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 号)、《关于药品GMP 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 号)以及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药监办[2011]47号)要求,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 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我局实施药品GMP 跟踪检查,符合要求,并同意其GMP 证书有效期按规定予以延续。现将相关企业GMP 证书延续信息汇总后予以发布,以供查询。
附件:药品GMP 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第11 期)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 年1 月19 日
附件:药品GMP 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第1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