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思考与尝试*
——以克拉玛依市为例

2015-10-27 10:55苏志川
克拉玛依学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克拉玛依市法制犯罪

苏志川

(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研究所,新疆克拉玛依834000)

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思考与尝试*
——以克拉玛依市为例

苏志川

(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研究所,新疆克拉玛依834000)

全民实施法治教育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从小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良好的法治习惯。通过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其原因的分析,深入思考将法治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社会。从转变教育理念入手,积极尝试如何在中小学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进而探索法制教育新途径。

法制教育;课堂教学;分层培训;转变理念;渗透实践

2014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克拉玛依市做为西部教育的前沿阵地,于2012年已率先在新疆进行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用研究的试点。并以此作为课题题目成功申报2013年度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项目。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课题组成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经过不断探究与思考,在中小学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中进行了尝试。本文希望通过课题组思考与尝试的分享,给广大法制及教育工作者以启迪,促使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前迈进。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1.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4年发布的《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显著,以14岁、15岁、16岁者居多,其中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明显上升。在2014年5月29日检察机关召开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虽然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从一些案件看,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进入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仍以16岁~18周岁为主,受理14岁~16周岁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40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刘军根据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收案数据分析:“2013年,涉及未成年权益的案件中,民事收案220件,刑事收案157件(其中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97件);截至2014年11月,民事收案302件,刑事收案125件(其中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92件)。”[2]22可见,青少年犯罪的形势很严峻。

根据我国未管所关押的未成年犯情况及其变化(表1、图1-3),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以抢劫为主的侵犯财产犯罪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大多数。[3]27

表1 全国未管所未成年犯人数(1994~2013)

图1 全国未管所未成年犯数量

图2 全国未管所未成年犯年龄分布

图3 全国未管所未成年犯犯罪类型构成

这些数据不是简单枯燥的数字,每个数据都直接拷问着我们的教育、拷问着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的良心。在上世纪8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就曾经说过:“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发展不够”。[4]108可是,25年过去了,我们再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这个失误是否得到有效弥补?答案看来还很难确定。近年来,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日益显著,2007年~2010年,乌鲁木齐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暴力犯罪总署不断上升,年增幅达到22%。新疆籍违法犯罪案件屡禁不止,2203年~2012年10年间,刑事犯罪总数355 198人。[5]40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将目标移向青少年,教唆一些青少年参与分裂破坏、甚至暴力恐怖活动。这些案例也是活生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

2.克拉玛依市学生法治观念的现状

2013年12月,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对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18所学校的在校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目的是了解试点学校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法律常识及学校实施法制教育的基本情况,18所试点学校共有7 173名学生参与,其中中学生4 434人、小学生2 739人。参照答卷时间,中学以2分50秒、小学以4分钟为界,多于此时长说明学生认真答题,为有效问卷,少于此时长的学生判定为答题较随意,其问卷视为无效问卷,依此筛选出中学2 091份、小学1 460份有效问卷,有效率49.5%。这一数据也反映了学生对此项工作的严肃性不够重视。在问卷中涉及“同学以大欺小索取财物”“买手机发现是假货怎么办?”“饭馆见到‘红烧黄羊肉’怎么对待?”“对挖‘戈壁玉’行为的态度”等问题,学生的回答让人担忧,反映出加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已刻不容缓。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综合素质低下,加上没有足够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家庭不和谐因素的影响,造成青少年的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法制教育建设。通过调查走访社区、少管所、各学校德育处和班主任老师,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课题组发现克拉玛依市和其他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基本一致。

1.青少年自身身体和心理原因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的危机时期,此时尚未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存在强烈的自我关注感,盲目自信,缺乏社会经验,而且逆反心理极强,自我控制能力差,一旦遭受挫折或者某些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本能地产生愤恨、仇视、反叛心理,情绪易波动。

2.不良家庭和畸形家庭教育方式的影响

父母离异,家庭不和睦,一些事业型、生意型家庭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和监护,采取不当方式方法。或过分溺爱,不讲原则;或简单粗暴,过于严厉,使孩子形成逆反心理,事事都和家长对着干,等等,最终导致青少年走上歧途。

