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青辰浪”牌竹荪等18 种食品及“便必舒”牌芦荟胶囊等2 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件1: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抽样地点7 鸡不可失(调味面制食品) 心宇 30g/袋 2014.09.23 郑州市二七区启明食品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不得检出/6.5)柠檬黄g/kg(不得检出/0.017)张立欣(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环岛西南侧清河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副食厅四排8 号)8 素食5 块牛肉 华沣 散装称重 2014.09.15 尉氏县晋林食品有限公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不得检出/0.4)张立欣(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环岛西南侧清河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副食厅四排8 号)
附件2: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附件3:全市下架保健食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