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辉
(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局,湖南 长沙 410013)
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广对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有着深刻的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各项财政收入按照国库集中收缴方式,直接汇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而对于财政支出,则是由财政部门以审批的形式把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这样一来,省去了中间步骤,改变了以往对于使用财政资金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的方式。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大大提高了资金运行的效率,对于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也有了更大的保障,减少了政府的筹资成本,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极大助力。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新的支付方式使得资金运作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现阶段,我国很多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仍旧不够科学完善,做不到把单位内的经济业务发生所涉及的各个岗位以及相关环节全部纳入至内部控制体系之中。甚至有部分单位至今还没有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沟通与信息交流等制度。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它作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缺失,必定会对内部控制制度效用造成极差影响。还有部分单位存在重大收支不进行集体决议、对于财务收支审批过松、违反职位不相容原则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削弱了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效力。
当前我国许多预算单位在单位内部并未设有内审部门,少数预算单位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置了内审机构,这样的内审机构设立与不设立并没有太大区别。即使部分预算单位各项制度健全,但由于相应监督机制的缺失,这些制度也难以发挥相应的效用,并不能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内部控制失效就难以避免了。与此同时,单位以外的相关监督部门,如财政管理部门,往往将监督的重点放在资金分配问题上,在资金使用的监督问题上多不甚关心,常常忽视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我国现有的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手续较为繁琐,并且存在一些漏洞,较容易进行伪造,可能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再加上集中支付的环节较多,使得审批时间通常会比较长。并且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的风险控制能力还不够强,相关措施也不够完备。对于风险问题的管理看重表象,极易造成管理缺失的情况,大大增加了风险。使得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现在我国大多数的预算单位都存在预算编制水平不高的情况,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实施依赖于准确合理的预算编制。近几年,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水平有所提高,但是预算编制不科学和指标分类粗略的情况仍然存在。预算单位想要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需要更多的努力。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使预算管理流程更加条理、程序化,使预算管理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化。国库集中支付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较,大大减少了财政拨款的冗杂环节,改变了以往的管理方式和资金运转方式,对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我们也应该建立新的预算管理模式,来适应新的制度。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应用使审批环节得到简化,并且使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资金挪用情况基本不再发生,有力的提高了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新的更加精简的支付体系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运行提供了更加透明、高效的良好环境氛围,对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是十分有益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靠对于资金不规范现象的管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合理审批为基础的,所以它有效的督促了预算编制水平的提高和审批的合理合法性,大大强化了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电算化的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先进的计算机硬件、完备的信息网络以及高水平的会计人员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这些要求的存在,也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提供了极好的人力物力资源。此外,及时共享的财务信息平台也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提供了动态、实时、准确的数据。
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需要规范的财务会计工作来做为基石。预算单位的负责人要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要求有深刻的认识、正确的理解,并且能够在此之上找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内部控制之间的平衡点,弱化二者之间的制约关系。改变以往国库支付和会计账务互不相容的困境,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和资源共享,形成单位会计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的模式。对于工作中所需的各项信息要及时取得,通过对信息平台的善加利用来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实现会计工作对预算单位风险管控的重要作用。还要注意预算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都应该处于内部控制的管控之下,对整个单位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和控制。
编制预算的目的是要把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其具体表现为资金的使用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从而实现财政资金利用最大化。预算单位在进行预算编制时,要把预算的编制按照重要程度来进行排序,对于重要、紧急的可行项目要优先进行安排。对于在当年安排不了的可行项目,要建立专项项目滚存预算,使项目自动滚动至下一年进行。预算单位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预算的申报、批准、执行、监督制度和流程。保证预算管理工作“三公”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编制预算过程中注意中期和长期预算的编制,保证预算项目能够持续稳定进行。
预算单位要注意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职责,明晰内控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一个单位内部员工能够各司其职的高效工作体系。内部控制必须要覆盖到单位工作的各项具体业务以及操作环节当中去,实现全面的内部控制。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考核体系,考核不能流于形式,应将考核得到的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预算单位要重视有关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把控相关票据的购入、保存、使用、背书转让等环节的流程。单位应该设置专门的票据登记簿及时对上述情况进行登记,避免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的情况出现。对于预算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应该配备专人进行保管,而个人名章则要由名章所有者或授权人员进行保管。在保管过程中,要严禁所有名章均由一人保管情况的出现。对于规定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不得任意签字盖章。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了对于财政资金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对我国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改革有着很大的影响。现阶段,我国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仍旧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影响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想要实现我们预期的目标,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政府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贪污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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