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恶犬,监管应有方

2015-10-20 18:40刘文昭
科学之友 2015年10期
关键词:判罚养狗狂犬病

刘文昭

过去,国内一些地方的打狗运动之所以饱受诟病,原因常常是以下几种:一是目的不纯,一些地方打狗仅仅是因为“领导被狗咬了”或“为了创建卫生城市”;二是简单粗暴,有的地方全县“灭狗”时,已经注射疫苗的拴养狗也难逃被捕杀的厄运;三是手段残忍,某地当街杀死流浪汉养的狗,场面血腥引发公众不满。 这几种“打狗”运动,不仅爱狗人士会强烈谴责,不爱狗的人也难说支持。

不过,这些特点在此次的“打狗”行动中表现的并不明显。其打狗的理由是“狂犬病防控工作严峻”“发生了多起野狗咬人事件,为了群众安全”,并表示“这项工作每年都会开展”,以此证明这并不是治标不治本的运动式执法。当地管辖部门要求一定时间内对镇辖区的所有犬只进行强制免疫,该时间段后才对未免疫、不拴养、只免疫而不拴养、只拴养而不免疫的犬只一律捕杀。这一点虽然严苛,但也不像过去那样简单粗暴,毕竟这几类犬对人的安全确有威胁。正因为此,此镇“杀狗”行为不但没受到一边倒的骂声,还得到了支持者的力挺。

目前我国每年死于狂犬病的人有2 000人左右,相对于接近14亿的人口总数来说,因狂犬病而丧命的概率极低,但由于狂犬病的病死率达100%,发病后的景象非常惨烈,出于对狂犬病的恐惧,一些人会支持“打狗”。

更多的人支持“打狗”很可能只是不想被狗咬伤。近年来,我国犬、猫的饲养量快速增加,被犬、猫伤害的人数也不断增加。根据我国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粗略估计,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应在4 000万人以上。如果考虑到国人对狗更为偏爱,这4 000万人中,被狗伤害的比例可能更高,而随着未来犬类数量的增加,被犬类所伤害的人数可能还会增加。

除了烈犬和大型犬,生活在社区内的流浪狗也常常伤人,因为不堪流浪狗之扰,社区居民自发组织打狗队捕杀流浪犬的事件也常常见诸报端。可见,在一些地区,流浪犬、恶犬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即使没有政府出面,居民自己花钱花时间也要打狗。

狗患严峻是因为中国犬只太多的缘故吗?据调查资料估计,中国犬只数量约为1.3亿只,稳居世界第一位,但是美国人口仅约为中国的1/4,却有近8 000万只狗,而每年死于犬只咬伤的人数大约是几十人,远远少于中国。所以,狗的数量太多并不是狗患问题的关键。关键其实在于,中国的养狗人责任意识低下。

在国内,我们对这样的情形一定不会陌生:一只狗上蹿下跳,狂吠不止,周围的人都非常害怕,狗的主人却常常安慰众人,“我家的狗很乖,不会咬人”。实际上,这种苍白的保证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狗无论品种和大小,都可能攻击人类,而减少这种可能的最好方法就是对狗进行训练。

“不尽责”还有一个表现,养狗人缺少给狗打疫苗的意识。国内很多卖狗者都声称已经给狗打过疫苗,但在一些不规范的宠物市场,很少有人能够出具明确的免疫证明。很多买狗的人对此也不以为意,买来后也不把狗带去检疫。所以,虽然很多地方的养犬规定都注明了检疫和免疫的办法,也指定了管理机构,但执行力度却不容乐观,大多数犬主人缺乏相关意识,有关单位没能有效监管,检疫和免疫的规定几乎形同虚设。

虽然,狗的总量与伤人事件的多少并没有绝对关系,但必须承认的是,难以进行管理的流浪狗对人也有很大的威胁。目前中国并没有关于流浪狗数量的精确统计,用狗的总数减去宠物狗的数量来粗略估算,大概有几千万只。这些流浪狗并不完全是自生自灭的野狗,很多都是被遗弃的。国内养犬者责任缺乏的另一个表现是,养犬常常是一时兴起,兴趣没了就将狗遗弃;一些地方开始严查狗证之后,不少养犬者不想花钱办狗证,就将宠物狗遗弃。不少地区严查狗证的一个副产品就是大街上的流浪狗突然暴增,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在路上受到流浪狗伤害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

养狗管理严格的国家与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严格的法律规制下,德国就号称一只流浪狗都没有。

在对养狗人的管理上,德国是如何做的呢?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欲领养者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通过审核者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满足条件并不算完,德国的《犬只饲养法》对于每只狗休息时间和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等均有严格规定。

即使可以养狗了,还需要对狗进行培训,德国很多州规定养狗人必须做到对狗的实时控制。例如柏林规定,在人群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用不长于2米的绳子牵着狗。在室内、公交场所牵狗绳不得长于1米。狗不准进入儿童游戏场所;不能进入供人休闲、躺着的草坪;不能进入游泳场地和其他标明狗不得进入的场所。

即使如此,狗还是可能对人、其他动物和财产造成危害。所以德国很多州都规定,养狗人必须为狗上类似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保险,用于赔付因狗造成的损失,养狗人要为狗买不低于700万元赔偿额的保险,危险性狗还要多交付30%的费用(这种狗需佩戴审批标志、戴口罩,用不超过2米的狗绳,主人还要携带相关证明)。

面对纷繁复杂的养狗规定,养狗者如果违反“狗规”就会受到严厉处罚。德国勃兰登堡州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如烈性犬上街不采取安全措施最高可判罚35万元;未经允许就饲养、训练、繁殖、出售危险狗的也可判罚35万元;养狗不及时申报的判罚7万元;在公共场所对狗看管不力的,可判罚7万元。

有人笑言,在德国养个狗比养个孩子都难,但正是因为有了如此严谨的管理体系,德国不但没有狂犬病之忧,连流浪犬、烈性犬伤人都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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