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数据技术服务现状研究

2015-10-21 17:23魏阙王戴尊
创新科技 2015年6期
关键词:大数据应用

魏阙 王戴尊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日本大数据技术服务市场应用现状和问题的探讨,为我国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敲响警钟。我国相关部门可以针对日本在大数据技术服务提供产业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早布局,减少某些尚未暴露或者已经暴露出的行业发展问题对行业发展潜在的威胁。本文的结论对于保障我国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培育我国大数据技术服务提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 大数据应用;日本ICT产业;大数据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提供商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6-4-3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Big Data Technology Service in Japan

Wei Que1,2  Wang Daizun1

(1.Jilin Research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2. Business School of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33)

Abstract: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discussion of the application status and problems of big data technology services market in Japan, ringing the alarm bells in the service industry of big data technology in China.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of China, against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by Japan in the service of big data technology, could provide an early layout to reduce some industry development problems that have not been exposed or have been exposed and the potential threat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has a higher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reference value to ensur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big data technology services industry,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big data technology services and provide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Keywords:application of big data; ICT industry in Japan; big data technology service; big data service supplier

1 日本对于大数据的市场需求

日本對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产业的发展一直非常重视。早在1999年日本就颁布了被称为“IT基本法”的《高度情报通信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高度情報通信ネットワーク社会形成基本法),并在法律中确定将ICT作为日本未来发展的重心,赋予了ICT产业极高的战略发展地位。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作为ICT发展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需要高度发达的ICT产业基础支撑的行业,同样也作为发展重点而被日本政府高度重视。

日本在大数据技术服务方面的研究应该说着手早、起点高、保障充分,总体来说其水平的确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根据日本情报通信综合研究所研究报告中的数据[1],日本国内大数据流通量(流通量=企业数*每个企业产生的大数据元数据量)在从2005年的1 556PB上升到2013年的13 516PB。同时,大数据的市场需求也呈现着高速增长态势。对于未来的发展趋势,失野研究所[2]给出了市场规模预测。从预测结果来看,在未来的五年内,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的产业规模还将维持目前的高速增长态势。同样,在日本政府《ICT白皮书》(平成24年版)中,也对大数据技术服务在日本不同领域应用所产生的提升管理效率、创造附加价值等经济效果进行了预测,其结果如表1所示[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日本政府的智库还是民间智库对未来大数据技术服务市场都抱有一个比较积极的预测,这些预测结果导致日本国内对于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投入了高度的重视。

2 日本对于大数据技术服务的主要类型

为了提高信息通信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培育新产业,同时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应对抗灾救灾和核电站事故等社会性问题,日本总务省于2012年7月新发布“活跃ICT日本”新综合战略。根据同时发表的《ICT白皮书》中公布的数据,日本的大数据技术服务业目前主要包括大数据技术在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应用(表2)。

大数据技术服务在不同的领域会用到不同类型的数据。在某些行业如旅游、公共交通业还有可能会利用到两类以上的数据。例如在赴日旅游外国人动向的研究[5]中,相关部门就利用了GPS信息、社交网站信息、会员信息和网页信息等综合考察了赴日外国人的旅游习惯和旅游动机。

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的战略统筹安排,日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主要会拓展大数据技术在实际中的应用。跨领域、跨学科的大数据应用将是日本未来ICT战略的至关重要一环。

通过对日本大数据应用领域的观察不难发现,目前日本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条路径是对于盈利前景比较大的商业咨询、物流网、消费者行为报告等业务通过企业自发完成。从收集信息到建立平台的整个过程,由政府对关键课题的研发进行资助,打通技术瓶颈,并由企业独享开发成果;另外一条路径是由政府提供的数据源,建立“OPEN DATA JAPAN”等数据平台并资助科研院所对于该数据进行合理的广泛的应用。通过开展产、学、研的广泛合作,最终使全社会共享大数据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日本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目前,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在日本正在处于一个高速的发展期。日本社会各界对于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期望。但是,对于产业的未来仍然有很多潜在的不确定性。具体来说,日本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的难题:

3.1 在大数据提供的过程中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足

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相关的法律目前仍然是空白。现存法律中,对于“无个体特征的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并没有明确的限定,但是,在日本就曾经有“コネクトフリ”公司在提供免费的无线热点的同时在后台未经许可采集使用者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本身确实重要利用个人生活和履历,但有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如果不能对大数据产业的数据利用做出合理的限制,不能考虑作为数据源的“人”的意见,无疑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不合法的。

3.2 大数据产业相关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缺失

虽然早在1997年,大数据概念就被提出来,但在技术上真正实现还是在2010年前后,大规模的应用更是在近三年才正式开始。由于大数据技术服务需要涉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处理等多种技能,对于大数据人才的培养短期之内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培养、选拔机制的缺失导致日本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人才严重不足,显著影响大数据相关产业的发展。

