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玲
【摘要】净利润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编制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将净利润调节成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现金流量表编制的难点。文章通过对这部分内容的探讨,以期对帮助广大会计工作者理解这部分内容,掌握其编制原理与方法有所裨益。
【关键词】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间接法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1-056-01
一、间接法的概述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理论上有两种编制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直接法。所谓直接法是指按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在实务中,直接法以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然后分别计算出经营活动各项目的现金流量。第二种方法:间接法。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基础,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上述间接法定义中,必须把握三点:第一,间接法同净利润相关,并且以净利润为起算点。第二,间接法编制中从净利润中扣除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和非日常支出等项目;第三,经济业务活动要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而不是同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调节内容
以净利润作为起点,将其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其调节内容共15个项目,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净利润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的项目;第二类是与净利润有关,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而是涉及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的项目;第三类是与净利润无关,但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项目。
第一类:与净利润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的项目。这类项目是因为计算基础不同而进行的调节。计算净利潤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时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就需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没有流入现金的收入,加回没有流出现金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属于这一类的调节项目有: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存货等11项。
第二类:与净利润有关,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而是涉及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的项目。这是因为计算口径不同而进行的调节。净利润的形成不仅包括经营活动,而且包括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如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和发生的利息支出都是形成净利润的因素,但是分别属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需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属于投资活动的投资收益,加回属于筹资活动应计入损益的利息支出。以上属于因计算口径不同而进行的调节项目,主要有投资收益和利息支出两项。
第三类:与净利润无关,但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项目。主要有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两项。如预付货款的支付,应收账款的收回,以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其发生与净利润无关,但是属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也应该作为调节项目。
三、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在补充资料中的调节
企业支付的利息包括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都属于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其中应予资本化的利息,如果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因其与净利润无关,与经营活动也无关,不需进行调节。资本化利息中属于房地产企业应计入开发成本的部分,以及大型机器制造企业(产品生产周期在12个月及以上的)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部分,在发生时形成了存货,但在现金流量表的基本部分中列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为了使基本部分与补充资料的数据保持一致,需要在补充资料的存货项目中加回这部分计入存货成本的利息支出,其原因是存货的增加是作为经营活动现金的流出来进行调节的,但此项增加是发生了利息费用,已列示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不能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来进行调节,所以要在存货项目中进行抵销处理。
至于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已经计入了财务费用,从而减少了净利润。但是,因其属于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在以净利润为起点计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时,应该在补充资料中通过财务费用这个调节项目予以加回。
同理,货币兑换所产生的汇兑损益以及期末对外币货币资金按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的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损益,在现金流量表的基本部分中是以“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单独加以列示的,所以在以净利润为起点计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时,要加回此项汇兑损失,减去汇兑收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