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宪文
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重要讲话精神,2014年7月,率先实施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一年来,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协调联动,各区县积极配合、细化落实。全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按《目录》执行,工商部门依据《目录》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等登记业务6900余件。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第166次会议,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指出,《目录》执行效果较好,对北京市空间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在空间结构优化方面,区域差异化的市场主体准入政策产生初步效果。首都功能核心区新增项目数量同比减少59%,新设个体工商户数量同比下降42%;二是在产业结构提升方面,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的新增产业得到有效调控。全市新设企业中,“制造业”下降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7%,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用能总量下降12%。与此同时,新设企业中,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科技型企业、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和金融业企业同比增长45%、29%和31%。为避免“一刀切”,《目录》在对某些产业进行总体限制的同时,以“除外”的方式明确,对其中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环节不予限制,比如制造业中的研发、设计、采购等非制造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一些优质的新增项目,特别是优质在途项目,仍然有序推进,未受影响。
会议认为,2015年版《目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落实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将《纲要》中明确提出禁止新增的和要求有序疏解的内容纳入《目录》。比如,《纲要》提出,“严格控制增量资源在北京城六区聚集”,“从源头控制增加新的非首都功能,特别是北京城六区要做到‘能不增则不增、能少增则少增”。为此,2015年版《目录》将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新增产业禁限要求调整为统一执行更为严格的首都功能核心区目录。
二是突出了重点区域。以城六区为重点,对制造、餐饮、教育、卫生、社会团体等行业及部分业态进行了从严限制。修订后,2015年版《目录》对城六区的禁限要求为全市最严,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禁限的行业按小类计,占全部行業的比例由原来的67%上升到了79%。
三是增强了可操作性。配套制定了更加完善的实施细则,从《目录》的编制体例、解释、执行、修订、适用项目界定、适用主体界定、功能区域划分、部分地区和行业管理规定、疑难问题会商、违规情况处罚、执行工作督查及实施细则的解释和修订等12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四是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建议。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信息化部转来相关部委和行业协会的修改意见共计39条。经认真研究,采纳了27条。同时,《目录》吸纳了部分区县主动探索、较为成熟的好做法。比如,从加强城市管理角度考虑,在城六区的餐饮业管理措施中吸纳了《西城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性经营”等内容。
(执笔人:宋明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