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徐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赵毅(陕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频频出现乱丢动物尸体现象,敲响了兽医卫生安全的警钟。通过调查和分析,这一现象反映出以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养殖业是薄利高风险的行业,养殖场户为了自身利益,安全意识淡薄,引发动物尸体乱丢弃现象。在实际生产中,一些养殖场户对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认识不深刻,可以说有些还停留在表面,要达到树立起牢固的安全意识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第二,部分规模场内执业兽医存在空档,专职兽医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目前,养殖模式正发生着质的蜕变,防疫工作已由过去的基层兽医站防疫员是主力军的模式向基层兽医站防疫员+规模场户兽医联合操作
的模式转变。然而,现在部分规模场户内充当兽医的主要是大户负责人或规模场主随意指派的人员。这些人缺乏系统的兽医卫生知识,影响了动物死亡后尸体的处理方向。
第三,村级组织在土地流转上没有负起责任,对养殖场户的养殖用地缺乏有力的监管,助长了养殖场户对动物尸体的随意抛弃。目前的养殖场户用地都在农区或城郊,规模场户土地来源主要是土地流转所得,散养户土地来源于农民的自家承包地,村级组织有责任对这些土地的用途进行管理。因此,村级组织应从土地出让时就要把好关,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日常生产中动物尸体的处理方向加强监管,以流转合同条款落实责任。
第四,乱丢弃动物尸体的养殖场户主难以找到,丢弃地点隐蔽,丢弃时动物耳标被拿掉,折射出丢弃者有逃避法律制裁和畏惧追究责任的心态。
针对乱丢弃的现象,有以下措施值得借鉴:
第一,从传染病流行角度,加大对随意丢弃动物尸体危害性的宣传。宣传对象主要是村两委会组织、养殖场户以及场内专职兽医,从思想上加强兽医卫生安全意识。
第二,强化组织监管,堵住源头。监管重点对象主要是养猪场户业主, 执行主体主要是兽医卫生执法部门、街道政府、村两委会。在流转养殖用地时,街道政府和村两委会要严格落实好养殖场户对死亡动物的处置方法以及养殖场户的责任,村两委会要狠抓对养殖业的日常管理,兽医卫生执法部门要拓展监管覆盖面,对违反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进一步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首先,政府要通过经济扶持手段来减少养殖场户因动物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减少丢弃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合理设置无害化处置点,加大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置设备,
以乡镇为基础完善无害化处理网络,健全处理长效机制。
第四,行业内部建立丢弃动物尸体病原检测机制。建议对丢弃的动物尸体进行病原学检测,将丢弃动物尸体内病原学检测纳入疫病发生风险评估范畴,以此摸清丢弃地动物疫病流行底子,预测流行趋势。
第五,建议政府延续母猪死亡保险机制,引导商险企业,探索商品动物死亡的保险机制。政府引导保险部门创建了母猪死亡保险机制,建议拓宽保险面,再探索建立一套科学的商品动物死亡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随意丢弃死亡动物现象的发生。
第六,加强驻场兽医继续再教育,推动执业兽医事业发展,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政治素养,杜绝养殖场违法事件的发生。
第七,严厉打击兽医公共卫生违法行为,不给养殖场户留存出售病死动物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