3.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

文化市场缺乏正确的导向、正面宣传的教育形式过于枯燥都使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容易被不良文化所吸引,对社会的认识产生偏差。一些文化娱乐场所为青少年纠合成不良群体起了中介作用。部分媒介中犯罪信息的大量传播、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金钱万能”“拜金主义”等思想都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作为教育工作者,面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我们不断追问和思考:在学生开始出现不良端倪的时候,我们及时补救过什么?是否彻底了解过他的家境、他的遭遇、他的不幸?是否在孩子最需要关心、关爱和关注的时候给予了应有的帮助?如果在教育的主战场——学校存在教育方式的失当和不到位,容易导致问题学生甚至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出现。很多学校的学生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如果没有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寻找更好的载体和更好的方法,仅凭枯燥的说教、流于形式的训话,这些教育效果就等同于零。教育学家杨东平先生说:“一个成功的教育是这样:让社会像一个生态多样化的自然环境,有参天大树,也有灌木、小草,各司其职、各享其乐。”[6]60换句话说,教育就是让每一个人做回他自己,同时又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强调人的社会性)。这就回归到教育与教会学生“做人”的本质上来。法制教育则是最直接教会学生“做人”的教育。

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思考

中小学在校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既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也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使命是对学生进行宪法和主要法律的教育,培养中小学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明确作为社会成员必备的社会责任,了解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守法意识。

在教育教学中实施法制教育的渠道有很多:有比较系统的法制政治教育课的学习,有少先队、共青团员法制活动的培育,有学校物质的、精神的、人际的法制教育环境的熏陶,还有沟通家庭、社区的法制力量而形成的整合型法制教育。但是,实施渠道纵然有许多条,课堂教学作为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毋庸置疑的。

中小学各科教育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是学生接受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思想品格的熏陶的主要途径。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各类学科的教学进行全面开发,并将法制因素在各个学科的教学中有机地进行渗透,从而在各科教学中增加法制含量,加大法制意识培养的力度,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实施法制教育的教学体系。因此,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应当充分挖掘里面的教育因素,把握时机,适时适度渗透,从而真正在课堂教学中唱响法制教育的旋律。

四、消除顾虑,转变理念

在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具体实施中,遇到困难最多的就是教师还没有尝试就产生了种种顾虑和担心。因此,明确教师顾虑所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理念尤为重要。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对克拉玛依市教师存在的顾虑以分层培训、指导的方式进行了有效疏导,帮助教师转变理念。

1.顾虑一: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等于法制进课堂吗?

课题研究伊始,众多老师一听说法制教育就容易想到这样一种景象:课堂上不断出现法律条文和诸多案例,法制知识充斥整个课堂,使得课堂教学主次不分,严重影响学生的成绩。其实“渗透”这两个字一定要牢记,“渗透”在这里有这3层含义:一是尊重教学。决不能因为教学中有法制内容的渗透,而破坏教学内容、教学程序和教学结构,打乱课堂教学秩序,更不能冲淡教学主题,喧宾夺主,一定要尊重教学。二是科学导入。课堂教学内容和法制内容是交织在一起的有机统一体(所以也有人称为“融入”),不是“插播广告”,不能人为造成法制教育和课堂教学“抢”时间的局面。渗透法制教育的时间靠挤而不是靠抢。教学中必须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法制渗透为辅的原则,要在法制教育的分量、难度、要求上恰当定位,科学导入。三是渗透意味着要有机、自然、贴切,要在量、度、时间上严格界定,不能把教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借船过河”,靠“搭顺风车”而实现目标,应当努力追求顺势而出,不露痕迹,见好就收,不要为了渗透而渗透。否则有违“渗透”二字的本义,要在不伤害学科本身、甚至还能促进学科课堂教学的情况下,加深学生对学科知识的理解,促进学科知识与社会、自然的联系。

2.顾虑二:作为普通教师,法律不是其专业,各科教师在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能行吗?

其实,在法律法规中,涉及自然科学知识、体现自然之道的越来越多。如有关环保、生态、卫生、计生、健康、建筑、测绘、统计、能源、资源、水利、交通安全、农林牧渔,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相当多的条款,都是以自然科学规律为依据的,既是对自然之道的尊重,也体现了法律法规力图通过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的行为,维护自然法则、实现社会与自然和谐的立法意图。如《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依据的是生物学原理;矿井禁止瓦斯超标,依据的是化学原理;《交通安全法》禁止超速、超载,依据的是物理学原理,等等。这不但为理科渗透法制教育创造了契机,而且能让法制渗透更加顺理成章、自然贴切、富有趣味。所以理科要发挥以理明法的优势,过程体验、情感体验机会较多的优势。

3.顾虑三:相对于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其他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是否在越俎代庖?

