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对高校学生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2015-10-21 18:11刘义华杨阳
速读·中旬 2015年12期
关键词:权利高校大学生

刘义华 杨阳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对高校直接的影响就是强化依法治校观念,达到依法治教和依法管理。本文围绕新形势下高校如何科学、有效、合法的管理进行了研究。从完善规章制度到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再到依法管理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权利;依法管理

努力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是高校的办学理念。也是保护师生权力,健全教学科研保障机制,坚持教书育人的落脚点。但是传统的教育强调学生应尽的义务而漠视其享有的权利。教师享有绝对权威,学生只能被动服从。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高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推进,使得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与学生产生的纠纷不断,一些学生在触犯校规后认为学校的处罚太重和处分过于严厉,便将学校告上法庭,不时击中学校管理制度的软肋。依法治教和依法管理是依法治国对高校在新时期提出的更高要求。

一、完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切实保护大学生权利

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大学生的权利。这也是高校管理学生的依据。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存在适用情形不明确的现象,比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只对开除学籍的情形作了列举性规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的适用情形并未规定,而且列举的可以开除学籍的七种情形中,出现了“性质恶劣”“行为严重”“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经教育不改”等程度性规定,缺乏明细规定。这也为校规的制定预留了大量的自由裁量权。

高校制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也就是校规,对学生来说,是强制性的,不遵守往往会招致不利后果,有的时候甚至是纪律处分。高校在制度建设中缺少对学生权利的保护,偏重于对学生的约束控制。并且学校的管理规章不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出现而以“通知”“决定”“意见”形式来命名,显得不规范也不严肃。

所以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和相关法律结合起来,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同时一些在教育实践中急需的重要法律,例如《大学生法》尚未出台,这势必导致在相关方面无法可依,从而影响对学生依法管理的进程。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高校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高校学生大一期间都要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这也是法治宣传和培育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渠道。我们要利用主渠道,上好法律基础课,解决好“说起来重要”和“做起来次要”的矛盾。应当把法治教育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教育活动开展,大学思想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途径,着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制意识。

三、高校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

“我们花几千块钱买我们的宿舍!我们拥有居住权!凭什么要查我们的卫生!凭什么未经我们允许就进入我们宿舍!凭什么我们的家不干净还要被你们指手划脚!凭什么你们来我们就得翻箱倒柜的收拾让你们看!凭什么!凭什么!天理何在!要么还钱!要么还我们宿舍自由。”这是部分95后学生的想法,对于高校的老师我们应该怎样引导管理学生呢?

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和独立生活能力,同时也在于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学生和学校产生矛盾甚至状告学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既反映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的权利意识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维权意识加强。又反映了目前高校在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能回避、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以及暴露了我国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学理论的薄弱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问题。高校如何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显得尤为必要和极为迫切。

1.管理者要了解高校学生法定的权利

宪法及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大学生有以下权利: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学资源权、选择权、知情权、奖贷助学等教育福利权、财产权、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权、人格权、结社权、平等对待权、公正评价权、获得相应学业证书权、监督权、就业权、申诉起诉权等。还有宪法规定公民的各种权利。

2.高校要提高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的获得者罗国杰教授说过“正人必先正己,只有自己心正,才不畏风吹浪打。”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督促、鼓励、自学等方式,培养管理者的法律意识,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权利,确立权利之上的管理理念。

3.增强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

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律精神的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要求高校管理者转换角色,要由“管理者”变成诚心诚意的“服务者”。

4.建立正当的管理程序

学生管理实现法治重要的在于程序。正当的管理程序一方面可以增强高校学生管理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又保留一定的选择空间。正当程序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各个高校可以根據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程序,比如:学生对处理有意见——申诉——辩解程序——学校调查——专门委员会听证——做出处罚建议——校长裁决——实施具体处罚。

此外还可以考虑学生参与高校管理,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大学生对涉及自身教育管理事务的民主参与,不仅是完善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举措,同时也引导大学生勇于担当,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一种尝试。也可以建立学生处分审查机构,建立法制部门,涉及到学生权利纠纷的案件鼓励学生去处理,让学生及时与不利于自己的行为作斗争,保障自己权益的实现。这样对高校依法管理学生是非常有力的。

参考文献:

[1]鲁武霞.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以人为本[J].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8

[2]龚发云.构建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思考.高教探索,2007.

[3]马海泉.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势在必行[J].中国高等教育,2004.

作者简介:

刘义华(1978.3~),女,山东海阳人,西安思源学院思政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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