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高校的依法治校

2015-10-24 17:34夏冠辉
教育界·下旬 2015年8期
关键词:实践措施依法治校新形势

夏冠辉

【摘 要】在新形势下,依法治国是教育法治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好依法治校是对每一所高校最基本的要求,是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保障。本文结合当前依法治校在高校中的现状及主要问题,阐述其基本含义、意义,提出可行性较强的相关完善实践措施,为高校实现依法治校提供有效途径。

【关键词】高校     新形势     依法治校     现状    实践措施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顺利召开,依法治国得到进一步地贯彻落实。依法治校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法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依法治校这一概念很早就有所提及,但在不同时期,高校对其认识的程度也不一。如今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美好校园的新形势下,高校对依法治校的认识必须从表面提升到本质。高校依法治校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宏观的方面来说,大力推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法律在教育发展及改革中的引导、规范、保障、促进作用,对国家强调的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出社会及国家所需要的人才,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微观方面来说,依法治校是法治教育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教育民主的保障,有利于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所以,无论哪一方面,依法治校是各大高校必须大力推行并认真落实贯彻的。

一、高校依法治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依法治校的观念意识淡薄。目前,有很多高校管理者管理学校运用的手段只是行政手段,很少甚至没有使用法律手段,然而在依法治校宣传方面做得并不差。所以我们只能认为这还只是停留在口号阶段,这也与中国教育与管理的传统相似,只停留在理论阶段,很少去实践。如此下去,对于学校事务的管理不够公开、不够民主,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而这些正是观念意识淡薄的表现。

(二)相关教育法规、高校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者有了观念意识,但缺少能够去实施的方案。首先,在教育法规方面,某些教育领域存在着无法可依、法律空白的现状。在庞大复杂的教育体系下,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无法满足现实情形的需要。不仅缺少正式法规,行政法规也不足以覆盖整个需求面。其导致的结果就是行政管理成为校园管理的主要途径与措施,而法律管理途径非常少。其次,在高校自身管理规章方面,各个高校有自身的特点,所以,除了正规的教育法以外,适合自身特点的相关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然而,现实的状况是这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制定出来,因为高校不同,这些法规肯定也是不尽相同,如果照搬照抄其他高校的相关制度可能就会适得其反。所以,各大高校需结合自身情况与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相关规章制度,然后结合教育法规,将依法治校落到实处,不要只是纸上谈兵。

(三)缺少相关法律工作人员,工作机构不完善。高校是小型的社会,是教职工与学生一起生活的场所,所以难免会出现工作或生活上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因此,一个相对正规的法制工作机构及从事学校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当前高校在这方面做得不到位。在全国高校中,很多学校根本没有相关的工作机构,甚至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中还有一部分缺少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有的高校虽设置了相关机构,但配置的人员可能不到位,所以这一块还只是个“盲区”。这样带来的结果可能就是一旦出现纠纷,没有相关机构或人员进行合理地鉴定与审查,教职工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便无法得到保障,依法治校无法开展。

(四)重实体,轻程序。在法制工作中,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在高等学校管理上,重实体、轻程序是非常普遍的。现如今高校在处理相关事宜中都是一手包办,没有走正当程序。当然,可能在某些时候,这种办法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好办法,但往往是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如高校对某学生或教职工的过错或过失进行处分时,未给当事人机会进行申诉,或对其申诉不予理睬,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受到危害。所以,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任何一道程序或环节都不能够忽略,这是对双方及法律权威的尊重,也是必须遵守的规定。

(五)普法力度不够。高校依法治校的前提是参与者(广大师生及教职工)知法懂法。法制宣传不仅在社会中要引起足够重视,在高校师生中也要宣传到位。据相关调查,在高校中,除法律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生和教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比较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外,大多数在校群体没有理解或学习过相关法律法规。一般学生可能仅仅只是在学习《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修养》这门课程中有所了解外,很少通过其他途径去学习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学校在普法宣传方面做的确实不够。试想,依法治校主体都不能够很好地了解法律本质,那么如何才能将依法治校落实到实处?

(六)有效救济权利的途径较少。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有权利必有救济。在高等教育领域中要坚持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那么需要大量有效救济权利的途径。只是知道问题产生的根源,不知道如何去解决或没有解决办法同样无济于事。所以,需要通过大量探讨、调研以寻找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

二、完善高校依法治校的实践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的法律制度体系。由上面的问题剖析知道,我国目前相关教育法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已有的法律可实施性较差,以及很早制定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用于目前的状况。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将政府权力与高校权力界定清楚,使高校真正地掌握自主权。其次,就是对某些规定,如高校的国际交流、高校独立的法人地位等相关法规和条例再更加细节化、具体化,剔除已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此才能为依法治校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加大对高校管理者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治校的评估检查法律素质。高校管理者是直接接触学校各项事宜安排并进行操作的人员,所以,对于他们的法律素质要求必须是很高的。而依法治校的关键也在于管理者是否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在于他们能否很好地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学校的大方向由党委把握,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因此,高校管理者只有掌握好我国教育法,熟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拥有足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为依法治校开个好头。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强化依法治校的评估检查。首先,学校的法律宣传力度不能降下来。除了在前文所说,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修养》来对法律法规进行认知了解,还可以以其他形式去普法宣法,如多开一些法律相关的人文讲座或报告,开展一些普法之类的实践活动,以增强广大师生、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另外,学校应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公平、公正、合理的教育執法队伍,对学校及相关部门或机构的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指导、评估与检查。只有加强依法治校的评估检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校。

(四)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相关法规。有法律工作机构或相关法律顾问,才能更好地开展依法治校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使依法治校在学校中能够长久地坚持下去。专门的机构或专业人员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学校里专门的法律机构可作为学校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学校涉法事务;其次,它可作为学校制度的审核机构,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同时,它还能作为学校里的法律咨询机构,为广大的师生及教职工提供一个法律咨询平台。

(五)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制度。这个制度是指在依法治校过程中能够支持法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制度。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依法治校的“法”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而此处所提及的制度是针对本校自身情况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这套制度中应涉及教育、决策、管理、监督、救济等相关制度,将各个方面都容纳进去,这样能做到依法治校的各个环节都有法所依。

总之,依法治校是我国高校面对社会变革的必然趋势。依法治校是治国理念的内在要求,是构建法治社会、和谐校园的必然选择。我们要针对当前的问题,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树立法治理念,将依法治校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左剑军.论高校依法治校[J].鄂州大学学报,2013(2).

[2]杜伟.依法治校:现代大学发展战略的支点选择[J].现代教育管理,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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