政治思想品德课包含法制内容,但它既不完全是法制课,也不可能包含所有的法制内容。况且,诸如环境保护、健康卫生、资源能源、安全消防等一些与自然科学有关、体现自然之道的法律法规,要从原理上讲清楚,政治思想品德课就无能为力,但附加到数学、化学、生物、物理、地理这样的学科中渗透,既比较容易,又更加自然、贴切、有趣。再如,如何订立契约(合同),如靠政治思想品德课来教学,要么费时、要么难免空泛,如在语文课《威尼斯商人》中穿插进行教学,由于它本身就是一个“案例”,就会非常生动、具体、实在。

4.顾虑四:语文、历史、英语等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时,如何正确把握涉及的法律问题?

语文、历史、英语等学科的教学内容中,存在许多与法制问题有关的事件、人物,也不乏凶杀、抢劫、复仇等情节,教学中如果把握不好,轻则引起混乱,重则可能在观念上误导学生。教学中,应抓住法律的两个特征——阶级性和历史性进行渗透。首先,法由统治阶级制定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人民当家做主,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维护人民的利益;剥削阶级统治时,法是剥削阶级意志的体现,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有句口头禅——“这是哪家的王法?”,其中至少问到了两个问题:“谁定的?”“合理吗?”所以,不是所有的法都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础的,不是所有的“违法”都不对。其次,法从无到有、从维护剥削阶级利益到维护劳动人民利益、从不完善到逐步健全,是一个历史的渐进过程,就是在法制理念上,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我们不能不顾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机械地用今天的法律或法制理念去套历史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历史观和法制观,否则,小到《背影》中父亲过铁路是否违法,大到荆轲刺秦王该不该、梁山好汉是不是真好汉、马丁·路德·金的政治主张到底对不对这样的问题,都难以把握。

5.顾虑五:练习类、活动类、实际操作类课程,如何渗透法制教育?

体育课、上机课、实验课、音乐课、美术课,其实也存在很多契机。有时,学生的一个不恰当行为(如不守体育规则,偷拿实验药品,网上乱发帖子等),即可成为法制教育的契机。从某种意义来讲,习惯养成即是法制行为养成,所以这类课程其实有许多优势。和其他学科一样,教师有时也要善于创设法制教育话题。在小学美术课中,有一课要求画“窗外的风景”。教师是这样处理的:师生同时作画,完成后先展示学生作品——窗外都是漂亮的花园、整洁的街道,等等,接着,老师说我也画了一幅,学生充满期待,但老师展示出来的“风景”,却是遍地垃圾和横流的污水,一个人正捏着鼻子、踮着脚尖从污水中跳过。这幅“煞风景”的作品,和学生的心理预期形成强烈反差,通过情感冲突,很好地完成了有关环保的法制情感教育和守法意识教育。

6.顾虑六:如何选择渗透内容?如何控制渗透的深度和广度?

法制教育渗透内容的选择受教材、教学形式、教学环节、学生认知能力、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还应综合考虑社会关联度、教学便捷性及法制内容的可选择余地等因素。要尊重教材、教学形式、教学环节的固有特性;要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要考虑社会关联度;要考虑法制内容自身的可选择性,服从于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间。法制教育不能影响学科教学任务的完成,不能突破教学时间的限制。渗透的法制内容的难度、数量必须适度,如果难度过大,或占用时间较多,宁可放弃。

通过分层培训、指导,教师逐渐消除顾虑,形成了正确的理念:教育满足对知识的获取和积累远远不够,学习不只是对结论的记忆,学生不仅仅要具备读写、计算能力,我们社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有高素质和高起点,他们应该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胜任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小学教育作为基本的、起始教育完全应该适应并挑战于这一全球性的发展趋势。如果学校的各科教学还只局限在传统理念上的教育观,而置现代法制教育于不顾,势必为时代所抛弃。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学科渗透正是立足于时代的高度,认真审视了社会发展的趋势,针对未来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目前中小学教育中的空白点而提出的一项行动策略。这种理念提示了一部分骨干教师,他们的不断思考和行动促进了渗透法制教育的深入进行。