3.3 大数据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机制及监管缺位

传统数据分析要求数据源统计标准统一、统计方法可靠、数据来源可信,大数据技术作为传统数据分析技术的继承和发展自然也对元数据有着较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整个行业才刚刚起步,尚不存在行业协会或者统一的监管机构,这就使得大数据产业监管缺位,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于这类中小型大数据技术服务提供商服务水平的监督及经营过程的监管缺位将影响整个行业在社会上的信誉。在这些方面,日本未来的改进方向主要是:结合大数据的特征完善现有法律;多手段多渠道发展大数据技术、促进数据处理人才培养;明确大数据技术服务监管主体、细化大数据技术服务标准等。

4 日本大数据应用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的精神,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作为“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技术升级。”的关键产业应该得到优先发展。根据《中国大数据技术与服务市场2012-2016年预测与分析》[6]中的预测,中国大数据技术服务市场规模将增加至6.17亿美元。整个行业发展空间巨大。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目前在我国大数据技术服务商的综合服务水平百强排行榜[7]中,前15名都是国外企业,即使在五十强里面也仅有10家中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内大数据技术服务市场既对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行业内的中国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保障我国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培育我国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可以针对日本在大数据技术服务提供产业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早布局,减少某些尚未暴露出的行业发展问题对行业发展潜在的威胁。具体来说,我国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政策,促进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4.1 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健全元数据的采集监管体系

在元数据的采集上要考虑数据产生者与数据采集者双方的利益诉求,通过对数据采集者“推广普及大数据知识、确保元数据采集手段的透明性、确保元数据提供者可以使用全部数据、用正确的手段获取元数据、承诺合理利用数据、承诺数据安全性”等的强制执行消除元数据提供者的不满情绪。提供一元化的监管模式,由一个部门直接对口负责监管,减少行业从业者的负担。在提高元数据公信力方面,由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全国性的数据统计标准并推广,由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确定各个地区、行业的数据统计标准并在辖区内推广,并由国家建立权威数据实时发布平台,确保社会创新主体能够及时、低成本地获得高质量的、权威的元数据。

4.2 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吸引大数据人才

在大数据人才全球性短缺的大背景下,为了保障行业发展所需人才,应该采取培养加引进两手抓的模式。在解决短期人才不足問题方面,可以在政策上鼓励大数据技术服务提供商开设面向社会的大数据培训课程,建立公共培训平台和人才交流平台,促进大数据人才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我教育;在解决长期结构性人才缺失方面,可以在国内高校中设立相关科目甚至相关专业,培养一支基础扎实、素质过硬、既能够了解大数据理论又有实践能力的大数据人才队伍。

4.3 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及时了解全球最新大数据技术服务动向

在科技的研发上,资源整合和相互合作已经成为大的趋势。尤其是在大数据的关键技术和应用研发上,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同时,对于大数据新技术的时效性要求也要远远高于传统技术。这两方面的特征在客观上就要求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企业必须互相合作、共享资源。业内企业应该及早加强在科技研发上的相互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国家也应该在政策层面上促进业内企业在开展技术研发合作。并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扫清法律制度上的障碍。

参考文献:

[1] 日本情报通信综合研究所.ビッグデータにおける情報量の計測にかかる調査研究報告書[EB/OL]http://www.soumu.go.jp/johotsusintokei/linkdata/h26_05_houkoku.pdf,2015.6.

23.

[2] 矢野经济研究所.ビッグデータ市場に関する調査結果2013[EB/OL]https://www.yano.co.jp/press/press.php/001191.2015.

6.23

[3] 日本总务省.ICT白书(平成24年版)[EB/OL]http://www.soumu.go.jp/johotsusintokei/whitepaper/ja/h24/pdf/.2015.6.23

[4] 日本情报审议会.ビッグデータの活用に関するアドホックグループ[EB/OL]http://www.soumu.go.jp/main_content/000157828.pdf.2015.6.23

[5] 日本观光厅.観光ビッグデータを活用した観光振興GPSを利用した観光の調査分析/GPSを利用した観光行動の調査分析[EB/OL].http://www.mlit.go.jp/kankocho/shisaku/kankochi/gps.html,2015.6.23

[6] IDC中国.中国大数据技术与服务市场2012-2016年预测与分析[EB/OL].http://www.idc.com.cn/prodserv/detail.jspid=NTAx,2015.6.23.

[7] 2014中国大数据综合服务提供商TOP100排行榜[J].互联网周刊,2014(24):66-67.

[8] 曹凯.日本加快大数据布局全面发展仍面临挑战[J].计算机与网络,2014(19):6-7.

[9] 赵敬.大数据在日本的发展及应用[J].声屏世界,2013(11):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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