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许可管理制度体系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15-10-14 05:50国防科工局军品配套与监管司
国防科技工业 2015年12期
关键词:军品科工军工

□国防科工局军品配套与监管司

建设许可管理制度体系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国防科工局军品配套与监管司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是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设定的一项行政许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军品市场监管职能,保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动态稳定的重要措施。为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国防科工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战略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许可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吸纳社会优势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研究重大问题,“十二五”期间,许可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许可管理制度

2008年3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公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后,国防科工局会同总装备部出台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十二五”期间,国防科工局进一步完善许可制度体系,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

解决军工集团公司及其子集团许可受理审查问题。为适应军工改革和发展需要,解决军工集团公司及其二级子集团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资质问题,2013年5月,印发了《关于军工集团公司及其子集团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查标准的通知》,并针对军工集团及其子集团在重大工程管理中的工作特点,组织专家制定了具体许可审查的评分标准和评定指南,为解决此类单位的许可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截至目前,已对军工集团所属的部分单位进行了许可现场审查,并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许可退出管理规则。为了解决单位退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后的任务转接、能力布局、保密管理和设备设施处置等一系列问题,2013年6月,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联合发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退出管理规则》。该规则为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该《规则》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准入、监管到退出全过程的许可管理制度体系。

联合出台加快“民参军”的措施意见。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要求,2014年5月,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质量体系认证、保密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军队承制资格审查的相互关系。为了抓好落实,简化准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经过深入研究,2014年12月,联合总装综合计划部印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工作规则(试行)》。2015年,国防科工局联合总装备部、海军装备部、总装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陆续对部分单位进行了联合审查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

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精神,切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2015年5月,印发了《国防科工局关于修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和评分指南的通知》,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进行修改,取消了对申请单位注册资本的限制性要求。

发布2015年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及说明。经过近5年深入细致的工作,2015年9月1日,国防科工局联合总装备部印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及说明(2015年版)》。按照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新版目录仅将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国家秘密安全有影响的武器装备,对武器装备战技指标、性能有重要影响的核心配套产品,以及难以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的专用配套产品列入许可管理范围;对武器装备作战性能影响不大的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产品,不再列入许可管理范围,许可项目从1988项减少到755项,比2005年版减少约62%。此举对于进一步推动军工有序开放,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引导社会优势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新版目录发布后,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政府网和有关中央新闻媒体等进行了密集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随后,国防科工局与总装备部联合召开“2015年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宣贯暨许可管理工作会”,总结了近3年来许可管理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为了帮助许可持证单位和专家加深对新版许可目录的理解,从2015年11月开始,分10个片区对全国范围内取得许可单位进行新版许可目录讲解,及时将新目录发布后有关政策传达到各取证单位和拟申请许可单位。

积极扩大市场准入“民参军”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国防科工局积极引入社会优势资源参与武器装备建设,推动了军品市场的有效竞争。通过严格规范审查,5年来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单位相比“十一五”末增加55%。非公有制单位占所有新增单位总数的67%,相比“十一五”末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增加127%。除少数战略武器和个别主战武器外,其他许可专业(产品)基本上都有2家以上的单位取得了许可资质,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的进入,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竞争创造了条件。

加强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军品市场秩序

在积极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军品市场监管工作,采取年度检查、监督抽查、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单位进行了监管,及时掌握取得许可单位的重大变化情况。“十二五”以来,累计年度检查6000多家次,各类抽查、现场核查400余家单位,通报处理不合格单位66家,对2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注销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91家单位的许可证,累计注销许可总数达137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行为,巩固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局面,促进从业单位综合管理水平提高,维护了军品市场秩序。

及时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审慎研究处理民营企业申请武器装备总体类许可专业问题。近年来。民营企业申请许可的层次越来越高,有些情况是第一次出现。针对某民营企业提出的某武器系统研制许可申请,国防科工局会同总装备部深入研究,在坚持“积极稳妥、防范风险”原则的基础上,审慎研究处理了其许可问题,2014年12月,批准向该企业发放研制许可,标志着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层次由配套级上升为系统级,是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重大突破。

妥善解决军工集团成员单位整体上市后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有关问题。近年来,军工集团所属单位重组上市比较频繁,部分单位已基本实现了整体上市,上市后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延续、变更和军工代号转移等一系列问题,国防科工局根据改革发展形势需要,对此类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了军工企事业单位上市遇到的涉及许可的问题,有力支持了军工改革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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