五、积极探索,稳步实践

1.虚心取经,认真学习,扎实实践

为推动克拉玛依市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2013年7月21日~28日,首先由"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用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带队,组织课题组成员赴贵州省学习。贵州省是2011年9月在全国率先进行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的省份,通过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在省内全面铺开,经过3年的实践研究,贵州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课题组通过到贵州学习,加强宣传,增强区、校领导及老师对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认识,力争使学校上下意识到加强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优秀教学设计、优秀论文、优质课的遴选评比、参与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师通过书本编写、法制知识考试或竞赛、法制情景剧比赛等多种形式促进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扎实推进。

2.研制问卷,广泛调研,认真分析

2013年12月,课题组分别对克拉玛依市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18所学校在校生实施了问卷调查。本次问卷实施网上问卷,在《通知》中公布了问卷网址和二维码,各试点学校组织学生上网答卷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答卷,极大地减轻了学校问卷的工作量。问卷基本按照调查法的程序实施,通过研制——讨论——试用——修改——网络问卷——数据分析——调查报告的基本流程,得到了所需大量数据,通过了解试点学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律常识及学校实施法制教育的基本情况,形成数据的分析报告。与最终结题时进行问卷调查对比分析,可以了解学生的法制意识变化情况。

3.选取典范,编写教材,稳步实践

2014年4月~5月,课题组在全市中小学征集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优质课51节次、优秀论文81篇、优秀教学设计318篇,为评比、选拔、推荐后期教师用书的编写研发做了很好的铺垫。教研所项目组召集各学科教研员和一线骨干教师,成立《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编写组,召开《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编写组会议,布置安排《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编写工作,了解协调初期编写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从31部新疆和克拉玛依地方法律法规中筛选“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筛选出的渗透法制教育的优秀教案、教学设计,2014年4月~5月进行“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的分科协作编写,6月进行“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的初稿校对工作,7月~8月进行排版二稿校对工作,9月完成《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的成稿印刷,内容涵盖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生品社、体育、音乐、美术、信息9个学科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地理、历史、体育、音乐、美术、信息13个学科,为此项目在全市中小学的推广提供了可以操作的范本和依据,对课题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教研活动设专题进行研讨、教研组集体备课时思考渗透模式与技巧、交流法制案例知识等工作每学期都在进行,在尝试摸索中积累,形成设计,再实践提升成教师参考用书的教案,不定期进行交流展示,给教师成长搭建舞台,使法制教育再上台阶,在2014年10月~11月汇总各中小学法制课表进行听课交流的基础上,2014年12月18日~19日,克拉玛依市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优质课观摩展示交流活动在独山子区进行,分中学组和小学组进行展示。这次活动既是一种培训,又是一次学习。课题组在2015年继续进行渗透法制教育的优秀教学设计的评选、教师用书的修订,得到新疆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专家的肯定,新疆教育厅计划将这一成果在新疆中小学进行普及和推广。

4.对比分析,效果明显

2015年3月,针对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实践和研究,课题组设计问卷重新对中小学生进行调查,对比分析一年半的实践后学生法制观念的提升状况。通过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指标均有提升,反映出在中小学课堂进行法制教育具有一定的效果(见表1)。

在中小学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它的教育优势是法制教育其他途经无可比拟的。今后将继续开展法制渗透优质课的评选并将获奖课录制成光盘配发各学校借鉴,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在师生中开展法制小品、情景剧的比赛,以及法制校本课程评选,达到传播法律、规范行为的社会效果,也为促进克拉玛依市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在全国范围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铺垫。

表1 克拉玛依市“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实践前后问卷调查对比数据

[1]刘杰莹,张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法律分析与法律救济[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8).

[2]易春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刻不容缓[J].特别策划,2014(11).

[3]李豫黔.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剖析及预防重新犯罪对策思考[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5(1).

[4]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杨通华.新疆籍未成年人在内地的违法犯罪问题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6]郑旭华,杨俊勇.以人为本,积极建构军校主体性德育课程[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G712

A

10.13677/j.cnki.cn65-1285/c.2015.06.05

本文系2013年度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小学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用研究”(SK2013—4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6-26

苏志川,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中教高级,研究方向:中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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