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手抓” 保肉品质量安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2013年7月湖北省编委明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从省商务厅调整到省畜牧兽医局。一年多来,湖北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职能划转,一手抓行业监管,确保了职能调整期间屠宰监管工作的稳步推进,保障了肉品质量安全。
湖北省是全国较早启动屠宰监管职能划转的省份之一。2013年8月省级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到位;随后全省各市(州)启动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在对屠宰职责划转的认识上,湖北认识到大政方针已定,与其被动接受,不如积极作为,争得主动。湖北将屠宰职责划转工作与畜牧兽医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工作中坚持了“五必”:即部署安排畜牧兽医工作必有屠宰职责划转,召开会议必讲屠宰职责划转,下乡调研必谈屠宰职责划转,检查考核必含屠宰职责划转指标,在与县市领导交流工作中必争屠宰职责划转机构编制。这些措施,为湖北省屠宰职责划转赢得了条件和机遇。
全力推动,落实省级生猪屠宰管理机构。2013年7月底,省商务厅4人到岗后,湖北迅速谋划省级机构的设置争取工作。一是加强部门沟通,争取支持。畜牧兽医局向省编办报送了明确职责和编制的请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省编办汇报沟通,争取支持。二是主动汇报,争取领导重视。畜牧兽医局专门行文将全省屠宰管理职责划转情况和建议报送省政府领导。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分管副省长梁惠玲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落实。2014年3月3日,《省编办关于设立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明确,在省畜牧兽医局增设“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内设机构,省级屠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全部落实到位。
跟踪协调,做好市县两级屠宰职能划转工作。一是加强与省编办的沟通,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在省编办下发市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意见前,畜牧兽医局即时提出了“划职责、划编制、划经费”的建议,获得了编办的支持并发文明确。二是省局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市州职责划转情况,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三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指导市县两级职能划转工作。2014年元月,畜牧兽医局召开全省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做好屠宰职能承接工作。
检查督办,推动进度滞后的市县尽快做好职能划转工作。畜牧兽医局将县市屠宰职责的划转与落实列入对市州局的绩效考核,并对落实进度滞后的市州进行通报。省局由局领导带队赴进度较慢的县(市)进行督办,与当地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沟通,推动进度滞后的市县尽快做好职能划转工作。
在屠宰管理职能划转的同时,行业监管工作同步推进。湖北省始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业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屠宰企业的依法依规屠宰。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大中型屠宰企业100%落实了购销台账制度,建立猪肉质量完整的追溯记录链条;二是加强了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规范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证章的使用管理和检查,有效落实“两证两章”猪肉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大了对制售病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屠宰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一是节前专门发文布置节假日期间屠宰工作,落实责任。二是专题召开全省屠宰管理工作座谈会,对节前屠宰管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明确日常管理不放松、检疫检验加密度、安全生产强检查、私屠滥宰严打击的工作要求。三是组织暗访和检查。暗访组不打招呼,深入屠宰厂查验生猪进厂、检疫检验、猪肉出厂、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抽检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台账记录,并在屠宰厂进行“瘦肉精”现场抽检。
切实用好专项整治这一强有力手段,打出屠宰监管声威。湖北省高度重视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在系统内,屠宰管理部门与动检部门协作,打出声势。系统外,湖北积极推动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畜牧兽医部门牵头,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统一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执法合力,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打出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