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丽乡村建设,延续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针,充实了其内涵,更注重生态环境资源的充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农村持续发展。本文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措施
一、美丽乡村内涵的产生动因
党的十八大中,提出应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新农村建设的首位,将其作为首要、根本性任务。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从农民安居及环境整治方面着手,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提升产业化水平,推动广大农民走向富裕。美丽乡村建设是利民工程,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基本策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和“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必经之路;是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有力抓手。
1、自然环境动因
自然环境动因包括自然变化动因与人为变化动因两方面。自然变化动因:主要根据自然界的剧烈运动变化,地震、海啸、暴风、泥石流等自然界的剧烈运动,使原自然环境形态发生变化,假设原没有高山区域乡村,通过地震运动,冒出了高山,原有高山区域乡村,通过地震运动,变成了湖面,这个乡村景象状态发生了变化,这是自然变化动因。自然变化动因将引起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因为美丽乡村的理解,应从自然区域环境条件上去理解,这种理解,才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否则就是不切实际片面性的理解。也就是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应随着自然变化动因而变化。人为变化动因:主要指自然环境中,通过人为性改造,而使区域环境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称为人为自然变化动因。美丽乡村内涵产生自然环境动因中心自然变化动因与人为变化动因具有共同点和不同点。
2、经济基础动因
经济基础动因是特指经济基础对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影响的因素,称为经济基础动因,经济基础动因在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影响因素中占主体作用。
3、生活习惯动因
生活习惯动因是专指人们生活习惯观点对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影响,称为生活习惯动因。生活习惯动因在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影响因素中起促进作用。
4、文化水准动因
文化水准动因是指文化意识对美丽乡村内涵变化影响,按照毛泽东同志的哲学观点,意识决定人们行为,同理文化思想决定美丽乡村内涵,所以文化水准是美丽乡村内涵影响的决定性动因。
二、美丽乡村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1、认识不够,思想不统一
鉴于对美丽乡村建设了解的不深,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开展或参与建设时,无法形成建设合力,无法整体联动、整合资源。针对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仅仅停留于“搞搞清洁卫生,转变农村环境”的浅层次上,而应上升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上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即便将来城镇化>70%,农村居住人口也有四五亿人;农村不可成为荒芜、留守的农村。发展城镇化的同时,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2、重建设轻规划严重,项目建设标准缺失
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过程中,不少地方只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忽略了建设总体规划与长期行动计划,这就出现了很多同质化建设、美丽乡村无特色,短期行为多、长远设计不足;视野狭隘,建设目标缺失,未形成全域一体的错误思想。浙江安吉、四川成都等地能取得显著的建设成效,原因在于规划与建设统筹兼顾。结合实践经验,搞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应注重统筹兼顾、城乡一体,同时规划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
3、政府唱独角戏,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发挥不够
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很多地方均未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而是单纯依靠行政动员及运动式等方法。尽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得到高标准建成,但因缺乏长效机制而无法长期运转。特别是,政府一方主导、农民参与不足情况极为普遍,农民的主体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如此一来,很多农民便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职责,久而久之,美丽乡村建设便出现“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甚至“干部热情高、农民冷眼瞧”等情况,其症结为:乡村建设主体错位,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
首先,应加强组织领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政策性较强,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增强责任意识,将其作为“―把手”工程纳入日程,并作为工作考评与干部考核的核心。其次,应制定科学规划。规划是建设的引导,规划不当很可能造成极大的浪费。领导干部应形成强烈的规划意识,并成为规划的行家里手。农村地区所处地理位置、发展水平及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其发展现状也各具特色。
2、因地制宜发展,注重特色塑造
对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应加快城市化改造,实现农民市民化;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村,可考虑与城镇化发展规划合并,打造新型农村社区;针对传统农业生产区,如确定不动迁的村庄,应维持农村风貌,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村庄,发展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历史文化名村或是自然生态特色村,应在保护和传承文化的同时,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坚持走多样化、特色化路子,实现农村文化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妥善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间关系。建设美丽乡村,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但农民是主体,禁止搞包办代替、千篇一律等形象工程。政府与市场、社会间关系。建设美丽乡村,需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吸引广大工商资本、民间及银行信贷参与建设工作。财政奖补与乡村建设间关系。应遵循农村建设的基本规律,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及居住环境;坚持普惠保基本,特惠保重点,处理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硬件”与“软件”建设间关系。美丽乡村建设,既要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同时也应推进农村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4、找准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
紧抓农村产业经济。必须稳步推进乡村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多元化水平,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产销等。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应从治脏、治乱、治差着手,重视村容村貌的整治改观。应以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重点,全面解决垃圾围村、面源污染等问题,逐步完善覆盖全乡的卫生服务体系。注重民生基本保障。应将改善配套设施建设水平作为发展立足点,加快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托幼、上学、就医、养老等设施建设,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应将创新农村自治管理机制作为着眼点,加强集体产业发展、合作社经济建设、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美丽乡村建设是长远发展之计,应明确为了谁、依靠谁等问题,将决策权充分交予农民,让他们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人;同时应积极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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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謝磊.怀宁县美好乡村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4.
作者简介:
赵胜利(1978-), 男,大学本科,山西省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一所所长,注册城市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