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金融服务情况调研

2015-10-26 17:27胡汝强
西部金融 2015年9期
关键词:科技型金融服务知识产权

胡汝强

摘   要:陕西是科研教育大省,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在知识产权方面也具有明显的优势,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特别是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于推动陕西科教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对陕西辖内科技金融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发现专业水平不足、信息不对称、风险缓释措施有限、直接融资介入少、配套机制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质押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04-02

一、陕西科技金融发展情况

近几年,在监管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下,陕西辖内银行业机构围绕科技支行建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客户,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特色金融服务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特点:一是起步比较早。2010年在全国较早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始在辖内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201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科技支行监管办法,推动科技支行建设,自2013年第一家科技支行挂牌成立至今,辖内共有持牌科技支行12家。二是发展比较好。截至2015年6月末,辖内银行业机构科技型企业贷款401亿元,户数1887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达到10.3亿元。三是业务品种较多。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少抵押物的特点,各银行机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比如工行陕西省分行推出了“蹬羚计划”科技金融品牌融资服务方案,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出了“投联贷”产品,长安银行结合企业销售情况推出了“订单贷”产品。四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开办范围较广。全省22家银行业机构开办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占比逾60%,并覆盖了几乎所有银行业机构类别;全省10个地市中,有7个地市的银行业机构已经开办该业务,占比70%。

二、陕西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辖内科技金融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在科技支行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放等方面,与实体经济发展相比,也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业水平不足。科技型企业多为专业人才创业型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性强,产品有许多属于“高精尖”,其面向的市场与传统企业有较大的区别。在调研过程中,多家科技支行表示,虽然已经配备专门的营销队伍,但是欠缺专业化人才和知识,不熟悉科技型企业的产品和市场,难以判断科技型企业技术的先进性和持续性,特别是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时,无法对商标权和技术专利的价值和市场前景进行准确判断,一定程度上导致经办机构和人员心存畏惧,办理业务热情不高。

(二)信息不对称。一是客户信息不对称。从各园区管委会获得企业融资信息是开发科技型企业客户的重要途径,但多家银行反映,通过园区管委会等官方渠道获取的融资信息,银行上门后,部分企业明确表示无融资需求;部分企业信息失真、少数企业信息错误,如存在企业地址不准确、联系人电话错误等情况。二是资信信息不对称。科技型企业大部分处于投入期、孵化期,经营管理规范性较差,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机构无法有效掌握企业财务、资信等情况,无法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三是价值信息不对称。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知识,银行机构主要依赖第三方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但市场上缺乏权威评估机构,不同评估机构对于同一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经常差异较大,如某企业同一知识产权在两家机构进行评估时,评估价格相差10倍,银行莫衷一是。四是权属信息不对称。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存在依赖于法定条件的满足,以商标权为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权有效期限一般为10年,而在有效期内可能因诉讼、仲裁等被确定为无效、侵权,最终导致被质押商标权失效。

(三)风险缓释措施有限。一是企业难以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辖内银行业机构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特征,推出了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产品,这类产品无其他风险缓释措施,一旦出现风险,信贷资金就会损失。二是政府补偿资金撬动作用有限。陕西省科技厅、财政厅建立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科技贷款逾期最终本金损失金额的50%为限,给予银行业机构风险补偿,但是根据补偿协议,一家银行5年内获得风险补偿额上限为1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的撬动作用非常有限。三是知识产权变现处置困难。

(四)直接融资介入少。对于初创阶段的科技企业,除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外,更应尝试从市场直接融资,但因地处内陆,辖内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较慢,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不高,较少通过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融资;此外,通过新三板上市融资的科技企业也较少,截至6月末,辖内新三板上市企业32家,占辖内科技企业比例极低。部分银行机构也尝试通过“投联贷”等方式,将创业期科技企业推荐给基金、风投等机构,为企业引入直接融资,从整体情况看,科技企业还是更多依赖银行信贷支持,对直接融资重视和利用不够。

(五)配套机制不到位。一是银行考核机制不到位。根据监管要求,各银行应给予科技支行一定的倾斜政策。但从调研情况来看,相关要求并未落到实处。如,10家设立科技支行的机构中,仅个别银行在支行等级评定、绩效考核、不良容忍等方面给予了专项优惠政策,其它大部分银行并未倾斜,对科技支行的业绩考核仍按照普通支行对待;不良容忍方面,也比照普通支行执行,未出台相应的免责措施,影响了经办人员的积极性。二是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机制效率较低。目前,相关登记权限未下放,对知识产权进行登记质押的部门分别是国家版权局、专利局、工商总局等,相关手续需在北京办理,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登记费用较高,影响了银行和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一是银行业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服务科技企业,既是支持“双创”的具体措施,也是转型发展、拓展新业务领域的有力契机,要克服畏难情绪,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二是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科融结合是推动科技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牵线搭桥,向企业宣传政策,向银行推荐客户。三是监管部门要把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作为解决融资难,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积极引导推动。

(二)统筹协调。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一是牵头构建统一信息平台,集中提供扶持政策、风险补偿、企业信用、纳税、社保等相关信息,便于银行业机构综合判断。二是通过互联网搭建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专业辅导,以及开展相关培训。三是进一步扩大相关风险补偿基金的范围和额度,在地市层面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四是细化知识产权评估标准,提高评估的公允性和准确性,降低评估收费。同时建立完善识产权交易市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处置难的问题。五是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知识产权登记和质押,节约时间和费用。

(三)完善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科技支行进行垂直管理,并充分考虑科技企业信贷特点,在计划管理、资源配置、信贷审批、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方面实行有效的倾斜政策,适度放宽科技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二是逐步增强科技支行独立性,下放业务审批权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建立科技贷款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强化科技金融创新力度,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帮助企业发债、引入风投、基金、投行等机构,提供股权融资、传统信贷、IPO等多元化金融服务。

(四)积极推动。监管部门要发挥引领作用,一是积极搭建银政企三方交流合作平台,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融资洽谈会等形式,共享信息,宣讲政策,推介产品,对接需求,共同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统计体系。针对科技企业融资额度小、期限短、周转快的特点,在进行数据统计时,除统计时点数外,更应统计时期数,如累收累放数等,更准确地反映银行业机构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防范风险。科技企业面临的风险种类较多,风险程度高,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风险外,还有生产试验风险、价值判断风险、市场交易风险、权属异议风险等。因此,各银行业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强化贷前调查,通过认真研究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资金情况、资信情况、市场前景等,注重分析第一还款来源,综合考量是否给予支持;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将知识产权质押与其他抵押担保手段相结合,采用组合增信等形式,提高风险缓释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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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雅雯.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案例分析[J].现代商业,2015,(11):64-65。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Financial Services for Shaanxi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 Ruqiang

(Shaanxi Office,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Xian Shaanxi 710075)

Abstract:Shaanxi is the province which has great amou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ducational resources, its comprehensive strength ranks the top all over the country, and also has obvious advantage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Doing well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specially promot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dge loa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Shaanxis science and education resources to the industrial advantage and supporting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local economy.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service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dge loan business in Shaanxi province, the paper finds out some problems that the professionalism is not enough, the information is not symmetry, the risk alleviation measures are limited, the direct financing is far away from enough, and the supporting mechanism is not in place. Some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such as improving the awareness, planning as a whole, perfecting the mechanism and so on.

Keywords: finance related 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dge

责任编辑、校对:张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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