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林
摘要:结合工程设计实例,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规定,对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设计重点作简要分析,并提出设计建议。
1、概论
对于城镇临街建筑,往往要求在建筑底层设置商店、饭店、银行等,做成底层框架-抗震墙、上部多层砖混房屋,对于这种结构形式,从抗震上讲是不利的,但因其在使用上的方便、灵活以及造价相对全框架结构较低等优点,所以应用较广。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此类建筑的要求又有所提高,提出在底部设置二层框架-抗震墙作为商业用房,上部仍为多层砖混房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规范)与89规范相比,纳入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上部多层砖混房屋的相关相容,为此类建筑的建造奠定了基础。
2、震害及其分析
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大量底部及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房屋发生了较为明显的震害,甚至倒塌或部分倒塌。底部及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特点是由两种不同的结构、两种不同的材料上下组合而成,底部的质量轻刚度小,上部的质量重刚度大,表现为上刚下柔、头重脚轻,两种结构(材料)的抗震性能不同且差别较大,那么这类房屋的整体抗震能力就决定于两种结构(材料)各自的抗震能力和它们的相互匹配关系。
底部及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房屋,最为常见的震害集中在底部框架-抗震墙部分,一般表现为抗震墙沿对角线方向发生剪切破坏,出现交叉斜向裂缝,框架柱端部产生水平裂缝甚至局部压溃,形成柱铰。震害原因是:底部抗震墙数量过少,与上部砖混相比刚度太小,且底部所承受的地震作用较大,造成层间位移过大而丧失承载力,最终导致框架-抗震墙破坏甚至倒塌。下图为北川县某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上部五层砖混结构商住楼底部两层倒塌及细部柱铰。
另外一种情况是,底部设置的抗震墙数量太多,框架-抗震墙的刚度大于上部砖混,导致薄弱层上移至砖混部分,而上部的材料特性决定了结构不具备太大的耗能能力,最终导致上部发生脆性破坏甚至倒塌。下图为都江堰市某六层底框结构房屋的二层完全坍塌和局部坍塌。
3、一般规定
3.1结构布置
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的布置,除了考虑底部的均匀对称外,还需要考虑上部砖混的结构布置,使房屋底部纵横向的刚度中心尽可能与整个房屋的质量中心相重合。底部纵横向均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抗震墙应尽量均匀对称布置,并保持一定的距离,最好布置在建筑的外围或靠近外墙处,纵横向抗震墙宜连为整体,组合L形、T形等。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时底部抗震墙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8m、15m。
为便于坚向荷载及地震荷载的直接传递,应合理布置上下层结构,尽量使上部承重砖墙与下部框架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条件许可时,各道纵横向承重砖墙下均布置框架或抗震墙,确有困难时,可以有部分承重砖墙落在次梁上,但数量不能太多,建议对住宅每户不能多于一道,其它情况不能多于20%。上部砖混外墙下均应布置框架或抗震墙。
3.2总高度和层数的限制
对砌体房屋限制总高度和层数是主要的抗震措施。淮安地区一般为6度、7 度设防,对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总高度限值为22m,总层数不超过7层。同时规定底部框架-抗震墙层高不大于4.5m,上部砖混层高不大于3.6m。
4、工程实例
PKPM是目前应用最广的结构辅助设计软件,SATWE和TAT模块均能完成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空间整体分析计算。下面就工程实例结合软件应用对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设计作介绍。
4.1工程概况
机场路安置小区13号楼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层高均为3.7m,上部4层砖混住宅+阁楼,住宅层高2.8m,阁楼总高2.9m,建筑总高度20.66m(室外地面至坡屋面1/2高度处),梁板式筏形基础,基础埋深-1.2m,因房屋超长,中部设置一道抗震缝分隔为两个单元结构。7度抗震设防,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4.2地震作用计算
本工程为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属于上刚下柔结构,且层数不多,按规范可采用底部剪力法作简化计算,但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对地震作用作相应调整,FEk=αmax*Geg=2646.7kN,计算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取αmax=0.08,并不计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
SATWE程序做底部框架-抗震墙部分计算时,把结构在转换层楼盖处切开,将上部砌体的水平地震作用及竖向重力荷载作用于转换层楼盖处,不考虑上部砖混房屋的刚度贡献,将底部框架-抗震墙作为独立结构分析并于顶部附加倾覆力矩M2=17142KN*m.
4.3地震作用分配
底部抗震墙承担的水平地震剪力。抗震墙开裂前的侧向刚度远大于框架的侧向刚度,同方向抗震墙所分担的层间水平地震剪力占该层地震剪力的90%以上,为简化计算,规范要求抗震墙承担该方向的全部地震剪切角力,并按侧向比例在墙间分配。
底部框架承担的水平地震剪力。在地震作用下,抗震墙将开裂,刚度相应降低,此时框架将承担更多的地震剪力,因此规范规定在计算底部框架承担的水平地震剪力时,各抗侧力构件应采用有效刚度,对砼抗震墙取折减系数0.3。即一榀框架承担的地震剪力为:
地震倾覆力矩的分配。倾覆力矩产生的效应是使结构转动,故应按底部框架和抗震墙的转动刚度的比例进行分配。但是按转动刚度的比例分配倾覆力矩计算比较复杂,为简化计算,规范规定,底部各轴线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可近似按底部框架和抗震墙的侧向刚度的比例分配确定,地震倾覆力矩分配后使抗震墙产生附加弯矩,框架产生附加轴力。
4.4层刚度比的控制
对本工程而言,层刚度比的控制是设计的重点,规范明确规定,底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应接近,第三层与底部第二层侧向刚度的比值不应大于2.0,且不应小于1.0。
各层侧向刚度均匀的房屋,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层间位移也比较均匀,房屋具有较强的整体抗震能力,但如果底部的侧向刚度过大,也会使薄弱层转移到上部砖混部分,同样对房屋抗震带来不利影响。
按规范要求,房屋底部纵横两个方向均要布置一定数量的砼抗震墻,经计算发现,即便砼抗震墙的数量并不多,K3/K2却已经小于1.0,这和抗震墙的长度及程序输入方法有关。抗震墙布置时应尽量使其高宽比大于2,可以采用开设洞口、坚缝等方法控制抗震墙刚度。针对PKPM程序,其对开洞抗震墙均按小开口整体墙处理,因此建议各片抗震墙按独立墙肢输入,以减小程序计算误差.
4.5构造要求
本工程构造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过渡层及上部砖混构造、转换层楼盖构造、托墙梁构造、框架及抗震墙的构造、各部位材料要求等,规范均有明确的要求,这里不做细述。
5、结束语
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是一种不利于抗震的结构体系,因为它既是上下层不同材料组成的结构,又是上下层刚度差异较大的结构。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从经济上考虑可采用此类结构,但必须按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严格限制,以保证结构抗震的安全。
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的关键内容包括:上下层刚度比的控制、相应部位的抗震构造措施等,均应引起设计者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PKPM建筑结构设计软件2008版新功能详解》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徐建《建筑结构设计常见及疑难问题解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王亚勇《汶川地震建筑震害启示录》地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