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新体系简评

2015-10-24 03:51陈旭霞吴溪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5年5期
关键词:国际会计生效胜任

陈旭霞 吴溪

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新体系简评

陈旭霞吴溪

国际会计教育准则(IES)系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设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理事会(IAESB)制定,共8项准则。2009年10月起,IAESB启动了系统的修订计划,并于2014年12月完成了所有8项准则的修订或改写工作。在新的准则体系中,2项准则已于2014年年初和年中生效,5项准则将于2015年7月1日起生效,而2014年底刚刚修订完成的第8号准则将于2016年7月1日起生效。

表1 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新体系的生效日程表

表1列示的8项国际会计教育准则中,第1号准则规范职业会计教育项目(比如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教育要求和准入原则,第2号至第4号准则规范了职业会计教育的内容,第5号准则规范对执业经验的要求,第6号准则规范了对职业胜任能力的评估。以前6号准则的初步职业发展(Initial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IPD)为基础,第7号准则规范了持续职业发展(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CPD)的原则和要求,而第8号准则专门强调了其中一类职业会计人士(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的职业胜任能力要求。在8项准则中,仅有第8号准则专门针对审计职业,其他7项准则适用于各类会计职业。

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新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体系更加清晰地将职业胜任能力分解为技术能力、职业技能以及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特别地,即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的第2号至第4号准则首次较为系统地梳理出职业胜任能力的18个能力领域及相应要求的82个学习成效。其中,技术能力方面涉及11个能力领域及对应的46个学习成效要求(例如“财务会计与报告”能力领域的学习成效要求之一是能够“解读财务报表与相关披露”),职业技能方面涉及4个能力领域及24个学习成效要求(例如“人际与沟通”能力领域的学习成效要求之一是能够“在达成组织目标过程中体现团队合作能力”),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涉及3个能力领域及12个学习成效要求(例如“职业怀疑与职业判断”能力领域的学习成效要求之一是能够“基于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形识别和评估各种合理选择并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通过这种梳理,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新体系表现出更强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新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体系明晰了对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各成员组织在会计职业人士的教育、发展及评价方面的要求,提供会计职业人才培养和评价的国际范本,减少国际差异,促进会计职业人才的国际流动。我国会计职业组织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是国际各类会计标准的适用主体,对于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新体系的即将实施也应及时遵循,并系统整编和深入研究,发布或修订相关指南。此外,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新体系对于我国会计职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机构、各类雇主单位以及其他评价机构均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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