文化娱乐需求在逐渐凸显。因此,创作出更多适宜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演艺作品,不给低俗演出可乘之机,是上游产业需重视并且加强实践的方面。
自2007年以来,有关部门开始重视假唱事件,于当年11月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日后演出团体或个人存在假唱、假奏行为,不仅会受到观众指责,有关行政部门也将向社会曝光,严重者将被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12年至2013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八项要求”和“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文件引起演出市场不小的震荡,此前自觉进行市场化运营的演出单位其优势显现无疑,普通观众作为潜在且最大的消费群体,其利益正逐渐受到重视。“限奢令”、“节俭令”的出台,让长期依靠政府、国有企业的演出团体失去“顶梁柱”,以往只有华丽外衣,而内容空洞、缺乏创新的演出正失去市场,高价请明星、捧大腕的风气将逐步杜绝,演出市场的理性回归指日可待,促使我国演艺产业发展更接地气、重质量,为演艺品牌的建立创造积极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1.运营方式转变。六月在北京东方剧院上演的驻场版精品大戏《爱上邓丽君》吸引了众多关注。该剧自2011年首演后,曾取得不错的票房与口碑。今年的修排,邀请好莱坞知名导演与演出、舞美团队,在保留原剧情的基础上,音乐和舞蹈运用更多时尚元素,使剧目更丰满与精美。为应对音乐剧在我国市场运作不成熟、受众群体不稳定等因素的限制,该剧运用众筹方式进行融资与推广,《爱上邓丽君》可谓是首开先河。众筹模式的尝试是一种创新,通过向大众募集资金,既让有才之士展现才能,对音乐剧而言也降低了从创作到推广阶段间的运营风险与成本,节省部分宣传经费,使创作团队在众筹平台与观众有更直接的沟通交流,了解受众之所想,艺术作品的创作才更易接近群众生活本身。对观众而言,众筹方式使消费者在公演前获得充分剧目信息,能有机会参与作品内容创作,团购加预购的方式,不仅票价经济实惠,也简化传统票务代理环节,引导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转变。总之,《爱上邓丽君》众筹模式的成功,给我国音乐剧甚至演艺产业发展带来了新亮点,既优化票务代理等中间环节,把优势资源留给创作团队,也增加与基层观众的交流,线上与线下合作为作品带来票房与口碑的双重赞誉。
2.演出团体体制与观念转变。2009年有关部门下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一时间改制之风迅速吹进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影响范围已延伸至省级、市级乃至县级院团。转企改制促使演出团体市场化运行,演职人员艺术创作积极性被调动,企业创新力与市场竞争力增强,演出院团要到基层群众中去重新焕发活力。“节俭令”、“限奢令”的颁布更是对演出团队提出更高更严厉的要求。改变体制虽是根本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观念,观念更新会带来行动上的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基准的艺术创作与生产,服务于基层群众的艺术演出,将是未来演艺院团拓展市场的重要方向。
3.演出场地转变。相关政策条例的出台以及“节俭令”、“限奢令”的良好风气,我国演出市场逐渐规范有序,从艺术创作到市场推广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革新。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说,人们的精神享受、文娱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一线城市演出扎堆,对二三线城市来说,欣赏一场质量上乘、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也许都是奢求。转企改制后演出团体,更需立足于中小城市的文化消费现状,创作具有普世价值的艺术作品。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去引入高雅艺术融入中小城市的演出市场,提高大众艺术欣赏能力,培养潜在的消费者群,以通俗文化与高雅艺术互相补充,满足中小城市人民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
演出市场是演艺产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基础,但演艺产品在创作、表演与传播的同时也承担着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弘扬社会精神文明的重任。国家政策环境的约束与规范,在目前看来虽引起演出市场一连串的消极连锁反应,但从长远来说,这为演出市场净化了太多行业歪风。演出市场的日益完善与成熟为民众精神文化享受的普及,为我国消费观和消费行为的改进,为我国演艺品牌的树立与整个演艺产业的发展来说是有利无弊。
[1]陈思.中国演艺产业发展现状及提升策略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 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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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5)26-01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