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秋生
[摘 要] “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成功发行,为新疆建设兵团小微企业带来了新的融资思路。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具有募集资金额度比较大,期限较长、方式灵活,小微企业可参与,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后续发展的优势。因此,新疆建设兵团后续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应尽量采取担保等增级措施,以降低发行利率,兵团各师建立小微企业资料库,并督促辖内小微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合理利用发行规则,灵活设计,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
[关键词] 新疆;建设兵团;小微企业;融资选择;增信集合债券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新疆建设兵团的小微企业来说也不例外。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很有限,主要靠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则一直是大企业的专利。随着“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顺利发行,给新疆建设兵团的小微企业融资带来了新的思路,小微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在资本市场上筹集企业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一、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也称作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是发改委主推的小微企业债务融资创新工具。
(一)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参与者及其权利和义务
小微企业增信债券的发行主要有政府部门,发行人、商业银行三方参与构成①,三方签署《三方协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发行人、商业银行遴选小微企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发行工作,并对发行过程进行了解和监管,直至该笔债券清偿完毕;发行人是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主体,主要负责确定政府部门及商业银行推荐的小微企业名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在商业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本金专用账户,并委托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商业银行主要负责对发行人推荐的小微企业相关书面材料实施贷前审查,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小微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流程
1.确定小微企业名单。由政府部门和商业银行负责遴选推荐募集资金投放小微企业名单,并交由发行人最终确认。
2.募集资金的归集和投放与监管。募集资金归集至发行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通过商业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给小微企业。商业银行负责监管债券募集资金按发行文件与合同约定使用。
3.债券存续期内资金的监控与回收。商业银行负责监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协助发行人督促小微企业在委托贷款到期时还本付息,并在债券到期时协助发行人归集偿债资金,办理本息偿付。
二、第七师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30日,“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成功发行,并在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优势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是国家有关部门专门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设计的一款融资产品,对小微企业来说,有着不少优势。本文以“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例分析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优势。
(一)募集资金额度比较大
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平均每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为0.625亿元,当然这只是一个算数平均值,并不代表这8家小微企业每家最终都可以使用0.625亿元。但从募集资金总额以及每家企业的平均值来看,可以说明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额度比较大,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支持。
而且从近两年已经发行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额度来看,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5亿元②。不管是第七师的还是南京的,两者的发行规模都远远大于同等条件下的银行贷款的额度。
(二)期限较长、方式灵活
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债券期限最
长可以达到4年,最短为3年。这与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期限往往是1年甚至更短相比,具有很大的期限优势。而且已发行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期限可以更长,如“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期限为5年。
另外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一笔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可以分期发行,如“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为2014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16日,第二期为2015年1月28日至2018年1月27日。灵活的发行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期限的浪费,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小微企业也可以参与
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8家企业,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下的有4家,其中克拉玛依五星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500万元人民币,奎屯诚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更是只有20万元人民币,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本身就是为小微企业打造的一个新的融资选择,发行人在遴选企业名单时,可以名正言顺的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选进去。
(四)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后续发展
发行人在选择小微企业名单时,在政府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还需要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相关书面材料实施贷前审查。由于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最终是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交易的,所以相关审查肯定是比较严格的。而且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相关部门肯定会要求一向各方面不太完善的小微企业提供完整的组织构架以及财务报表等信息,这对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严峻的考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小微企业若能在比较弱小的阶段就能够完善企业的各个方面,对企业后续发展肯定是利远远大于弊的。endprint
另外,小微企业若能参与到一期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去,对小微企业的声誉将是一个极大的提升,毕竟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过的企业,在后续融资时将会带来很大的便利,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壮大。
四、新疆建设兵团后续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对策建议
(一)尽量采取担保等增级措施,以降低发行利率
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因为没有采取担保措施,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最终在2015年4月30日发行的票面利率为6.42%。2015年3月24日“2015年文登金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信用级别为AAA,最终发行的票面利率为5.28%。
通过两期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简单对比③可以看出,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可以获得信用评级公司给予较高的信用评级,较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可以以较低的利率发行,上述两者差距达到了1.14%。尽管在寻求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但在如此大利差的情况下,由于采取担保而降低票面利率节省的成本将会大于付出的担保成本。因此建议新疆建设兵团再发行这类债券时,尽量寻求担保,对债券进行信用增级,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
(二)兵团各师建立小微企业资料库,并督促辖内小微企业加强自身建设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一笔债券的发行有多家企业参与。“2009年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发行准备工作的最后阶段报请发改委审批时,因一家企业不符标准,耽误了最终的发行进程。
新疆各建设兵团都有不少下设小微企业,建议各兵团的相关部门建立本兵团的企业资料库,对辖内的各企业都要有比较清楚的了解,避免出现“2009年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时的问题,以免耽误发行工作。另外一旦出现上述问题,由于已经建立了相应的企业数据资料库,就可以快速的找出另外一家企业进行代替或者其他处理措施。
(三)合理利用发行规则,灵活设计,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
由于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是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募集资金的,一次发行需要参与的部门较多、准备材料较多、经历程序比较复杂。因此在准备发行时,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加大发行额度,增长债券期限。但这样做又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与企业资金的实际需求规模、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因此,在发行准备工作时,科学预测企业的资金需求规模和期限,尽量做到需求与发行相匹配。
另外,各兵团在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时,应合理利用现行的发行规则,进行巧妙的安排。可以参照“兖州市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设计安排,根据自身对自己的实际需要分两期进行发行。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资金浪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成功发行,为新疆建设兵团各师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在“援疆”以及“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新疆建设兵团应充分抓住机遇,利用小微企业增信债券的优势,募集自身发展的资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展示兵团企业的同时,争取实现新疆建设兵团的跨越式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李彦之.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探析[J].武汉金融,2015(4)
[2]2015年第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EB/OL].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jsp/searchEngine/search ResultPage.jsp
[3]冯丽娜.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集合债券[J].财会通讯,2014(2)
[责任编辑:刘玉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